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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笔楼 > 帝胄 > 第二百二十七章 侯大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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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收藏的话,下章我还写H。。。)

    洗了一个舒舒服服的热水澡,被敏慧按摩了肩背后,整个人轻飘飘的好像能飞起来一样。才十四岁的小丫头手上的力气不大,但却恰到好处。吃过了柳眉儿亲手做的早饭,刘凌换上一身干爽的衣服,只带了聂人敌兄弟二人打算去探望一下养病在家候申。

    候申这个年纪本来不该生场病就卧床不起的,三十岁正是强壮的时候,既脱去了青涩又不失干劲。可是自从去了一趟草原,被耶律雄机留在军中观战待了近半年,回来之后候申好像脱了一层皮似的,蔫的好像被霜打了的茄子。或许是不适应塞北苦寒,或许是被半年不间断的血性杀伐吓坏了,回来之后整个人都提不起精神来。

    勉强在军机处忙了几天就一病不起,每日高烧不退,太原府里的名医请遍了也瞧不出症结所在,孝帝派了御医来诊治,已经贵为太医院首席御医的李东昌亲自过来诊治,却也是束手无策,一直念叨着说师父吴夲神医说好了要来太? 匆恢泵焕矗羰巧窀冈诰秃昧耍欢芸闯霾∫颉?br />

    刘凌年前一直在西夏以战练兵,回来后又忙着扩充修罗营的事,总想去看看候申却不得空,好在回来之后一切顺利,修罗营交给花翎和赵二练兵,影卫在赵大的领导下,基本上用三年多的时间已经渗透到了周边几个大国内,今天没什么要紧事,刘凌就打算看看这个被孝帝送到大辽受苦回来的军机处大臣。

    也不骑马,刘凌很久没有时间在大街上散散步,既然今天打算去看看候申,反正两家只隔了几条街,刘凌就打算一路走过去,半路也好顺道买一些礼品。

    仅仅是一年的时间,太原杀人夜之后造成的影响已经完全消失不见了,朝廷政令清明,百官也恪尽职守,百姓们的日子一天比一天好。屯田带来的好处在太原大街上就能一目了然,一年前还满布大街的乞丐流浪者如今已经几乎看不到影子。

    流浪的难民若是有口饭吃,谁又愿意东奔西走风吹雨淋?朝廷下令屯田,大量的难民就都找到了归宿。只要肯卖力气,一日两餐饱饭朝廷灌了。肯吃苦的,贡献大的,朝廷还会奖励给个人一小块地,虽然不如军功换来的勋田那样赋税钱粮全免,但只收一半的赋税已经让百姓们开心了。

    去年一年都风调雨顺,夏粮,秋粮丰收后,百姓们家里或多或少都有些存粮,再也不用忍饥挨饿。

    百姓们的要求其实很低,只要能填饱肚子,手里还略有盈余就心满意足了。这个时代还不像现代,人们都过度的追求金钱。从汉以来,士农工商这样的观念早已经深入人心。商人在这个时代是社会地位很低的,只要还能从田里刨一口吃食,大部分人都不愿意经商赚钱。

    凡事都是相辅相成,农民们有饭吃有余粮,日子过的平稳踏实,商人们的生意也要好很多。有资格发战争财的都不是一般的商人,靠着一家店铺,或者是走街串巷做买卖讨生活的小生意人,还是愿意发太平财。

    朝廷收粮的价钱很公道,给的都是分量很足的五铢钱。乾佑十年以后铸造的掺杂了大量铅和锡的劣质铜钱购买力很低,嘉丰三年重铸的五铢钱分量足纯度高,更受老百姓的喜欢,购买力也远高于乾佑铜钱。

    柴米油盐酱醋茶,这些日常需要的东西都要花钱来买,卖了粮有了钱,农闲时候逛逛街购物这也算不上什么奢侈的事。国家政策好,百姓们就能安居乐业。

    随着国家越来越富裕,物价也逐渐的归于正常。

    眼看着已经七月,夏粮即将入库,又是一个丰收的好年景,所以百姓们的脸上都挂着满足幸福的笑容。朝廷的法度政策好,老天爷也变得温柔善良,风调雨顺。说来也就怪了,大辽那边从去年十月份就开始飘起鹅毛大雪,牲口被冻死不计其数。大汉这边却到了腊月才下起第一场大雪,正好给过冬的麦子盖上一层厚厚的被子。

    刘凌穿了一身黑色的锦袍,原本就英俊帅气更显得玉树临风。都说女要俏,一身孝,男要俏,一身皂。黑色和白色是永远也不会落伍的色彩,唐朝以前,帝王的服饰就是以一身黑色为主色的。直到唐朝建立之后,唐太祖李渊才规定皇帝的服色为明黄色。

    他身后的聂人敌兄弟二人,也换了一身簇新的金衣影卫的制服,白色的锦袍,绣着浅黄色的金线,兄弟二人看上去也是风流倜傥。这衣服虽然是代表着影卫的身份,但除了影卫自己人之外,别人倒也看不出什么。

    三个人一路走,速度也不是很快,刘凌看着街道上人来人往,看着太平年景下百姓们的笑容,他心里也很高兴。至于候申的病他却并不怎么担心,或许当世神医都看不出候申病因是什么,但刘凌却能猜测的八九不离十。

    随便买了些时鲜,刘凌一路走到了候申的大宅子门前。不管怎么说,军机处的大臣在大汉就相当于宰相,即便你只是三品,四品的官员,只要进了军机处,一般都会被人当做宰相来看待的。以候申来说,他是礼部尚书,正三品,但行使的却是宰相的职权。这样的大人物生病,平日里自然少不了形形色色的人来探望,可是刘凌到了候申门前的时候却发现侯大人这里,竟然冷清的很。

    大门虽然开着,但门前并没有迎客的小厮,这礼部尚书大人的府门前还真是怪异。

    不过等刘凌进了门之后就明白这是为什么了,只见在正门的一左一右,拴着两条小牛犊子似的大獒犬,粗大的锁链也锁不住它们的煞气,见到有生人出现立刻咆哮起来,很快地面就被爪子蹬出一个深坑。

    “什么人!没带眼啊,四处乱闯!这是礼部尚书候大人的府邸,是随便进来的吗!”

    门房里的小厮跑出来喝问,原本气焰嚣张,人仗狗势。结果被聂人敌的眼神冷冰冰的扫了一眼,这小厮立刻就不敢在趾高气昂。

    好家伙,那眼神能杀人呢。

    青衣小厮缩了缩脖子,不敢再去看聂人敌的眼睛。

    “去告诉你家主子,我家王爷来看他了。”

    聂人敌冷声说道。

    “王……王爷?”

    那小厮吓了一跳,偷偷往后看了看,没见到车驾骏马,但这几个人确实气势不凡,尤其是那个一身黑衣的青年,更是显得高高在上,器宇轩昂。这小厮平日里迎来送往也算是有些眼里,不敢怀疑聂人敌说的真假,恭恭敬敬的给刘凌他们行了礼:“奴婢这就去禀报我家大人,王爷请先到客厅少坐片刻。”

    自从候申派人寻来这两条恶犬,登门拜访的人确实几乎杜绝了,府里落得个清闲,只是这看门的小厮也少了一门财路,心里自然不痛快。以往有人拜访的时候,大人的那些所谓的远亲啊,故交啊,门生啊,谁想见大人不都得先塞给他一些银钱,现在财路断了好久,好不容易有人登门,他本想装出点气势来好所要好处,没想到今天来的这个实在不是他能得罪的起的。

    “不必了,侯大人重病之身还是不要随便走动的好,本王直接去看他就是了。”

    刘凌摆了摆手:“带路吧。”

    那小厮不敢阻拦,恭恭敬敬的在前面带路。说来也怪,那两只看样子能生撕活人的大獒犬,在刘凌率先走进大门的那一刻,忽然嗷嗷的尖叫了两声,两只獒犬都是夹着尾巴缩成一团,使劲往后退,奈何后面就是墙壁,两只獒犬退无可退,吓得呜呜的叫着,身子缩在墙角处瑟瑟发抖。

    刘凌微微一笑,负手而入。

    聂人敌和聂人王兄弟二人互相看了一眼,相顾愕然。

    他们有些想不明白的是,论个人修为,十个刘凌也不一定能打得过他们兄弟中任何一人。可是,那獒犬看到他们兄弟二人的时候依然嚣张的吼叫,用力的拽动那粗大的锁链,咆哮着向往前冲。而刘凌进入大门之后,这两只凶恶的獒犬怎么就蔫了?

    两个人都从彼此的视线中看到了不可思议,王爷身上有什么气势竟然能把这两只喂食生肉茹毛饮血的畜生吓成这个样子?

    他们两个人不知道的是,虽然他们二人的修为远高于刘凌,但身上的煞气却远远不如,刘凌此生,到现在为止,间接直接所杀之人何止数百?虽然人们闻不到,但獒犬却能闻到刘凌那一身的血腥味。

    刘凌随在那小厮的身后不紧不慢的走着,到了候申卧房门口的时候,他示意那小厮不要通报,他摆了摆手让那小厮推下,他自己走了上去,敲了敲房门。

    “滚!难道忘记我说的了?不管是谁要见我,我都不见!”

    屋子里传出一声嘶哑的咆哮,正是候申的声音。

    “侯大人,好大的威风?”

    刘凌也不生气,只是站在门前淡淡的说了一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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