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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笔楼 > 帝胄 > 第九十一章 微服出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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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凌将玉州收回之后,他派出了二十几路斥候时刻关注着坛州方向的举动。周军玉州一战虽然溃败,但绝对没有伤其根本。虽然斩敌五万余,周军还有十五万大军,论兵力依然远在汉军之上。

    况且后周实力雄厚,九十八州土地,七十二营军马,若是逼急了筹集百万大军也不是没有可能。除了分散驻守在各州府的军队,后周能调用的军队应该有五十营,也就是整整五十万大军!

    也就是说,现在柴荣在不触及根本,不会危及后周国家安危的前提下,最少还能抽调出十五万大军。三十万雄兵,对于北汉来说就是倾全国之力也是断然没有的。南方抚远军七营军马,北方建雄军名义上是九营,实则只有八营多些。再加上都城守军,都加在一起也就是二十万不到。

    若是后周倾力大举来袭,出动五十万大军也不是没有可能。即便是这样,后周还有二十余万的兵马。所以,刘凌虽然一胜在手,也是断然不敢大意轻心的。现在抚远军四万多人马,再加上玉州的残兵,加在一起都不到四万五千人。就算程义厚带了应州部分抚远军,再加上南下的汉军也就是四万上下,双方相加不过**万人数。

    和周军的十五万大军相比,还是略显不足。只要周军不再贸然前进,一步一步稳扎稳打,刘凌也找不到可乘之机。刘凌是知道柴荣这个人的,从后世的史料上来看,柴荣是个雄才大略的君主,被誉为五代第一明君。

    若不是此人短命,只做了不足六年的皇帝就病死了,以他在军事上的才能和治国的策略,也就轮不到赵匡胤一统中原了。话说回来,若不是柴荣帮赵匡胤打下了一份坚实的基础,赵匡胤想要一统中原建立大宋帝国也必然艰难无比。

    一想到这里,刘凌又有些郁闷了。理论上已经登上了历史舞台的赵匡胤,赫赫有名的宋太祖,为什么还没有出现呢?

    这个人或许是一个变数,刘凌知道,历史的轨迹是不可逆转的。宋朝的建立不可阻止,以北汉的国力自保尚且不足,更何况图霸天下?此时的刘凌没有什么一统中原的雄心壮志,只想尽自己的能力保住北汉,保住自己和他二哥之间难得的亲情。保住柳眉儿,赵大,赵二,花三郎,季承云这些对自己重要的人也就够了。

    一旦赵匡胤这个人出现,或许将要面对更加难以预料的变故。

    第三天,就在刘凌下令斩掉八千后周战俘之后不久,从太原一路飞奔而来带着一身风尘仆仆的钦差小六子公公,在十几个大内侍卫的保护下终于到了玉州城。看他们这十几个人一身狼狈的样子,就知道这一路他们也吃了不少的苦。

    其实正是这样,从应州出发本打算抄近路超过程义厚的大军,先一步到达玉州与刘凌见面的小六子一行人,偏偏迷路了。他们在山林里转悠了足足半天才转出来,耽误了不少路程。

    带着人进入玉州城门的时候,那八千俘虏的死尸还没有清理干净,八千颗头颅还没有被烧掉。城门外血流成河,那场面胆子小的人看到或许能够吓死!

    很不幸的是,小六子公公的胆子实在说不上大。看到城门外的惨烈景象,小六子的第一反应就是……他吐了。吐的稀里哗啦歇斯底里,本来这几天饥餐渴饮的没吃什么东西,还全不吝啬的都吐了出来。到最后吐的全是酸水,胃里鼓动难受的要命。

    虽然那些大内侍卫都见过杀人,但是如此杀人的场面别说见,就是想都没有想到过。所以在小六子狂吐的时候,他们这些平日里威风凛凛的大内侍卫也很不争气的吐了。

    钦差到了,很快就被人迎接进了大营。刘凌并不在城内居住,而是在城外抚远军的大营里。十几个将领聚集在他的大帐中,正在商议如何应对后军接下来可能的攻势。刘凌让人做了一个大大的沙盘,用蓝色的小旗和红色的小旗分别标示出周军和汉军的位置。

    十几个人都看着刘凌,听他分析如今两军的实力对比,众人不住的点头,脸色都十分的肃穆。

    正说着,外面的亲兵进来禀报说太原城里来了钦差,点名要刘凌接旨。

    听说他二哥派人来了,刘凌不敢怠慢,领着手下将领迎出了大帐外面,一出门,正看见一脸蜡黄面无人色的小六子被两个抚远军士兵搀扶着走了过来。原本上应该站在钦差两侧,威风凛凛的大内侍卫也一个个面如血色的被人搀扶着,靠在一边休息。

    刘凌想到他们定然是被外面的场景吓着了,心中了然,随即笑着迎了过去。

    “原来是齐公公,远来辛苦了!”

    刘凌吩咐道:“去打一桶热水来,一会儿齐公公宣旨之后,需要好好的泡个热水澡休息一下。”

    他这话可是说到了小六子的心里,他们这些宦官,最大的痛苦就是一身很难遮挡的骚臭味。因为某些重要的地方割了,所以小便的时候总是淅淅沥沥的难以控制。身上总是有一股骚腥味,尤其是夏天更加的让人无语。就连他们自己都会忍受不住,所以才会像那些宫女一样涂脂抹粉,甚至涂抹的分量更足。

    连续数日的奔波,别说洗澡了,连顿热乎饭都没有吃上。此时他身上的味道确实够冲,冲的扶着他的两个抚远军士兵都皱着眉头,只是不好表现出来罢了。

    刘凌走到近前,肃穆道:“微臣刘凌,跪接圣旨”

    他身后十几个将领也都跟着跪了下来,小六子连忙说道:“王爷快请起,陛下早有旨意,王爷不必跪听宣旨。”

    他挣脱开搀扶,身子虚弱的匍匐了下去。

    “小六子给王爷请安,奴婢身子实在坚持不住,请王爷勿怪奴婢失礼。”

    他一跪下来,一股子好似北京动物园犀牛馆的味道直冲刘凌的鼻子。当初他前世的时候,他父亲母亲曾经推着轮椅带他到北京动物园去过。那年他只有八岁,记忆最深刻的就是当时北京动物园犀牛馆里那股子窜鼻的骚臭。

    还好刘凌有些鼻炎,此时发挥了一些作用。

    “齐公公,还是宣旨,刘凌跪听就好。”

    小六子无奈道:“那奴婢就放肆了,嗯……忠亲王刘凌接旨!”

    他随即脸色严肃的取出圣旨,清了清公鸭嗓读了起来,大致的意思是:“奉天承运,大汉天子诏曰:忠亲王刘凌率军南征,不畏艰辛,劳苦功高,朕特意派钦差到军前慰问,朕对忠亲王十分的想念,希望忠亲王保重身体,早日得胜之类的话。”

    (注:奉天承运皇帝诏曰这八个字的完整版,最早是出现在明朝时期的。最先提出诏这个词汇的是秦始皇,他觉得凭自己的功绩已经用王这个字难以满足了,于是称帝。皇帝所说的话就是诏。在他的传国玉玺上就刻有受命于天,既寿永昌八个字,自称朕,为天子。而诏曰这两个字最早是在汉代时候出现的,后世的帝王沿用下来。奉天这两个字,其实是明太祖朱元璋最早提出来的。当时南京城皇宫规格最高的朝会大殿,就叫做奉天殿。清朝大学士俞樾在《茶香宝续钞》中记载:奉天承运,是论奉天殿之名而及之。本书中所用,读者一笑置之,切勿深究。)

    刘凌恭敬叩首道:“臣谢主隆恩。”

    双手恭敬挚诚的接过圣旨,交给一边的侍卫收了。这才站起来笑着说道:“齐公公一路辛劳,快到大帐中歇歇。”

    小六子苦笑道:“王爷,还是叫我小六子,齐公公齐公公这么叫着,奴婢消受不起啊。奴婢这一路快马加鞭,只为了赶在钦差到来之前宣旨,确实是累坏了。”

    刘凌诧异道:“怎么,陛下所提到的钦差大人,不是小六子公公你?”

    小六子吓了一跳,连忙解释道:“王爷误会了,奴婢是什么身份?怎么有资格担任钦差职务。先帝早有严旨,后宫人等不得干政,不然杀无赦,株连九族。王爷这话可吓死奴婢了。”

    刘凌恍然,确实是这样。太监最牛-逼是明朝时候的事,现在还没到呢。

    “那?是朝廷中哪位重臣前来?”

    刘凌心中诧异,怎么才到玉州二哥就派钦差来督战了?是不信任我?还是有别的什么事情?

    小六子欲言又止的看了一眼刘凌,随即苦笑道:“是……宰相卢森大人的掌上明珠,卢府小姐玉珠。奴婢来之前的时候,陛下已经认了那卢家小姐为义妹,封永宁郡主。”

    刘凌听罢倒吸了一口冷气,心中恍然,哑然,戚戚然。

    “原来……是奉旨逼婚的来了。”

    他心中苦笑叹道。

    原来,就在刘凌率军开拔南下的时候,宰相卢森接到家人的禀报说小姐卢玉珠不见了。卢森派人寻找不到,忽然醒悟到自己的女儿一心爱慕刘凌,此次刘凌南下,女儿一定是追随着心目中的郎君而去了。这下可急坏了老宰相卢森,派家人快马去追,只是数万大军中,又如何能找得到?

    未出阁的黄花闺女追男人去了,这要是传出去卢森还有什么脸面面对皇帝和文武百官啊。他是茶不思饭不想急的又白了不少头发,本想写信给刘凌让他帮忙寻找女儿。只是刘凌正在统兵作战,怎么能因为这件事而让他分神?再说了,这样的家丑,卢森如何启齿呢。

    连着两天他都水米不进日渐憔悴,还是孝帝看出了他的萎靡。于是开口询问,卢森为人忠厚严谨不敢欺君,只能和盘托出。孝帝一听顿时哈哈大笑道:“此事有何难办,朕给她一个正大光明的理由不就行了。”

    于是乎,卢玉珠,这个历史上极其少见的女钦差新鲜出炉了。只是她一个未出阁年仅十六岁的闺女,有什么身份当得起钦差职务?孝帝隆恩,认了这个从来不曾谋面的女孩子为义妹,封永宁郡主。代表皇室,慰问三军,这理由就充分了。

    自欺欺人啊,连孝帝自己都想笑。放着几个封了亲王的弟弟,一个已经成年的侄儿,还有几个郡王不用,偏偏用一个才认了的义妹长途跋涉代表皇室去劳军慰问,谁能不纳闷呢?只是皇帝说了,也就谁都不敢质疑了。

    这样一来,卢森的脸面得以保存。更显得皇帝宅心仁厚,恩宠有加。卢森也是感恩戴德,总算是能些许的安心。

    刘凌叹了口气问道:“那永宁郡主现在何处?”

    小六子楞了一下,苦如黄连般说道:“这个……奴婢不知。”

    “嗯?”

    刘凌又诧异了,皇帝派出来的钦差,堂堂的郡主,代表皇室慰问前方将士,竟然不知道在哪儿?

    小六子尴尬的笑了笑说道:“那个……永宁郡主……是微服出巡的。”

    “噢……”

    这么说刘凌就明白了,敢情那个小妮子是偷偷跑出来找自己来了。所谓的钦差,所谓的郡主,不过是皇帝为了照顾卢森的脸面所采取的补救措施而已。这个小妮子,还真是胆大包天啊。

    一想到她不过是个十六岁的小女孩,从来就没有出过远门竟然不顾危险艰辛,千里迢迢的跑来寻找自己,刘凌的心里就一阵感动。同时,也升起一种深深的担心,她是先出门的,隔了几天小六子才来,现在小六子都到了,她又在哪里呢?若是半路上出了什么事,可怎么向卢森大人交代啊。

    一想到那个一脸倔强的小丫头,或许会在半路上遇到歹人,或许会迷路不知去向,或许会受不了长途跋涉一病不起,或许会丢失了钱财而忍饥挨饿,或许会路遇凶禽猛兽难以自保,刘凌的心就紧紧的揪了起来,他越想越怕,越想越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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