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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笔楼 > 篮球之黄金时代 > 第四十九章 神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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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号,半决赛当天,早上圣荷西下起了雨,给城市增添了一点寒意。

    不过这并没有影响甘国阳早起后,拿着篮球出门去跑步。

    自从走上了篮球的道路,甘国阳很多时候都是球不离手。

    之前运球送外卖,现在晨跑也要边运球边跑,以锻炼自己的球感。

    甘国阳知道自己接触篮球时间短,很多黑人球员人没比篮球高多少就开始玩篮球,球在他们手里像牵了绳子的狗那样听话。

    既然已经飞晚了,那肯定要加倍勤奋,通过训练补助球感上的缺失,让自己的运球更加灵活、自如。

    虽然注定要成为一个内线球员,可甘国阳知道,篮球的发展趋势是位置模糊化,要成为一个了不起的球员,任何技能都不能落下。

    被雨水淋过的圣荷西街道阴冷湿滑,地上形成了一个个小水坑,车辆经过时肮脏的雨水溅向两旁,实在不是一个适合运球的环境。

    但甘国阳就是要在这种糟糕的环境下运球,躲过一個个水坑,跃上一个个台阶,球和他的人牢牢黏在一起,片刻都不分离。(小说情节,有危险性,不建议任何人模仿。)

    雨水将运动外套打湿,球上也沾满了雨水,手指冷冰冰的,指缝间粘了不少泥沙,球溅起的水花将他的裤管、鞋子弄脏,可他并不在意,只是闷头向前。

    偶尔遇到路上的行人,他低下身子,一个运球变向“过”掉,会把人吓一跳,以为遇到了什么精神有问题的。

    甘国阳从喜来登出发一路往东,到达圣荷西州立大学,然后转而往西北方向,一口气跑出去三公里,结果路上雨逐渐变大了。

    他不得不到附近的一家寺庙躲雨,这附近是圣荷西的亚裔聚集区,尤其是日裔,有一间寺庙也不奇怪。

    寺庙的小僧人见到一个巨大的身影在屋檐下,也有些惊异,问清楚情况后送来一杯热水。

    甘国阳表示感谢,然后询问有没有洗手间,他借用一下这里干净的水,把手和篮球洗一洗。

    出来的时候,正好遇到了寺庙的主持——一个70多的老和尚,他在看到甘国阳后惊诧莫名,非要拉着他给他看一看面相。

    甘国阳没办法,只好放下球,坐在正殿的蒲团上让老和尚看相摸骨,老和尚从始至终一言不发,看了半天最后竟直接让甘国阳离开。

    甘国阳也是奇怪,是你要给我看相,完了却不告诉我结果,不过正好雨停了,甘国阳对此并不在意,道了声谢后就走了。

    小僧人见甘国阳走了,问主持看出了什么,为什么不说。

    主持摇了摇头,道:“此人有神鬼之相,不是凡人,天机不可泄露,否则会引来灾祸。”

    说着老主持拿出毛巾擦了擦脑袋,阴雨绵绵的二月,他光秃秃的头上已经出了一层细密的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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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半决赛安排在下午进行,淅淅沥沥的雨水一会儿落一会儿停,市民大礼堂里的空气中充斥着一股雨水和泥土的腥味。

    虽然是北加州锦标赛,按理说比地方联盟的比赛级别更高,可是到现场看球的观众并不多,加上下雨天,来看球的人就更少了。

    这就是过去CIF一直不举办全州锦标赛的原因之一,因为脱离了地方球迷的支持,没有了同城之间的恩怨情仇加成,这类跨区域的比赛哪怕水平更高,对地方球迷的吸引力也非常有限。

    甘国阳的影响力主要集中在旧金山、奥克兰一带,到了圣荷西,他的名气就有限了。

    这里的篮球迷更加关注圣荷西州立大学斯巴达人队。

    圣荷西还算是湾区,出了湾区,到萨克拉门托、洛杉矶,知道他的人就更少。

    不过名气都是一点一点打出来的,英雄豪杰们多是起于微末,长年累月南征北战,才能建功立业打下自己的名声。

    跳球之前,甘国阳看着站在不远处,叉着腰的7号小个子——那个人就是凯文-约翰逊。

    要在他头上拿40分的人。

    甘国阳看过他的比赛,他的确和其他球员不同,或者说他不太像1980年代的控球后卫,他身上已经有了后来那些超级控卫的影子:

    速度极快,运球能反复变向,进攻第一传球第二,有着夸张的爆发力和弹跳,如同小钢炮一般能在三秒区横冲直撞。

    在北加州,凯文-约翰逊可能是速度最快,突破最强的控卫,没有之一,没有人可以阻挡他。

    所以他才有信心放出话来,说可以在甘国阳头上拿下四十分。

    不过当站上球场,凯文-约翰逊站在中圈附近,他看着甘国阳,甘国阳也看向了他。

    甘国阳的眼神沉静冰冷,如这冬雨一般,让凯文-约翰逊有一种心底发寒的感觉。

    他当然听说了这个华人超级中锋的种种传闻,他在旧金山联盟的大杀四方,41个篮板球,单场最高15个盖帽,超群的力量和狡诈的防守,有着远超普通高中生的成熟心智。

    这些都没有让凯文-约翰逊畏惧,反而激起了他的好斗之心,大家都说他防守好,他不信,偏要在这人头上拿下高分不可。

    但真正站在球场上,凯文-约翰逊才察觉到危险,那种大脑皮层非思考区域发出的直觉警告。

    顶级运动员都有这种直觉,是潜藏于人类基因深处,在茹毛饮血时代躲避野兽、追踪猎物的神秘第六感。

    现代人的生活多平和安宁,这类直觉往往被隐藏起来,而顶级运动员时常处在高速对抗中,往往只有0.1秒的时间做出判断,根本来不及思考。

    他们必须依靠肌肉记忆和直觉,肌肉记忆来自于反反复复的训练,而直觉来自先天天赋和后天经验的积累。

    约翰逊是个优秀的运动员苗子,他看到甘国阳站在中圈紧绷的身体和意味深长的眼神,就知道今天这场比赛,他一定被盯上了。

    直觉告诉他,你最好躲着点。

    但运动员的尊严和求胜的心理,让凯文-约翰逊决定迎难而上。

    比赛很快开始,甘国阳在跳球中争得了球权,并且他的第一分来的很快。

    高位和陈星的挡拆,顺下后接球强起上篮得手,轻松拿下了两分。

    陈星在经历了两天的腹泻后,挂了两瓶葡萄糖终于恢复了过来,赶上了半决赛。

    可防守凯文-约翰逊的并不是陈星,而是水钟队的得分后卫许勋。

    论天赋,论速度,论爆发力,许勋完全不是凯文-约翰逊的对手。

    哪怕他非常努力,凯文-约翰逊在一对一时想要过掉他也是轻而易举的。

    一个加速,一个变向,许勋就只能在凯文-约翰逊后面吃灰了。

    但许勋有一个特点,就是他意志力坚韧,不管被凯文-约翰逊如何捶打,他都会尽力保持防守强度,死缠烂打。

    更重要的是,许勋背后有甘国阳在支持他,一旦许勋被过掉,甘国阳就会过来协防。

    哪怕凯文-约翰逊传球,甘国阳依旧会第一时间选择协防,放掉自己的防守人也无所谓。

    开局双方进攻打得都很快,萨克拉门托巨龙以疯狂的进攻而著称,凯文-约翰逊是这条龙的龙头。

    他在场上控球,将比赛节奏提高了不止一个档次,速度慢、身体素质差一些球队,会被巨龙队给跑死。

    但水钟队比巨龙想象的要坚韧,从8月份开始,整整半年时间,贝尔曼对球员们进行了魔鬼般的训练。

    连甘国辉都能瘦下来,还找到了女朋友,训练强度之大可想而知,球员们的体能都相当充沛。

    许勋像狗皮膏药一般死死贴着凯文-约翰逊,上半场打了有5分钟,凯文-约翰逊送出了3次助攻,可自己竟然还没得分。

    不仅没得分,还吃了两个帽——当他突入篮下的时候,甘国阳的封盖总之会及时赶到。

    许勋的纠缠让凯文-约翰逊始终无法真正启速,所以与其说甘国阳保护了许勋,不如说许勋给甘国阳做了缓冲垫。

    这是他们两人赛前就商量好的,对甘国阳来说,如何利用好自己的队友来遏制对手,在篮球这个团队游戏中是非常重要的。

    不过凯文-约翰逊虽然被遏制住,但相应的巨龙队其他球员有着更好的发挥,约翰逊在进攻受阻的情况下同样选择帮助队友。

    防守端巨龙对甘国阳也是坚决进行包夹,水钟队的得分重任交给了富兰克林,这种快节奏的比赛他如鱼得水。

    中场结束的时候,双方战成了37:40,水钟队领先巨龙3分,甘国阳半场拿到7分11个篮板球外加4次封盖。

    凯文-约翰逊则是6分7次助攻,还有2次抢断,两人的表现都很全面,但得分都不高。

    等到中场休息结束,重新回到场上,甘国阳走到凯文-约翰逊跟前,道:“听说你要在我头上拿40分?”

    凯文-约翰逊眼神闪烁了两下,还是嘴硬道:“就算拿不下40分,我们也会拿下胜利。”

    甘国阳笑了,说道:“我现在拿了7分,你现在拿了6分。你拿6分,是因为你在我头上根本拿不到40分。而我拿7分,因为上半场我只想拿7分。”

    “你是在安慰自己。”

    “不,我是在给你做个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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