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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笔楼 > 开局一个箱子,结局一个王朝 > 第92章 游子归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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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离开法院的时候,朱长安的心情很平静。

    心头的恶气算是彻底出了,不过他知道,现在的高远见在自己的面前不过就是一只蝼蚁。

    踩死他,其实也没有多大的成就感!

    李小白打来电话,几乎笑出了猪叫声。

    “哈哈……终于把这狗币送进去吃牢饭了,真是大快人心啊!刚才颜悦那贱货哭着来找我,我在她脸颊另一侧又赏了一个巴掌。”

    “今天真是太痛快了,今晚得摆个庆功宴,喝个一醉方休!”

    朱长安淡淡的道:“喝酒可以,庆功就算了吧!一个蝼蚁而已,踩死他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记住,风物长宜放眼量,咱们必须树立远大的目标……”

    “滚蛋!”

    李小白骂了一句,“少跟我吹逼,进入圣人时刻了是吧?老子只知道一句话,有仇不报非君子!”

    两人来到兰陵市的一家高档酒店,狂饮了二十八瓶啤酒,从中午12点半一直喝到下午7点。

    其中,朱长安喝了8瓶,剩下的全部被李小白解决掉。

    杨楠也被朱长安打电话喊了出来,但朱长安却不让她入座,而是负责站在旁边倒酒。

    这可让酒店的人大开了眼界,平常大家都见过自带酒水、自带碗筷、甚至自带食材的,就是没见过自带服务员的。

    朱长安笑眯眯的问道:“怎么样,我这奴婢服务质量不错吧?”

    “嗨……长安啊,杀人不过头点地,至于这样吗?”

    李小白人醉心不醉,有些过意不去的替杨楠说话,“你俩毕竟在一块两年了,过去的事情就过去算了。”

    朱长安嘴角微翘:“我正是看在过去的份上,赏她一口饭吃。她这半个月已经从手里赚了快十万了,你问她是不是心甘情愿伺候我这个主人的?”

    “是的,主人。”

    杨楠露出讨好的笑容,她感觉自己正在适应这个角色。

    朱长安把香烟摁死在烟灰缸里,提着西服起身:“你可以下班啦,帮我俩叫代驾。”

    回到家中,朱长安倒头就睡。

    今晚睡得格外香甜。

    ————————

    连绵的秋雨下了三天,总算停下来。

    顾不上道路泥泞,朱任侠便翻身上马,带着江阿秀、金珠等人一起赶路。

    在荒野遇袭的那一晚,朱任侠离开现场之后,金珠缴获了十二匹马,并全部带回了长安镇。

    这样一来,长安镇的马匹从原先的五匹,一下子扩大到了将近二十匹。

    因此,这次返回桂林,朱任侠把自己的小白送给江阿秀骑乘,自己则另外挑选了一匹黑马。

    经过了一天的跋涉,傍晚时分,五个人终于抵达了桂林城。

    远远看去,只见城墙连绵二十余里,城门口进进出出的百姓络绎不绝,大街上熙熙攘攘,叫卖声不绝于耳,繁华程度尤在黎平府之上。

    虽然朱任侠只是一个最底层的奉国中尉,但就算穷死也是六品的宗室,更何况桂林是靖江王的封地,守门的小吏还是要给他面子的。

    “唉哟……我还以为是谁呢?这不是我任侠兄弟啊!”

    城门吏带着笑容打招呼,“这才几天不见,兄弟莫非发达了?”

    朱任侠施礼道:“哪里、哪里……跟着朋友赚了一点小钱而已。”

    接着转身指了指金珠等人:“这些都是带我发财的朋友,想要进城采购一些货物,还望李头行个方便。”

    “哈哈……有任侠兄弟带路,谁敢不给面子?”

    城门吏急忙下令放行,“诸位慢走,让我任侠兄弟带你们吃些桂林的美食,保管你们乐不思蜀。”

    江阿秀露出甜美的笑容:“多谢大人。”

    金珠在马上冷冷的道:“话真多!”

    曹完和孙全一起抱拳:“嘿嘿……都是同行、同行。”

    四个人跟着朱任侠左绕右转,穿过繁华的街道,最后进了一个小胡同,在一座破旧的四合院门前停了下来。

    “呵呵……让诸位见笑了,这就是我的祖宅。”

    朱任侠翻身下马,从袖子里掏出钥匙,打开了有些生锈的铁锁。

    江阿秀把缰绳交给曹完,尾随着相公进了院子:“哇……还挺气派的嘛,有七八间房子呢,就是年久失修,太破旧了。”

    朱任侠道:“这是我曾祖父传下来的,他在世的时候是辅国中尉,那时候俸禄发放的还算及时。但自从我出生之后,朝廷就一直国库空虚,每况愈下。”

    他来到堂屋,给祖父母、父亲各自点燃一炷香,把路上买的贡品挨着摆上。

    最后跪地磕头:“爷爷、爹,不肖子孙朱任侠准备除籍了,除籍以后我就不能再到祖坟祭奠你们了。但我会把你们的灵牌随身携带。不管我将来在哪里,都不会给你们断了香火。”

    按照朝廷律制,除籍之后就再也不是朱家子孙,决不允许踏入祖坟半步。

    往后逢年过节,要想祭奠先人,只能对着灵牌寄托思念,却是再也不能到坟前祭奠。

    想到这里,朱任侠不仅泪如雨下。

    江阿秀也在旁边跟着磕头:“儿媳江阿秀给各位长辈上香了,我日后定然好生侍奉相公,以夫为纲,为朱家开枝散叶,生儿育女。”

    今日天色已晚,朱任侠只是在家里简单的上了一炷香,打算明日上午到祖坟祭奠亲人,做最好的诀别。

    “金珠啊,我家里住不下五个人,你带着阿秀到客栈住下吧?”

    朱任侠一边收拾自己的床榻,一边撵着金珠出门。

    江阿秀挽起袖子,拿着扫帚收拾卫生:“我不走,这里是我的家,我怎么能跑去住客栈?”

    金珠吹着口哨,坐在院子里看风景:“我的职责是保护你,我闲的奶疼吗,跑到桂林来住客栈?”

    如果单单只是睡觉,朱家八间房子还能挤一挤,但关键还有五匹马要吃草,所以朱任侠决定让曹完和孙全找一家客栈下榻。

    “这里是五两银子,你俩到大街上的悦来客栈住下,把马喂上。我们收拾完了卫生,就去找你们吃饭。”

    曹完讪笑:“这合适吗?要不镇长你跟两位姑娘去住客栈,我俩住在这里?”

    朱任侠学着金珠的语气道:“我闲的蛋疼啊,大房子不住跑到长安镇来住客栈?以后还不知道猴年马月才能再回到故乡,你俩就别聒噪了。”

    “是,镇长。”

    曹完老老实实的接过银子,和孙全牵着五匹马,在附近找了一家客栈住下。

    朱任侠收拾了下自己的房间,对金珠和江阿秀道:“你俩今晚睡我的床,我去爷爷的房间睡。”

    “我不习惯和女人睡。”

    金珠直接拒绝,“我看厢房挺干净,一会我去街上买一床被褥,我睡厢房。你们两口子就别扭扭捏捏的了,挤一张床能死人吗?”

    江阿秀红着脸道:“金珠姐说的是,爷爷那屋里多年不住人,一股子霉味。你就别费事了,咱俩挤一张床就可以了。”

    “那行吧!”

    朱任侠有些不好意思的答应下来。

    心里却暗自琢磨,还不如一开始就态度坚决的把金珠撵走了呢,家里有这么一个拖油瓶,晚上也不好意思干点啥……

    可是两口子第一次同床共枕,啥也不干,岂不是辜负了大好春宵?

    唉,真是让人为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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