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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笔楼 > 玫瑰先生 > 1 漂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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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即将到来的关于世界的千变万化中,西贡的堤岸却沉浸在一片守旧和破败的回忆里。

    唐人街翻炒的饭菜带着变味的中国味,混着越南口音的广东话充斥着这儿的大街小巷。

    一年半前,佟闻漓举家搬到这里。

    说是举家,其实也就她和父亲佟谷洲两个人,外带一只下船的时候她发现的在泥水塘里奄奄一息的小黄狗。

    父女俩来投奔在西贡做生意的姑姑,就住在提岸唐人街深处废旧的用破衣衫当帘幕垂布的巷子里。

    佟闻漓的姑姑在西贡安家,租了亩田给父女俩当旁生的营生,但佟古洲主业做的是摩的行当。

    佟谷洲的腿车祸后一直有腿伤。

    他有天鲜少地喝了酒后红光满面地对她说:“阿漓,阿爸知道有个地方,能做不少生意,你要不要跟阿爸去!”

    佟闻漓后来才知道他说的是西贡。

    站在西贡的街上,一眼望去全是各式各样的摩托车飞奔在尘土里,大包小包地垒着半人高的行李。

    但西贡的摩托车生意,哪有那么好做。

    外头的天已经黑下来了,老旧木板边咯咯作响,隔壁有人回来,而后传来炒菜香味,人声嘈杂。

    这儿和中国一样,也和中国不一样。

    佟闻漓踩在椅子上,从橱柜上拿过一摞挂面,拧开煤气。

    等白汤汤的水滚开了,再投入一捆面,拿着筷子等它散开,又打开橱门,抓了吧笋干菜,算是做完了要煮一碗面的所有程序,坐在那儿等面好。

    隔壁阿叔集市上买了鱼回来,过油炸锅传出涔涔的声音。

    佟闻漓咽了咽口水,打开锅盖,盛上碗,就着从外头买的调料,胡乱吃了。

    来福摇着尾巴,乖巧地蹲在一边。

    她停下扒拉筷子的动作,伸手捞过它的碗,给它浅浅地倒了半碗。

    她放下筷子算是解决了晚饭后,又洗了碗筷,坐在门槛上等。

    来福坐在门槛上,竖着耳朵陪她等。

    白天照得人睁不开眼的日头这会奄奄一息,天边由橙红变成血红,最后好像再也扛不住似的,一下又全黑了。

    佟闻漓转头看了看她修剪下来养在水桶里的玫瑰,他们在水里,依旧新鲜。

    一阵咳嗽传来后,外头的路面像是被打开,打招呼的声音此起彼伏,整个街道开始鲜活起来,陌生的人们也不再疏远,就连原来撑不住黄昏惆怅的来福都清醒过来,激动地摇着尾巴。

    佟闻漓站起来,她知道阿爸回来了。

    于是她迎上去,还没看到来人先看到的就是他的那个硕大的贴着盗版可口可乐贴纸的瓶子。

    那是佟谷洲想出的一个办法,他刚来的时候本地话不通,对本地的熟悉度也不够,抢不过当地人的生意,于是就缩短了午休和吃饭的时间,挂一个偌大的瓶子在摩的车后座上,在突突突的乌烟滚滚里就着水嚼两个干面包。

    一天的吃喝就是这样解决的。

    再过半分钟,佟谷洲的身影就在灯光里斜进了父女俩住的木板阁楼。

    “阿爸。”佟闻漓迎上去,卸下他手里的瓶子。

    “我自己来,出了一身汗,你阿爸臭着呢。”佟谷洲把手边的东西放下,转头问阿漓,“吃饭了吗阿漓?”

    佟闻漓点点头:“阿爸,今天生意好吗?”

    “就那样呗,天气热,出门的人少。”佟谷洲脱下草帽扇了扇发红的脸,像是才得了空伸直了自己的腰杆子 ,随即看到佟闻漓吃的那半茬挂面,又拧开了火,将剩下的一半煮了。

    水汽氤氲地被煮开,父女俩对着那在锅里泛白的水不说话。

    “阿漓,往后都去姑姑家吃晚饭,别等阿爸。”

    “嗯,我知道。”佟闻漓坐在门槛上点点头。

    佟谷洲拔了双筷子,扒拉了锅里的面,“你要是不想去,就去集市里买点新鲜的蔬菜,长身体的年纪呢,能老吃白面吗,别觉得自己越南话说的不好,多开口,自然就熟练了。”

    “嗯,我知道。”佟闻漓依旧乖巧点头,而后从门槛上起身,她瘦小的身影覆盖上水桶里玫瑰头顶上的灯光,只留下一片风干的斑驳落在花瓣上。

    她挑上最好的花,装进她的竹篮子里,起身,“阿爸,我走了。”

    佟谷洲半口白面还没有咽下去,“小心点。”

    “我知道,我跟阮烟一起。”

    原来围着佟谷洲的来福见状跟上佟闻漓。

    “早些回来,明早我们还得去天积寺。”

    “去天积寺干什么?”

    佟谷洲脱口而出:“碰碰运气。”

    碰碰什么运气?

    佟谷洲一愣,才解释道:“天积寺明天有上香求佛的仪式,弥勒和尚比河里的鱼还要多,还有富人发香火钱,咱爷俩也去赶个热闹。”

    佟闻漓沉默了一会,而后才点了点头,跨出门槛。

    *

    红紫色灯光变化交加的夜里,地上的青砖瓦石缝隙里混着被踩死的杂草和破碎的烟头。

    阮烟高鼻梁,深邃眼,在那个潮流来的迟钝的年代里,一件黑色吊带配一条宽腿的喇叭裤,脖子上系一条黑色的丝巾,留着一头潇洒的短发,她衔着支细长的烟对着长街外面的人啐了口,“丢雷老母。”

    她一个混欧洲血统的西贡人说起广东话来滑稽又气愤,佟闻漓连忙上前捂住她的嘴,“烟烟,要是他们也是广东人就完蛋了,会被听懂的。”

    “听懂就听懂的,妈的一帮混混,卖个花怎么了,是狗标记地盘了是不是,那也不见他们撒啊,有本事抬起腿来到老娘面前来撒,一记飞旋腿就要了他们的裆!”

    完了还怕佟闻漓没听懂她说的,还带着动作地给她演示一遍。

    她这酷飒的打扮配着她搞笑的姿势实在是太过违和,佟闻漓在那咯咯笑。

    “你还笑,阿漓,你可长点心,这几个人下手很黑的,今晚上要了你多少?”

    “没要我多少,我见到他们绕道走,他们抓不到我的。”

    “你还是换个地方吧,这儿太乱了,别说什么人都有太不安全了,就说那几只看街狗,万一他们认出你来了,你这一篮子的玫瑰都不够你赔的。”

    “可哪还有比这儿人流量更大的地方了。”

    佟闻漓说完这话,阮烟就朝那长街巷尾看去。

    丰腴拉着过客纠缠的女人,聚在一起打牌喝酒的男人,摇摇晃晃要跌进河里淹死的酒鬼,被左右一老一少搀扶的中年人。

    她眯着眼看着人来人往,往嘴里嘬一口烟,轻声说到:“要是哪天先生的人来了,看他们还哪有胆子圈地为王。”

    “谁是先生?”

    “你不知道?”

    佟闻漓摇摇头。

    “我还以为住在堤岸的中国人都知道。”阮烟笑笑,轻轻掐了掐阿漓的脸,“连我都知道。”

    “他很有名吗?”佟闻漓问道,“你见过吗?”

    “我哪能见过他。”阮烟掸了掸手里的烟火,“像他这样的人一定住在连苍蝇都飞不进去的一号公馆那样的地方,寻常人哪能看到他。不过明天,堤岸天积寺上香,他是最大的香客,你去吗,你要是去了说不定有机会能见见。”

    佟闻漓想起这事:“阿爸让我也去。”

    “那你注意着点,我听说那日子堤岸唐人街总出踩踏事故。”阮烟挑挑眉,支着手,“要是见了,告诉我先生什么样,是不是跟港片里演的一样,拄个手杖,带个帽子,手里带着闪耀的大翡翠戒指。”

    阮烟说的形象,佟闻漓老实回答:“人这么多,我不一定能见着。”

    “我真盼着你能见着?见不着你就杜撰一个框骗我吧,让我对人间还有点理想。”

    阮烟说完伸个懒腰,余光撇到了伏在她们脚边的来福,想起刚刚两人一狗被混混追的场景,随即用脚拨弄了它一下,“没用的家伙,以后有人欺负你主子,直接咬死好吗,就在那儿叫唤算怎么回事,哎——”

    她倒头问佟闻漓,“阿漓,你这狗,不会连咬人都不会吧,不咬人的狗,应该住到一号公馆去才对。”

    这是他们对话中第二次提到一号公馆了。佟闻漓知道阮烟说的是那片宛如天堂的富人区,那儿的狗不跟来福一样要乞讨生活,他们被温柔的女主人抱在怀里,毛发茂密,本质上是享受宠爱,而不是要求他们会吠叫、会咬人,会看家。

    佟闻漓却蹲下身子捂住来福的耳朵,“烟烟,你别这么说,来福还小,听懂了会伤心的。”

    “它听懂越南话还是听懂你夹杂着广东话的中国话?”阮烟叼着烟,插手在那儿笑。

    佟闻漓跟阮烟说的话有时候是普通话,有时也是广东话,阮烟都能听懂,她很早就开始搞音乐,追摇滚,有段时间疯狂买Beyond的唱片。

    可能就是只有阮烟能听懂,所以她才成了她在西贡最好的朋友。

    阮烟大多数时候说的越南话,偶尔也能蹦跶几个广东话出来。

    旁人看来,一个混着欧美样貌的西贡姑娘用一口流利的本地话跟一个支支吾吾说半天后来索性破罐子破摔说起方言夹杂普通话的外地姑娘交流的场景,怎么看都怎么诡异。

    更诡异的是,他们各说各的,一点都不影响他们的交流。

    佟闻漓望着框子里还剩下许多的玫瑰,叹了口气。

    “卖槟榔吧。”阮烟开口。

    “好卖吗?”她看向阮烟。

    “跟烟一样好卖。”阮烟挑挑眉,深吸一口手里的烟,“总比花好卖。”

    “花卖的不好,有可能是我的越南语说的不好。”佟闻漓这样说到。

    她能看懂越南语的文字,甚至都能写的很熟练,在课业上甚至还能名列前茅,可偏偏,她的发音,总是怪怪的。

    “傻。”阮烟下了判断,越南语说的字正腔圆:“花会枯萎,会死亡,比起要战胜枯萎和死亡去渴望得到的美丽,沉沦和上瘾当然才是源源不断的生意。”

    佟闻漓转头过去:“烟烟,你说的这个话,太难了,我听不懂。”

    “别装。”阮烟伸手轻轻戳了戳佟闻漓太阳穴,“你个准大学生你跟我在这儿装。”

    佟闻漓笑起来,两个酒窝荡漾开来。

    阮烟觉得,她笑起来的时候,清冷疏离的那种孤僻感会褪下去,而后一种不可名状的感觉又会浮现。

    她瘦小,跟豆芽杆一根似的,揣个大篮子,穿梭在人群里,倒是让人误会她是不是才十五六岁。

    可在她们的故事里,她们刚度过十八岁。

    高中毕业的学历在她们中间,足够。

    但阿漓值得去更上游的地方,去更好的地方。

    “卖槟榔吧。”阮烟重复了一句,在黑夜的幽幽寸光里找到佟闻漓的眼,“不是说要去上大学,可得努力攒钱呀。”

    佟闻漓对上阮烟那双深邃的眼,犹豫了一下,而后,点点头。

    “我一早就去集市进货。”

    “行,我先预定一斤,要青槟榔。”

    “青的?”

    阮烟伸了个懒腰,像是要走,“年轻人流行吃青的。”

    “烟烟,我听说槟榔吃多了不好,你别吃了吧。”佟闻漓拦住她。

    “那你不如劝我戒烟好了。”她笑得狐媚,敲了敲她的头,“快带着你的傻狗回去吧。”

    说完,就消失在光影下。

    佟闻漓蹲下来,摸了摸一脸委屈的来福,“她骗你的啦,嘴硬心软,她爱你,来福。”

    而后站起来,再看了一眼竹篮里的玫瑰,捞起篮子,背上身。

    *

    第二天一早天还没亮,佟闻漓就出门了。

    集市便宜质量又好的槟郎要靠抢,尽管她赶在太阳升起之前去了,但能挑到的好的的确不多。

    留给她的时间不多,她匆匆忙忙地回来,撞上了正要出门的佟谷洲。

    他今天明显是收拾过了,穿上最体面的整套的中山服,衣襟上的盘扣扭到最上面一颗,头发尽数往上梳,颇有从前她在相片中看到的他年轻时候的影子。

    临走前,佟谷洲往自己的口袋里塞着一个红包,佟闻漓掂量了那厚度。

    不少。

    她想问,佟谷洲却不由分说地带上了帽子,带着她往外走。

    佟闻漓眼神略过那筐子槟榔,想起跟阮烟的承诺,折回来也带上。

    *

    天积寺早早地就挤满了人,人人不离手的扁担箩筐此刻都被放置在寺庙大门外,佟谷洲让佟闻漓站在寺庙大门的那棵歪脖子树下等他。

    她抬头向上看,看到寺庙门口供奉的盘香倒立旋转,那香熏的人眼花目眩。

    她扭着脑袋试图从那些盘香中找到哪里是开始,哪里又是结局,但修罗古刹目龇尽裂,青面獠牙,神佛恶鬼,实在是混淆难分。

    于是她只能垂下头来,背着那一筐的槟榔,看到眼前的佟谷洲费力地扒开人群,挤进前面扎推了密密麻麻的人群里。

    周围四肢周全的人身强力壮,他靠着只有那一条能承重的腿挤在沙丁鱼罐头一样的人群里。

    她从人群的缝隙中看到里头主事的人唾沫横飞不耐烦地挥手,看到佟谷洲笑颜满面地拿起那准备好的红包,再看到原先一脸不屑的人啧啧嘴,在他面前的本子上挥舞着写了几个大字,最后佟谷洲一脸的紧张才松懈下来。

    他朝佟闻漓挥挥手。

    “阿爸。”佟闻漓跑上前。

    他脸上欣喜难掩:“阿漓,你阿爸能上船了。”

    “什么?”

    “你阿爸能上船了!上船一次这个工资!”佟谷洲比划着,“钱呢,我们阿漓上学的钱,以后,就有了!”

    佟闻漓傻在那儿,她捏了捏手里紧紧攥着槟榔筐子的绳。

    “走,咱们也去谢谢神明,谢谢先生。”

    先生?

    这是她第二次听到这个称呼。

    那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

    是和神佛一样,主宰凡人命运,圆满微尘所求的人吗?

    周围人拥挤上来,青烟瘴气迷茫,她随着人群渡上大殿,看不清神佛慈悲的目,看不清修罗悲戚的眼。

    *

    梵音阵阵,信徒虔诚跪拜。

    大殿外面,排列了无数像她一样卑微又虔诚的人们。

    如蝼蚁般跪在神佛脚下。

    佟闻漓悄悄抬头,见那些紧闭双眼的人。

    阿爸说,他们在等恩赐,等天的恩赐。

    等里面的人上完香,主持就会出来播撒布斋多余的香火恩赐。

    她朝大殿内看去,神佛脚下众生百态,塔香缭绕之间,她看到殿内站着一个人,长身玉立,不染浮光。

    钟鼎声嗡嗡在耳,她看出了神。

    目光停留之际被佟谷洲拉回,“阿漓,不得无礼,那是先生。”

    她心下戚戚,原来那就是先生。

    佟闻漓还未反应过来,一声长鸣后,里头的仪式结束了,原本虔诚安静的人跟着了魔似的,纷纷地往里面挤。

    “发香火钱了!发香火钱了!”

    几个比丘抬着一个看上去十足十重的箱子出来,那箱子里面全是钱。

    佟闻漓这下明白了,为什么大家朝圣的如此虔诚,等待的如此专一。

    身后的人疯狂地往里挤,佟闻漓个子矮,要不了多久就会被淹没在人海里,她想起阮烟说的踩踏事故,想要回头找到佟谷洲,却发现早就没了身影。

    于是她只能去卸她背在背篓上的竹筐,但一个没拿稳,筐子掉在了地上,小半框的槟榔就这样滚了出去。

    青绿色的果实顿时就被踩碎,爆裂的果浆沾染了互相拥挤的人群,佟闻漓声嘶力竭地在人群中说着让一让,想要蹲下身子去捡那些果实。

    但无助的是,那些昨夜刚被采摘下来的,在经历了几个小时的颠簸,来到集市被充满希冀地装在筐子里的果子,此刻像是怪物的心脏,还带着搏动地落在地上,带着求生本能地想要呼救,却被一脚踩爆,血浆横流。

    她发了疯一样地想去救,追着最前面的槟榔来到逆向而来的人的脚下。

    半步间,可以预见的是那青绿色的带着怪物的诅咒也要附上他的鞋底的时候,眼前的脚步却停住。

    黑色皮鞋边出现一只白皙修长骨瘦的手,那手轻易地捞起那孱弱的生命。一瞬间,那散乱在周围黄绿色,好像都停止了迸裂。

    他轻而易举地将那槟榔捡起放在一旁冒着青烟的炉香上,而后在这种山崩地裂的坍塌中,他只在人群簇拥下在与她匆匆掠过。

    她终于看到他的脸了,怎么形容呢,她莫名想起一盏风雨中一直长明的孤寂的灯,从不熄灭,却也从不跳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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