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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笔楼 > 恋综:万人嫌的我爆红了 > 第152章 麻了,你说这是词曲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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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暗的观众席里。

    三十五岁的沈秋自认为自己不是一个感性的人,只是一个单纯的音乐爱好者。

    他听歌时并不会被感情影响,反而能冷静分析歌手的表现。一直坚持的理念是理智的听歌,做专业的评判。

    包括被节目组邀请成为评审听众时,他也是这样认为的。不做过多的情感代入,只从歌手现场的表现进行投票。

    前七个歌手演唱,他只给老将候学恒和温霜华投过票。二者实力过硬,温霜华身材丰腴,气息也很稳。

    相比之下,余中一执拗的吉他弹唱过于自我。不仅没有带来听觉上的享受,反倒是沾染上了一股文艺青年的味。

    越听越糟糕,让他火大,这舞台是纯歌手竞技。又不是《夏国好舞台》,这矫揉造作的模样是说演给谁看呢?

    不是他爱吐槽,现在有些歌手的演技真不如珠海的技师。

    一路听听听,终于熬到了最后一场。

    他不喜欢听偶像歌手江景升和祁盈盈唱歌,觉得完全就是对音乐的一种嘲弄,明明是普通歌手的水平。

    结果上了如此专业的舞台,和一众顶级歌手同台竞技,却依旧能靠人气晋级一期又一期,实在是讽刺。

    可谁让观众喜欢呢,总不能否定别人的喜好。

    连续一小时的久坐,沈秋其实已经有些不耐烦。好不容易熬到了最后,也只剩一個踢馆选手的悬念吊着而已。

    当林晚粥出来的那一刻,沈秋其实是有些失望的。

    太年轻的歌手呈现出的作品总是乏善可陈,一个江景升和祁盈盈就够让他觉得作呕的了,现在又来一个新生代。

    若非听过林晚粥那首《我怀念的》,他几乎就想骂人了。

    看着舞台上清纯模样的林晚粥,沈秋眉头越皱越紧,暗道花里胡哨的。这节目真就夏国大舞台了,有活你就来。

    说好的回归初心,用歌声说话呢?

    回旋镖永不过时。

    悠扬的前奏缓缓响起,打消了沈秋的顾虑。一点点听,林晚粥空灵的声音,不知不觉竟是听进去了。

    浮躁的心随着悲伤的音乐一点点安静了下来,他缓缓闭上了眼睛,打算一点点剖析鉴赏林晚粥的唱功。

    情绪一点点被歌声牵扯,曲很好、词很好,林晚粥唱得也好。

    情感真挚,富有极强的感染力。想要诠释一首歌,只有歌手代入情绪,听众才能跟着代入情绪。

    林晚粥做到了,一句“如果再见不能红着眼”,直接把前期压抑情绪全都释放了出来,又在半首歌末了。

    那一句“我们要互相亏欠,要不然凭何怀缅”中。将奔涌的情绪瞬间拉扯了回来,遗憾急转直下,如午夜的风灌入胸腔。

    一边是宛若电影情节一般的久别重逢,一边是对现实清醒的怅然若失。仿佛在说,我们不要清清白白,要互相亏欠。

    听到这里,沈秋其实也没多大感觉,大部分的注意力仍旧放在林晚粥的演唱技巧上。情感满分,混声、弱混声处理得还行。

    对歌曲的层次感处理上有想法,没有太大的问题。从能力上来说,她能在 a4-f5之间游刃有余用各种转音,业务能力算是很优秀的。

    音准、节奏、通道都还行,总体来说发挥不错,情感能加不少分。

    只是在半曲唱完时,间奏突如其来的天气预报与雨声白噪音让沈秋不由愣住了,有种天地间顿时暗了下去的感觉。

    刹那间,全场寂静,只剩下旋律与噼里啪啦的背景音。

    节目组现场音响效果太过于真实,不止是他,在场观众都有一种瞬间被拉入电影画面的感觉,鼻尖仿佛能嗅到雨后的土腥味。

    他几乎是触电似的回忆起某个寻常的傍晚。

    开车回家路上,百无聊赖的等红绿灯。盯着前方雨雾发呆时,忽然毫无征兆想起了多年前,同学录上那人给自己留的那句话的意思。

    后知后觉反应过来,她说的应该是喜欢。

    而此时,自己已经几乎快过完了半生。

    彼时,车窗外下着雨,到处是猩红的尾灯。车载广播里传来了天气预报的女声,“中央气象台预计,从明天开始,较强冷空气”

    很难形容当时的感觉,舌苔发涩,手脚一阵冰凉。

    如今再听这一幕,配上匆匆那年的词曲旋律,他几乎是颤抖着深吸了一口气。心事压了又压,才得以勉强保持镇定。

    不止沈秋,现场观众情绪也被勾起,仿佛在集体观看一场盛大的青春电影。主角是自己,剧情略显乏味。

    想起很多年前,每天起床第一件事是看异地的天气。窗外噼里啪啦的下着雨,披着外套走到窗边,听着电视里播报的冷空气南下的消息。

    恍恍惚惚间,似乎曾经真切的爱过一个人。

    模糊的古早画质,聚焦某某身上时,却明艳得不像话。即使过了多年,却依旧清清楚楚记得她的模样。

    笑起来眉眼温柔,贯穿自己所有的过往,困住过年少的自己。

    “匆匆那年,我们见过太少世面,只爱看同一张脸。”

    旋律再起,一直到最后那一句,“我们要互相亏欠,我们要藕断丝连”,这整首歌才算是到此结束。

    啪!

    昏暗舞台上所有的灯光全都打开,林晚粥朝着乐节目组乐队鞠躬,又朝着观众微微鞠躬。投票在这一刻开始,身后大屏幕票数高涨。

    “你们好,我是歌手林晚粥。”

    演播室众人盯着大屏幕,看着投票数字不停变化,从三百一路跑到六百。

    垫底的两人分别是徐鸥与民谣歌手余中一,成绩都在六百票以下。林晚粥稍稍发力就突破了六百,直接击碎了徐鸥的复活梦。

    不出意外的话,注定要被淘汰了。

    结果出来了,徐鸥反倒先松了一口气。继而抬头盯着林晚粥身后六百以上,并且还在爬升的成绩,轻轻抿嘴。

    “已经六百多了,会超过温姐吗?”

    “很难,温姐650票,不过林晚粥这首歌现场表现力实在太强了。”祁盈盈道,“还是原创歌曲”

    “这首歌十分优秀,很难想象出自一个年轻歌手之手。”关凤臣资历老,可以大方的称呼林晚粥为后辈。

    短暂的延缓后,票数继续上涨,轻易越过了六百五十票。

    “已经超过了!”江景升站了起来,目瞪口呆,“六百五十九还在往上涨,现在已经第二了。”

    “不会超过候叔吧?”温霜华身躯玲珑,莞尔笑道。

    “这倒不太可能,侯叔724,基本很难被超越。”江景升摇头道,“我估计票数可能在六百八十左右,往上就很难了。”

    《我是歌王》这种舞台,歌手最大的敌人是观众的审美。

    在场的大部分都是专业歌手,就看谁花活多,基础扎实。要么老歌新唱,要么就是拿出一首改编的歌。

    或者有信心的话,干脆甩原创。

    简单来说,活越多,越受欢迎。

    《匆匆那年》选曲很不错,极易调动观众情绪。加上特殊的舞台呈现效果,三四分钟里,基本跟看了一场电影没什么差别。

    这质量,轻轻松松拿下第二一点问题都没有。至于江景升口中所谓的票数超过六百八,再往上就很难了。

    下一刻就狠狠打脸了,林晚粥拿到的票数还在上涨,缓慢通过了六百八十票。且还未有停滞的趋势,依旧在缓慢爬升。

    六百八十五、六百九十一,一直到六百九十九。

    所有人心都悬在了嗓子眼,成绩一旦超过七百票则意味着,歌手已经一只脚迈入了优秀音乐人的水平。

    “七百了!”

    票数神奇的定格在七百零六,与候学恒的七百二十四票的成绩遥遥对望,令在场的所有人都大吃一惊。

    现场总共就八百人,能让七百零六人为一首原创情歌投票,实在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这票也太高了?”徐鸥倒吸了一口冷气,“我没眼花吧,竟然突破了七百了,实在是太强了。”

    七百票,已经没有任何嫉妒的必要了。

    虽然江景升也能轻轻松松六百五十票,但这已经是极限了。那些没投票的观众才是最固执的,也是最难争取的。

    其次,给江景升投票的人,不一定会给林晚粥投票。

    如此算下来,要想获得七百票以上,至少得打动现场那一小部分固执的音乐爱好者。再容许一部分不喜欢自己歌曲的人存在,由此得出总票数。

    “这首歌的水平极高,林晚粥发挥得也不错。”老大哥候学恒开口说话了,“假以时日,她一定会成为天后。”

    话音落地,演播室几人不由齐齐转头看向了老大哥,面露诧异。

    谁也没想到候学恒一开口,对林晚粥的评价竟然如此之高。直言不讳,就差直白道“吾观此女有天后之姿”。

    灯光明亮的舞台上,由于她是最后一个上场的,并不需要回到演播室休息,女主持人宣布最后的定榜成绩。

    “林晚粥带来的《匆匆那年》获得的最后票数是——七百零六票!取得了第二名的好成绩,踢馆成功!!!

    闻言,林晚粥总算是松了一口气,这个细微的小动作被女主持人捕捉到了。

    不知为何,忽然将话题引到了她身上。

    “首先恭喜粥粥踢馆成功,请问有什么想对大家说的吗?”

    这本是一个很正常的赛后尬聊的情景,面对主持人的提问。歌手一般会讲述自己创作的初衷,或是调侃。

    这节目本身还有一个令人诟病的地方,那就是乐评人。

    有时候他们说出口的奇葩点评语实在让人难绷,好在点评是后期单独录制剪辑,现场听不到他们的锐评。

    林晚粥愣了一会,似乎在思考,几秒后开口道。

    “我我想感谢一个人。”

    “谁?”女主持人好奇问道。

    “这首歌《匆匆那年》和我上一首歌《我怀念的》的词曲人,许青焰。”一身棉布白裙的林晚粥面对着镜头,略显紧张。

    “他没有他给我写歌,或许我也不会这么快振作起来。我能站上这个舞台,也是因为他给我的底气。”

    一番话,说得磕磕绊绊的。

    明明是出道多年的小天后,却穿着少女时代的白色棉衣裙。感谢某人时,磕磕绊绊的脸红,像极了学校领奖台致辞的小姑娘。

    这种天然的反差,立刻引起现场观众的一片羡慕。绝大部分没听过许青焰的名字,心道这人是哪个?

    后台演播室里,江景升脸色微妙。

    他显然是知道许青焰这个人的,《晴天》、《一直很安静》、《我怀念的》,三首歌砸下来,想不知道都难。

    没想到这首《匆匆那年》也是许青焰写的,这是什么恐怖的高产率?一个月时间,已经四首精品歌曲了!

    温霜华刚回国,头一回听见这个名字,不由好奇道。

    “许青焰是谁?”

    “一个词曲人,嗯也算不上,一个月前还是素人。”江景升不知道该如何表述,“总之,是一个刚入行的词曲新人。”

    “新人?”徐鸥反应最大。

    好不容易上个节目想翻红,先是被年纪最小的林晚粥碾压,后又听闻写出《匆匆那年》的词曲人上个月才正式入行。

    “麻”这个字已经抠烂了,后起之秀这么猛吗?

    “真的假的?”温霜华顿时愣住了,她刚回国不久,“《匆匆那年》是一个新人写出来的?新人能写出这样的歌?”

    “他还写过别的歌,每首成绩都不错。”祁盈盈主动道,“只是没想到他又写了一首好歌,令人有些难以置信。”

    “如果能见见这个小伙子就好了。”候学恒随口一说,并没多大的反应。

    活久见,并不会听什么信什么。

    娱乐圈包装炒作的事情多了去了,根本想象不到那帮人肯下多大的血本,只为了出一个名,还是得眼见为实。

    节目录制已经接近了尾声,电视台外边还是晴天正午。

    四星级酒店。

    裴暮蝉两人的房间相连着,位于走廊的中间。待两人稍作休息结伴出门,时间已经过了正午十二点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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