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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笔楼 > 光荣之凤凰城的女儿们 > 第十章 哨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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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那天起,格雷恩和特林维尔正式成为了阿波多利近卫军中的一名中队长和普通士兵。

    他们所在的第一中队是王国最精锐也是最高贵的队伍。这支两百人的部队士兵大多出自贵族豪门。他们平素受到王国最多的关注和崇敬,每个人都养成了高傲和目中无人的习性。

    近卫军团的骄傲传承是一目了然的。因为近卫军团的首领——玛尔斯王子,是大陆上最骄傲的军团长。他英俊、果敢,苍白的脸庞和忧郁的眼神,是王国每个少女心目中完美的化身,梦中爱慕的情人。

    毫不掩饰的傲慢非但没有让他远离了他的军团,反倒让士兵们都更加钦佩和热爱近卫军的指挥官。玛尔斯总是对他士兵说道:“一支骄傲的军队,才是让敌人胆裂心碎,不可战胜的。”

    玛尔斯王子像一块坚冰那么冷酷,又像一团烈火般热烈。他严格地治理麾下每一个年轻好斗的士兵,绝不容忍任何有损军团声誉的事情发生。在阿波多利,蓝鹰近卫军团只听命于一个人!他,年轻的玛尔斯军团长——国王的长子,王国的储君。因此鉴于他特殊的身份,从没有人胆敢挑战他的权威。即使是那些最资深的将军们,在见到他时,也会对他表示出恭敬。这并不都是他高贵的头衔让他们敬畏。

    这些将军们都很清楚,玛尔斯王子带领的是一支怎样的虎狼之师啊!谁还会没眼色地去招惹他呢!在他的带领下,蓝鹰近卫军团成了阿波多利乃至帕林卡巴卡玛大陆上,最无所畏惧的军队,同时也是最傲慢无礼的军队。

    平民出身的格雷恩就是要到这样一支不平凡的队伍去做中队长。他早听闻过这支部队的种种传说。现在国家承平日久,再也没有生死拼搏的战争,但是近卫军团仍旧是最具传奇性的部队。在他不得已答应了国王任命的同时,他就已预感到这也是一项艰难的责任,他也想到会有种种的不便甚至难堪等待着他。

    但既然国王信任他,而他也接受了这份职责,那也只能泰然处之地接受一切挑战了。他只想做一个无愧于心的中队长。

    他安顿好艾尔希娅,告别了欣喜的母亲。两个心意相连的女人,看他的眼神和脸上灿烂的笑容,让他感到无比振奋,也给了他极大的信心。

    当然,特林维尔也得到了她们真挚的祝福。当他们分别后,格雷恩笑着对志得意满的朋友说:“你不想去跟你的朋友们告别吗?他们都在等着你呢。”

    特林维尔跳上马笑着说:“等我穿上了那身军装,有了自己的故事,我会去的。”

    他们相视一笑,飞马扬鞭。现在他们要做的是去向近卫军的最高指挥官报到。他们想着见到夏尔王子时会是怎样的一番场景。可是却又想象不出。

    近卫军团大营设在巴布克莱王城外西北方,三支骑士团中除了暴风骑士团驻守大营,其他两支部队也各有驻地,这样的布防能从三个方向拱卫着王城。保持一支强大的近卫军团是王国的传统,它的大营也很少发生变动。

    为了能让年轻的战士们时刻牢记士兵的责任,保持清醒的头脑,也是避免过于沉湎于安乐,丧失拼搏的斗志,所以,大营虽经过数代近卫军的建设,驻地平坦广阔,可是仍然只有座座青色的帐篷,让每一个看到它们的人知道,这里就是天下闻名的劲旅—蓝鹰近卫军团的大本营。最中间的那座最大的帐篷,就是军团长的营帐。他和他的士兵们一样,都已经和近卫军融为了一体。

    格雷恩和特林维尔纵马奔驰,中午刚至就赶到了大营。大营里静悄悄的,营门外几个标枪般笔直的卫兵在巡逻站岗。

    他们来到大营门前下了马,特林维尔接过马的缰绳,格雷恩上前递上御前会议签署的委任书。带队的卫兵看到眼前的两个人,脸上虽未显露出轻视,但肯定是有些惊讶。他派人进去通传,格雷恩和特林维尔只能等在外面。

    格雷恩喜怒不形于色,特林维尔却未免耿耿于怀。

    “你看到了吗?格雷恩。他们看我们的眼神,好像我们不是来这里当兵的!难道我们是怪物吗?”他低声吼道。

    格雷恩只是微微一笑,他眨眨眼睛低声说:“你不必在乎他们现在如何看你。要知道,军营里只会尊重强者。你要做的就是比他们每个人都要强。我希望并且相信,用不了多久,他们看你眼神会更加地吃惊了。”

    特林维尔也低低的声音笑道:“那是当然。我现在已经不为我受到的轻视感到羞耻了。连你都可以平淡地面对,我还有什么好抱怨的呢?可是,我为我的老索尔彼感到难过。我要为它说句好话,它是一匹好马。只是它现在已经有点老了,瘦得快能看到骨头了,身上的毛也掉了不少。近卫军团里我猜一定找不到和它一样老的马了。他们要是取笑我的马,我该怎么办,难不成我要为它讨回公道吗?”

    格雷恩看着他的老索尔彼,点点头。他之所以没有笑出声来,只是怕特林维尔会伤心。

    “特林维尔,在你要为它讨回公道之前,你是否应该仔细想一想,我们是如何来到这里的。这能让你冷静下来。”

    特林维尔叹了一口气:“看来也只好如此了。我的老索尔彼注定会被人耻笑了。”他忍了好久,终于哈哈大笑起来,“我必须承认,它是有点丑。之所以买下它,是因为我置办一个猎人应有的行头时,花光了我几乎所有的钱,实在买不起更好的马了。可我喜欢它,即使他们给我一匹最好的马,我也不会换的。”

    过了一会儿,他又低低地问道:“格雷恩,你说他们会给咱们换发马匹、武器吗?”

    “会的。他们可不管你愿不愿意,我的朋友。即使你的索尔彼长的再英俊一点,也会被他们无情地换掉的。而且,长途行军时,你会得到两到三匹马。我保证!你还会领到一身漂亮的铠甲,天冷时它就是你的棉衣,即使你在铠甲里冻得像个冰块,瑟瑟发抖。而这样的天气嘛,”他仰头眯着眼看看太阳,“它比一个火炉还要热情呢,你会热汗直流,偏偏却不能摘下它。我的回答是否令您满意呢,我的朋友?”

    特林维尔看着太阳,又长叹了一口气:“我好像开始后悔了。而且你让我想起了蓝莓老爹的清凉啤酒。”

    他们站立在正午的阳光下,挥汗如雨。

    依旧没有人理会他们。军营响彻着操演的号令。

    格雷恩透过栅栏望着人马欢腾的大营,嘴角挂着一丝冷笑。然后,他收敛起笑容说道:“特林维尔,你知道军队里有所谓的对新兵的‘下马威’吗?”

    特林维尔挠挠头:“那是什么?听起来并不友好啊。”

    “与其奢求友好,莫如行动争取。来吧,老朋友。让骄傲的近卫军见识见识我们的骄傲。”

    他大踏步走到哨兵身旁,昂首挺胸。特林维尔为之一振,格雷恩几句简单的话语就激起了他心中的豪迈。他不必听到解释,只需站在格雷恩身边,目空一切地高昂着头。

    骄傲,是心地纯净的人发自内心的自豪。

    日将西斜,守卫的哨兵已经换过几茬。他们经过格雷恩和特林维尔身边时,总忘不了好奇地打量着他们。两个坚贞的朋友不为所动,目不斜视。巡逻兵一次次经过他们的面前,一队队骑兵回转营房。终究却还是没有人来理会他们。

    特林维尔天生傲骨,愈遭人轻贱愈发地精神抖擞。无奈肚子咕咕作响,心中暗暗叫苦。他偷偷瞄着格雷恩,见他手按佩剑,腰身挺拔,神情专注,浑然忘我。一想到此时正与格雷恩荣辱与共,顿时不把饥肠辘辘,口渴难耐等诸般苦楚放在心上。他心里冷笑着:“什么下马威!近卫军就只有这点儿本事吗!想得美!我大个子维卡才不会怕饿肚子呢。”

    玛尔斯王子戎装肃整,带领亲兵巡视大营。一时火把通明,口令响亮,声声相传。自从十五岁参加近卫军,直至亲掌蓝鹰近卫军团,距担任军团长也已五年,他从未错过一次夜间巡视。年轻的近卫军首领深知,身先士卒,同甘共苦,才是士兵信赖和依托的源泉。只是他今天一反常态,提前巡营了。

    他所到之处,士兵军容严谨,昂首挺立,在军官的带领下,为他们的军团长致敬。每次他走过士兵的面前时,都会驻足致意。转身离去时,仍能感受到背后他的士兵们崇敬的眼神。

    只是今天他巡视的很快,早早就结束了,似乎有点心不在焉。走到大帐门口,他停下脚步招招手,令旗官快步上前。他问道:“他们呢?”

    “中队长格雷恩和士兵特林维尔,他们还在哨位旁站着。”令旗官回答。

    “他们没有问起,为什么没有人接见他们吗?”

    “是的,殿下。他们一句话都没有说,什么都没有问起。”

    他不由冷笑着:“随他们去吧。我倒想看看,他们想站到什么时候。”他刚要走进大帐,转念一想,“也好,我们去看看吧。看看陛下给我们派来了一个什么样的队长。”

    哨兵们看到玛尔斯军团长和他的亲兵侍从巡视哨位,都军容整纪执手敬礼。格雷恩和他的朋友,目视前方,纹丝不动。

    他跳下马,挥舞着手中的马鞭,慢慢走到格雷恩面前,盯着他的眼睛。

    玛尔斯英俊的面容毫无表情,格雷恩还是从他的眼神中看到嘲讽和蔑视。事实上,夏尔王子根本无意掩饰他的内心。

    格雷恩不为所动,他平静地直视玛尔斯王子。

    良久,玛尔斯才漫不经心地问道:“这么说来,你就是国王陛下极力推荐的那个人了?就是你要担任我的军团的中队长?能让国王另眼看待,想必你一定有什么过人之处吧?”

    “报告军团长,我不过是个普通的阿波多利国人。承蒙陛下厚爱,而我也很荣幸能加入近卫军,在军团为阿波多利和陛下效力。”格雷恩不卑不亢地回答道。

    玛尔斯一阵冷笑。他看着格雷恩和他身边同样精神抖擞的朋友。他说道:“大言不惭的人说出的话,往往都是最漂亮的。格雷恩先生,我才不管你是谁!不要以为国王亲自任命了你,你就忘乎所以。近卫军只相信自己看到的,那些传说并不能带给你别人的尊重。

    在我的部队里,像你这种根本不知道军队为何而战斗,在今天之前甚至从没有过加入近卫军念头的人,是不会受到士兵们的认同的!而且这种生活和你以前的经历也是格格不入的。如果你还没有准备好怎么才能做个真正的近卫军战士,我劝你还是好好考虑考虑,该何去何从。”

    格雷恩目光炯炯大声说道:“是的,军团长阁下!我清楚地知道这一点。我相信我和我的朋友会做得更好,我们会做个合格的近卫军战士,绝不会给近卫军抹黑。”

    “是的,你的朋友!你的朋友!”他用马鞭轻轻敲击着另一只手掌,围着他们慢慢踱着步。“听说,你的这位朋友,可是个勇敢的人啊?”他冷笑着。

    “报告军团长!即使我们对勇敢的定义不尽相同,凡是了解特林维尔的人,都会这么说的!”格雷恩从不轻易动怒。玛尔斯王子不知何故,从一开始就在给他找麻烦。他并不在意他的冷嘲热讽,却不能容忍他轻视他的朋友。

    “那么你呢?你一定认为自己也是个勇敢的人了?还是你以为,目无法纪、鲁莽好胜本身就是勇敢呢?”年轻的军团长依旧冷笑着,“是的,近卫军团需要勇敢的战士。可如果那些自命不凡的侠客和走投无路的罪犯,也敢妄称‘勇敢’,你不觉得有些可笑吗?”

    特林维尔站在一旁,看到军团的首领对他的朋友百般刁难,早就一直强压着怒火。可当他听到玛尔斯王子嘴里说出了“罪犯”这个词,顿时怒不可遏。但格雷恩坚定的眼神及时制止了他。特林维尔喘着粗气,脸涨得通红,却强忍着一声不吭。

    玛尔斯根本不去理会他们的感受,他继续踱着步,说道:“既然你让我看到了你们想加入近卫军的决心,从今天开始,你,还有你的朋友,最好都记住,近卫军团里的勇敢就是:对国家忠贞不二,对荣誉誓死捍卫,对胜利的追求舍死忘生。除此之外,近卫军没有其它的勇敢。如果你们自认为有多么与众不同,就让我和全体近卫军士兵们,都看看你们所谓的‘勇敢’吧。”

    格雷恩铿锵有力地回答道:“你会看到的,王子殿下。”

    年轻的军团长也不答话,带着他虎视眈眈地亲兵侍从转身就走。只走了几步,他又回转身说道:“不如就从现在开始,让我们都拭目以待吧!”他大声发出号令,

    “哨兵,回到你的营房。现在,格雷恩中队长将接替哨位。给他们换上军装,加入近卫军前,让他们就先从学会做个合格的哨兵开始吧。”

    他头也不回地离开,格雷恩和特林维尔两个人望着他的背影,大声喊道:“近卫军中队长格雷恩,士兵特林维尔,奉命值守岗位。”

    火把照耀,投下两道长长孤寂的身影。军营里静悄悄的,偶尔从远处传来战马的响鼻和马蹄刨地的声响。

    特林维尔恨恨地说道:“这算什么?格雷恩,这位王子为什么这么对我们?我们做错了什么?好吧,假如我不配加入近卫军,那么你呢,格雷恩?你可是国王亲自任命的中队长啊!难道我们真得要在这里站一个晚上吗?这太傻了。反正我也看出来了,他根本就不想要我们。我们索性离开吧,回到巴布克莱,回到蓝莓酒馆。在那里,我们的朋友多得是。”

    格雷恩淡然一笑,说道:“穿上了这身军装,我们已经是军人了。如果我们离开,也许正是他所期待的。虽然不知道为什么,可是他就想让我们知难而退。我们才不会遇到这点小小的刁难就当逃兵。特林维尔,打起精神来,让我们一起证明,至少他说错了一点—勇敢,有很多种。应该感谢夏尔王子给予我们展示自豪的机会。再说,”他认真地打量着朋友,“这身军服穿在你的身上,确实漂亮极了。”

    格雷恩的几句话,就宽解了特林维尔满腔的愤懑,他忍不住笑了起来。而且,他更不想背负着逃兵的骂名。他说道:“好的,格雷恩。反正我也不会离开你。你能做到,我也能做到。你只要告诉我,我该怎么做。”

    格雷恩笑着看着他:“什么都不用做,也能让他们看到,与众不同的哨兵。”

    军营的夜晚漫长严峻,他们的近卫军生涯也真正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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