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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笔楼 > 致灼灼如火的青春 > 第二十五章:武侠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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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品”完酒之后,李恢找了一个比较安静的角落,将廖肃带了过去。

    李恢问道:“你在西城一中上学吗?”

    廖肃点了点头,回答道:“是的,你也是么?”

    李恢一听,反而大笑起来:“哈哈哈……我初中还没上完就没上了。”

    “对了,能上西城一中,说明你的学习还不错,在那个班呢,我要是有几个朋友也在西城一中。”

    “现在西城一中里的环境也比较复杂,按我们”道”上的话来说——水深的很。”

    廖肃回答道:“我在高一(10)班呢。”

    李恢说道:“高二的李毓是我最好的朋友,你以后有什么事可以去找他。”

    廖肃笑着说道:“不用麻烦了,我一直都安分着,没有啥事。”

    李恢却说:“有些人,找的就是你们这些老实人的麻烦,多认识点朋友,对你没坏处。”

    “对了,你住校么?在那个宿舍,我晚上让他去你宿舍找你。”

    廖肃这样一想也是,反正多认识点人,也不错,便说道:“我在416宿舍。”

    两人又闲聊了一会儿,但是,从始至终,李恢没有说过关于王跋的任何一件事。

    下午,廖肃早早回到了教室,这两天一直没有怎么写作业,得抓紧时间补。

    其他科目的作业廖肃都还能应付,就英语,实在是不会。

    盯着那些字母半天,一个都不认识,这和中国的文字差远了。

    中国字好歹也是从象形文字发展过来的,这英语字母,那就实在不知道为啥长这个样子。

    下午快五点半了李蝶澈才来,她的英语很好,廖肃知道,这区区的作业难不倒她。

    等李蝶澈坐下之后,杨琳便说道:“蝶澈,快把作业都给我。”

    李蝶澈惊讶地问道:“你不会一个字没动吧?”

    杨琳笑着回答道:“那倒不至于,倒是写了一点,空了很大一部分。”

    本来廖肃是要借李蝶澈的英语作业,没想到被杨琳先“截胡”了。

    廖肃看了一眼,她正在补数学,便打算先把英语作业借来用一下。

    他轻轻拍了一下杨琳的后背,杨琳正奋笔疾书,微微转头问道:“怎么了?”

    廖肃有些尴尬地说道:“能不能先把英语作业给我用一下。”

    杨琳嘴角一笑,顺手就将李蝶澈的英语作业拿了过来。

    六点,蒲老师准时走进教室,进来之后的第一句话就是:“所有的课代表,现在开始收作业。”

    “五分钟之内,给各科老师送去,没有写完的现在出去趴在阳台写。”

    一听老师这话,全班都有些炸锅,看样子很大一部分人没有把作业写完。

    杨琳也着急地说道:“完蛋了,我历史和政治还没写……”

    李蝶澈说道:“把政治给我,我帮你写。”

    廖肃的英语早就已经补完了,见杨琳有难,便说道:“把历史给我吧,我帮你写。”

    杨琳感动地眼泪都要出来了,她双手递给了廖肃,在两人的合力帮助之下,五分钟补完了杨琳剩下的作业。

    五分钟时间一到,整个高一(10)班,剩下不到40人,其余人全去了阳台。

    蒲老师见这么多人都出去了,心中不禁大怒,说道:“下次谁作业再不按时写完,就先给我写5000字检讨。”

    在廖肃心里,蒲老师是一个很好的人,他这么做也是“恨铁不成钢”。

    没有作业的晚自习是很舒服的,廖肃无聊地看着窗外发呆。

    因为廖肃帮了杨琳,杨琳趁着蒲老师出去,转头对廖肃说道:“嘿~你看不看小说?“

    廖肃问道:“什么小说?”

    杨琳从包里拿出了好几本小说递给了廖肃,说道:“这些都是珍藏版的小说,很经典。”

    廖肃说道:“我先看看,谢谢你啊。”

    杨琳双手合十,笑着说道:“要不是你和蝶澈,我今天就完了,是我该谢谢你。”

    说完之后,杨琳就转了过去,廖肃看着手上的小说书。

    外皮都是用透明塑料布包裹着的,看来杨琳很重视这些书。

    《红楼梦》《镜花缘》《三侠五义》《雪山飞狐》《多情剑客无情剑》……

    廖肃感觉《多情剑客无情剑》应该还可以,于是就将这本书留下,其余的还给了杨琳。

    晚自习,廖肃就翻看着这本小说。

    冷风如刀,以大地为砧板,视众生为鱼肉。万里飞雪,将苍穹作洪炉,溶万物为白银。

    这部小说的主人公叫李寻欢,被称作”小李探花”(探花:殿试中进士榜一甲第三名)。

    他出身一个书香世家,李家三父子俱擅长于文墨,均在科举中高中为探花。

    在家乡以“老李探花”(李寻欢的父亲)、“大李探花”(李寻欢的兄长)、“小李探花”(李寻欢)闻名。

    李家的门上亦有御书的“一门七进士,父子三探花”的对联。

    由于仕途得志,所以李寻欢早年于朝廷为官。

    后来,由于被胡云冀以“结交匪类”的名义上奏弹劾,以他淡泊名利的性格,终于辞官而去。

    后来,李寻欢投身江湖,成为首屈一指的武林人物,以飞刀神技闻名。

    他与林诗音彼此相爱,订下婚约,原欲结为夫妻;

    后来,他因为知道义兄龙啸云爱上林诗音,李寻欢不忍见救命恩人兼义兄的龙啸云因林诗音日渐消瘦,生命垂危。

    所以,李寻欢刻意纵情酒色,借故疏远林诗音,促成龙啸云与林诗音的婚姻。

    并在龙啸云与林诗音成亲之後,把自己的府邸送给林诗音作嫁妆,散尽家财后出关隐姓埋名。

    两个晚自习,廖肃便看了好几章,让他印象最深的就是第一章:“飞刀与快剑”。

    只看完这一章,就深深地吸引住了廖肃,他很喜欢李寻欢这个角色。

    不仅在于他高强的武功,对于朋友的情义,还有他与世俗人的“格格不入”。

    廖肃感觉李寻欢是个很奇怪的人。

    他虽然不是君子,但他做的事却是大多数君子不会做、不愿做,也永远无法做到的。

    然而,他做的事简直没有任何人能够做到,他不像是一个真实的“大侠”。

    即使是仁义无双的“大侠”,也很难真有他那种深挚、伟大的友情。

    李寻欢懒散而潇洒,萧疏而沉着,他身上有一种具有诗人气质的落拓。

    如果说燕南天更像是大侠,那李寻欢就比较像浪子。

    燕南天的干云豪气,凛然大义让天下人不论正邪,无人能说他一个不字。

    而李寻欢的博爱宽恕也同样让人由衷敬佩,两者虽然行为有异,但是都有让人学习欣赏的发光点,而且还是光芒万丈那种。

    不过,不管是燕南天还是李寻欢,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点。

    他们都同样武功高强,重情重义,渴望自由,视功名利禄如粪土,以德报怨,待人以诚,德高望重,人所共钦……

    他们是江湖的泰斗,正义的化身,游侠的崇拜偶像,武士的精神之父,他们内心强大,人格健全,高高在上,掌控一切。

    充满悲悯精神,为了朋友和道义,常常不惜牺牲自己。

    廖肃感觉自己对李寻欢这个人物喜欢到了骨子里,之前也读过一些武侠小说。

    在廖肃的印象里所有武侠小说主角,都有一副铁打的身体。

    而李寻欢不同,他也许是这些人里面身体最不健康的,但他的心理却是绝对健康的。

    他的意志坚强如钢铁、控制力也很少有人能比得上。

    他避世、逃名,无论做了什么事,都不愿让别人知道。

    可是在他活着时,就已成为一个传奇人物,见过他的人并不多,没有听过他名字的人却很少,尤其是他的刀。

    在这本书的第二页,杨琳在上面写下了一行字,也让廖肃也深有同感”他的刀从不随便出手,但只要一出手,就绝不会落空。”

    或许这就是”江湖中人”给他送的另外一个称号——“小李飞刀,例不虚发。”

    晚自习下了之后,廖肃回到了宿舍,他并没有把那本书带回来。

    他知道宿舍这群人并算不上什么”善类”,如果被他们拿去了出现一点”损伤”,就没办法给杨琳交代。

    廖肃并没有去吃饭,第一个回到了宿舍,想着接点热水泡个脚。

    但是,廖肃还是晚了一步,他上到四楼的时候已经有不少人在排队接水。

    最终,他还是用冷水随便对付了一下。

    宿舍里只有廖肃和另一个男生在,两人没怎么说过话,其他人没回来,宿舍显得格外安静。

    廖肃趴在床上的小桌子上写日记,那个男生走到廖肃的边上,轻声问道:“哥,你还有洗衣粉么?”

    廖肃一见有人过来,先合上了日记本,那个舍友继续说道:“我之前买的被其他人用完了,今晚洗袜子,没了。”

    这个人借东西的方式还是有礼貌的,至少让廖肃有想借给东西的欲望。

    从这一点上,刘辉就让人厌恶,廖肃指着自己床边,说道:“在那底下。”

    那个舍友先是说了句:“谢谢。”才去拿的洗衣粉。

    不管是从李寻欢还是从这个舍友的身上,廖肃都感觉自己看错了刘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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