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嫡姐咸鱼后我被迫上位了 第1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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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6章 同窗

    ◎看见里面有一个七八岁大的小公子,衣衫干净整齐,生的很好看,尤其是眼睛,只是神色有些拘谨。◎

    阖府上下的主子,穿戴地整整齐齐,两刻钟后去了门口,一起等老公爷和老夫人回来,这回连燕国公的几个妾室都在,身边站着的是各自的子女。

    因为燕国公今日上职,燕明轩等人还在书院,所以沈氏身边只有披着青色斗篷的燕明玉和穿了一团火红的燕明荞。

    府上每个主子每季两件新衣两匹料子,但燕明荞的冬衣已经有六件了,多的都是沈氏让人做的。

    她脖子上还戴了个金项圈,梳的还是花苞头,但因为衣服颜色鲜艳,所以只戴了银制的莲花钗子,看起来像年画里的娃娃。

    沈氏有意把她往招人喜欢里打扮,燕明荞长得也好看,眼睛大,鼻梁高挺鼻尖小巧,嘴巴红润润的,脸白里透粉,是水灵灵的长相。

    而且在正院待了一个多月,姿态越发地落落大方,不说人见人爱,那看着也是灵动可人的小娘子。

    沈氏拉着燕明荞的手,又等了半刻钟,众人听见马蹄哒哒的声音。

    燕国公府门前的道路宽敞,但马车把路占了大半。

    总共三辆马车,最前头的一辆最辉煌大气,深褐色的车厢,拉车的马也高大威猛,枣红的颜色,停下时抬了抬马蹄。后头两辆车厢是普通的青葱色,每辆车旁边跟着两个丫鬟。

    门房小厮眼疾手快地搬来踩凳,扶着第一辆车里的人下来。

    祖父还是燕明荞记忆里的模样,很是高大。

    老国公穿着墨色暗纹长袍,头戴玉冠,只不过黑发掺着银丝,尤其两鬓处,已经斑白,一脸威严。

    老国公下车后,老夫人宁氏便下来了,沈氏见状上前,亲自扶着宁氏,“父亲母亲一路舟车劳顿辛苦了。”

    宁氏看起来比老国公更年轻,虽也有白发,可脸上皱纹不多,人看起来和善,并非精瘦的身材,大约在萧阳过得好,比去年走时气色好了些。

    沈氏欲扶着宁氏进府,但却听宁氏道:“还有一人,是你父亲故友的孙儿,这次一块跟着回来的。”

    刚才宁氏下车,沈氏并未往里面看,所以未曾注意里面还有一人。

    她掀开车帘,看见里面有一个七八岁大的小公子,衣衫干净整齐,生的很好看,尤其是眼睛,只是神色有些拘谨,似乎是想下车,但顾及着外头人说话,不知该不该下。

    他见了沈氏点头行礼,“见过伯母。”

    沈氏不知这孩子是老公爷哪个故友的孙子,她没多问,让丫鬟扶小公子下来。

    后头两马车一辆坐着丫鬟厨娘,还有一辆装着从萧阳带回来的礼物和几人穿用的东西。

    燕明玉带着妹妹们给宁氏和老国公行礼,老国公和宁氏从前就喜欢燕明玉,拉着她的手说了好些话,信大约是没收到,因为还过问了燕明玉的功课。

    燕明玉能怎么办,只能抿唇笑笑。

    沈氏上个月就让人收拾好寿安堂了,如今多了个孩子,她问过之后才知道,虽然看着才七八岁,但实际已经九岁了。

    府上的姑娘十岁自己住一个院子,而公子们,六岁大就自己住了,就算年后还会回萧阳,也不能跟着住寿安堂。

    于是,沈氏让人又打扫了间院子,丫鬟小厮拨好,东西该添置添置。

    只是沈氏从未听过有这么个孩子,不免多留意些。

    那孩子叫沈元景,和她还是本家,据老国公说,是故友的孙子,遭了难。从前在兰陵住,今年夏天才投奔老国公,一直跟着他们生活。

    瞧着人清清冷冷的,也不太爱说话,也是个可怜人。

    沈氏心疼燕明荞,却没闲心心疼旁的人,各人有各人的苦,城外还有吃不饱饭的人呢。

    总之,尽了礼数就好。

    进府之后一行人就去了正院正堂,宁氏看样子是不知道燕明玉落水一事,沈氏特意说了一声,还道:“明玉落水之后身子不大好,傅先生那边就不去上课了,如今是明荞去上课。明荞聪慧,傅先生很喜欢她。”

    几句话,宁氏便明白沈氏的意思了,明玉以身子为重,以后有什么事让明荞来,这倒也不失为一个好办法,难怪刚在门口时,燕明荞站在沈氏身边。

    看沈氏的样子是很满意这个庶女的,今日燕明荞穿的好看,挺合宁氏的眼缘,不过,从前没相处过,她不可能对这个孙女掏心掏肺。

    宁氏对燕明玉道:“身子最要紧,说起来元景也是因为身子不好,所以才没去书院的。”

    话音一落,众人又看向坐在宁氏旁边的沈元景,他头总是微微低着,人也瘦弱,看起来的确是身子不太好。

    世家子弟,男子三岁启蒙,六岁去书院。

    燕明月偷偷瞧了一眼,又把目光收了回来,这种场合,祖母也不会把目光放在她身上,而沈元景,并非世家子弟,只是一个借住在国公府的人罢了。

    燕明荞也偷偷看了沈元景一眼,他就安静听着她们说话,好像说得不是他一样。

    沈氏明白婆婆是什么意思,不去书院,到了读书的年纪,估计想在府里读,她顺着宁氏的话道:“是该以身子为重,不过元景也该启蒙了。”

    宁氏喝了口茶,“明年我和你父亲还会回萧阳,不如跟着家里的姑娘们一块儿念书,入夏再和我们一道回去。”

    沈元景今年九岁,和燕明月燕明茹年龄相仿,宁氏不太放心,怕沈元景模样好,招惹两个姑娘。

    正好燕明荞刚启蒙,年纪又小,跟着傅先生一块儿读书也好。

    本来从前请傅先生就是看在老国公的面子上,沈氏道:“那和明荞一块儿吧,两个人也好有伴些。”

    燕明荞一句话没说,就多了个同窗。

    沈元景谢过了宁氏和沈氏,又端坐在一旁不吭声了。

    倒是个老实的。

    只不过,沈氏担心的是另外一件事,燕明荞聪明,一块儿学怕是容易跟不上……

    总之,她该做的事做了。

    这事定下后,宁氏问了问燕明荞的功课,燕明荞最不怕的就是答功课,她看的书多,也不怵这事儿,对答如流。

    宁氏觉着这个孙女还不错。

    家宴在晚上,两位老人舟车劳顿,吃过中午饭后就去休息了。

    沈元景也回了自己的院子。

    沈氏还需要准备晚上的家宴,闲下来的只有府上姑娘们。

    下午不用上课,但燕明荞自己在屋子里看书。

    看了一会儿,她想着那个哥哥也要读书,而且还得启蒙,便把自己用过的书找了出来,从《三字经》、《百家姓》到《千字文》,燕明荞用书很爱惜,所以这几本书都是簇新的。

    若是沈元景用不到,燕明荞就不给他了,反正备上总比不备着强,而且,她启蒙就晚,明白想读书的心思,但是倘若沈元景不喜欢读书,那就另说了。

    燕明荞知道并非所有人都喜欢读书,也并非所有人都像她一样记得快,以己度人,不是这种度法。

    晚上家宴,宁氏和老国公给孙女儿们准备了见面礼。

    原本给燕明荞准备的和燕明月她们几个一样,但如今燕明荞已经搬到正院了,礼就得厚上一层。

    老国公喜欢聪慧的孙女,所以准备了一刀澄心纸几块上好的徽墨,宁氏准备了一块从前戴过的玉佩。

    总之礼做的很足。

    而给庶出姑娘们准备的礼物的都一样,一人一根金钗,老国公送的则是砚台。

    看起来差了一大截。

    燕明月虽然心里不高兴,但也没办法,从前就是这样。只不过,从前只有燕明玉得的东西多,如今多了个燕明荞。

    燕明月转念一想,她现在有铺子,下个月月初就能拿到银子了,干嘛还计较那些。

    最主要的是,她敢跟燕国公抱怨,却不敢对着祖父祖母发牢骚。

    给了见面礼,一家人坐下吃饭。

    宁氏和老国公坐主位,沈氏和燕国公各坐两边,国公府的姑娘们挨着沈氏坐,而沈元景则是坐在燕国公身边。

    沈元景是沉默寡言的性子,吃饭的时候也安安静静,夹菜只夹面前的菜,不会让丫鬟给他布菜。

    燕明荞瞧了两眼,虽然有些感触,可祖父祖母在,她有点怕,就低着头吃自己的饭。

    若说什么时候的菜最好吃,那必然是每月一次的家宴。

    首先是食材好,沈氏提前好几日准备,用的食材都是各地运过来的。

    桌上就摆着一条海鱼,吃起来特别鲜嫩。

    还有炖的花胶鸡,汤汁极其浓稠,八珍鸭能吃到八种不同的食材,连炒饭都是用特别弹牙的虾仁炒的。

    最后燕明荞喝了碗鱼汤,鱼汤颜色奶白,估计也是用海鱼炖的,鲜咸的味道和别的鱼汤不太一样。

    饭桌上话都不多,世家吃饭讲一个食不言寝不语,吃过饭,宁氏留燕明玉待了会儿。

    宁氏从前最喜欢的是燕明轩,如今燕明轩在书院,只有这个孙女合她心意。

    至于燕明荞,也没法在这短短半日生出什么感情,但对这个孙女,宁氏还是满意的,燕国公府的确需要一个能站的出来的嫡女,既然沈氏都没意见,宁氏自然不会说什么。

    可对燕明玉来说,这一刻钟极其难熬,宁氏喜欢的是原身,她要小心别露馅儿,好在母亲说过她身子不好,说了一阵子话后宁氏就放她回去了。

    两位老人回来后,和平日没什么不同,不过每日要去寿安堂请安。

    但只请了一日,宁氏便说她喜静,以后不用来了。

    冬日冷,也省着孩子们多跑一趟。

    而这日,也是燕明荞和沈元景一块上课的日子。

    老国公亲自去说的,傅仲宴和老国公有交情,曾同朝为官过,所以当即答应了,只不过他多问了一句,“这是谁家的,我可认识他家长辈?”

    老国公的故友,他也该认识才对。

    第17章 祖孙

    ◎就燕明荞一人吃得香喷喷的,看得宁氏不由多吃了几口菜。◎

    傅仲宴和老国公曾同朝为官,有此疑问也是常事。

    若是故友,那合该照顾几分,但别给自己招惹祸端。

    老国公低下头,叹了口气,道:“沈自谌你可还记得?他是沈自谌的孙子,他家出事,这个孩子因为年幼逃过一劫,后来辗转到了我身边,稚子无辜。”

    沈家数年前出事,倒也没什么隐情,沈自谌贪赃枉法,落了个满门抄斩的下场。

    但依照越朝律法,凡十六岁以下者可免罪,但日后不能参加科举,更不可入朝为官。

    虽留有一命,但这辈子只能碌碌无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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