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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笔楼 > 重生九零:一世枭龙 > 第二百九十五章:得来全不费工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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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秋赶紧吐掉了嘴里的鸡爪,拿了一张餐巾纸把自己的嘴角擦了干净。

    他可不想在加尔·默里面前有一些多余的问题。

    “好久不见呀!”他扭头和加尔·默里打招呼。

    “我以为你这段时间不会出现在京城了。”

    加尔·默里这次来这里衣服打扮得要低调很多,他甚至没有穿他标志性的西装。

    只是穿了一套非常简洁的黑色半袖,配了一条牛仔裤。

    不过裤子的口袋里露出了一张彩色的帕子,他闷骚的本质到底还是显露了出来。

    “我的好朋友回京,我来送送他。”

    “正好也有点儿想念你了,顺带过来看看。”

    “啊哈,那你和你朋友玩得愉快。”林秋只想赶紧把这个人支走。

    他这次来这里是有本职工作要做的。

    就在这时,加尔·默里身后走出来了一个男人,这个男人宽肩窄腰,一件很普通的白色衬衫,下面能看到他蓬勃的肌肉,这应该是一个经常健身的人。

    就在这时詹意远看着那个人说道:“万大哥,好久不见。”

    万新均把詹意远从上到下看了好几遍也没有认出来。

    詹意远摸头笑了笑:“我是詹意远啊。”

    “原来是意远啊,咱俩真是好久没见了,你怎么瘦成了这样?”万新均拍拍詹意远的胸脯,他的动作里面都包含着美式的感觉。

    林秋对这个男生也颇有好感,万新均给人一种很开朗积极向上的感觉。

    “那咱们这几个人都互相认识,一起去上面吃个饭吧。”万新均开口道。

    加尔·默里哈哈一笑:“不知道亲爱的林秋,你可否愿意赏脸和我共度午餐?”他这句话说得非常肉麻。

    林秋后背的汗毛又竖了起来,他就知道,他和加尔·默里肯定还会再见面,但是他没有想到他们见面的时间居然如此之快。

    “你才回了漂亮国不到一年吧,老往京城跑,你都快把这里当家了。”林秋吐槽一下。

    他和加尔·默里的关系说不上好,但也绝对说不上差。

    他们两个人之间的关系有一些特别,彼此都知道对方是个天才。

    但偏偏一山不容二虎,每个天才都是有排外性的。

    所以他们两个又没有办法成为特别较好的挚友。

    加尔·默里嘟着嘴巴,有点可怜地说:“可是我是真的很喜欢华夏的文明,这里的一切我都很感兴趣。”

    “听你们两个的聊天是认识了很久吗?”万新均在一旁说道。

    加尔·默里点头:“这个人叫林秋,就是我和你提起过的那个人。”

    “那个天才,那个你想拉拢的对象?”万新均笑着说。

    “是啊!只不过他好像并不给我面子,总是拒绝我呢。”加尔·默里又掏出了他精致的帕子,遮住了自己的半拉眼睛。

    林秋感觉有点不适,自打加尔·默里去了漂亮国,他就很少见到这样阴柔与阳刚并存的人了。

    “你的帕子还真是不离身呀。”林秋吐槽。

    “我在这边还在念书呢,而且也不打算去国外发展,所以才拒绝了他。”林秋非常官方地向万新均解释了一下。

    万新均点点头:“加尔·默里,能拒绝你的人总是很少见,怪不得你对他这么感兴趣。”

    他的这句话说的是英语,但是他的表情又非常自然,并不像是不想让其他人听懂他说话。

    反而像是习惯了外国的发音,一下子没改过来。

    加尔·默里也用英语回他:“我对他感兴趣的地方可不只是拒绝我。”

    林秋和詹意远对视了一眼,两个人眼中都有一丝高兴。

    他们本来以为万新均会在之后才出现,已经做好长期在那里等待的打算了。

    结果得来全不费功夫,第一天居然就让他们见到了。

    加尔·默里和万新均还在聊天,毕竟他们两个的关系更熟:“这次回到京城可是把我累坏了。”

    “不知道到时候还能不能回漂亮国。”

    “不要担心,只要你愿意,随时可以去漂亮国看我。”加尔·默里安慰他。

    “是啊,在未来交通发展肯定会越来越方便和迅速。”

    “两国的距离只会被拉得越来越近。”林秋突然用标准的英语在他们中间说道。

    万新均眼睛当中闪过一丝惊艳,要知道在这个年代英语的口语并不是普及的。

    大多数人都是学的哑巴英语,只能听得懂,看得懂,却不会说。

    林秋开口虽然还有些声色,但是可以看得出来他是下了功夫的。

    “哦,你的英语很标准,是专门学过吗?你也去漂亮国留过学吗?”万新均高兴地说道。

    “并没有,这些都是我自学的,不过我很希望到时候能去漂亮国发展一些业务,开阔开阔我的视野。”林秋不亢不卑的说道。

    “肯定会的,像你这样的口才被外派到外国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了。”万新均高兴地一笑,露出了一口大白牙。

    他转头看向詹意远说道:“算年龄,你现在二十一了,应该还在念大学吧?你在哪里念?”

    詹意远自己的学习成绩不差他也能听得懂这些人的言语表达。

    “我考上清华大学了,林秋就是我的同学,我们两个在同一个社团。”他说话间也不忘把林秋拉上。

    万新均哈哈一笑:“那可真是华夏最顶尖的学府了。”

    “不愧是意远呀!你在我的记忆里可一直是别人家的孩子。”

    “我妈妈经常在我面前夸你,夸得我脑袋都要大了。”

    詹意远尴尬一笑,在心里小声的念叨:要不是你小时候那么混球,也不可能被你的妈妈直接扔到外国去。

    小时候的詹意远并没有特别出挑,詹博赡没有选择把他送去一个贵族国际学校,而是在普通的高中和小朋友们一起长大的。

    那个时候他和同一个圈子的小朋友就玩儿不到一块儿去。

    万新均就更是了,他小时候是一个比较心高气傲的孩子。

    打小就看不惯比他聪明的人,他的母亲还总在他的身边,给他教一些要争强好胜的道理。

    这也让他的好胜心愈发强盛,看到詹意远这样处处比他优秀的孩子,这让他很难受。

    而且詹意远在小时候是个非常乖的孩子,基本上不会忤逆父母。

    万新均简直和他是完全不一样的人,可以说是从小被父母骂到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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