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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笔楼 > 重生九零:一世枭龙 > 第四十四章:美好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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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持人站在台上一脸尴尬,毕竟谁也不知道会发生这样的事

    台下的老师表情也不太好,他们认出来走的人是申玉堂,申家的确有点臭钱,但是也不能这样打清华的脸。

    校长面色不变,示意主持人继续,看来他要和申玉堂他父亲好好说说了。

    林秋他们拿着奖杯和老师们合完影,走在校园回宿舍的路上。周晓彤跟在他身边蹦蹦跳跳的。

    晚风微凉,不同树叶青绿交杂,和路灯交错,时不时飘下一簇一簇枯干的枝叶。踩在脚下沙沙作响,黄昏的灯光映在树上,金色的叶尖好像剑客随风舞动。

    在上一世,他这会儿应该已经进厂打工了。每天就是面对相同的零件,做着重复的工作,音乐,娱乐,唱歌都与他无缘。

    枯燥无味的生活并没有打击到他,他还想用自己的双手创造美好的日子。

    但是过往的阴谋展开,却让他心寒意冷,他一直不是很理解,明明血脉相承,为什么自己会过上和林虎完全不同的人生?

    但是无所谓了,已经不是一家人了。

    现在他的生活很好,能过上现在这样的生活,是他梦中都无法想象的美好。大学同学都各有所长,他会在这里学到很多知识,未来可以不需要靠苦力来挣钱了。

    周晓彤感觉到了他情绪有些不对:“林秋,你心情不好吗?”

    他这时回头看向周晓彤,还有她,周晓彤逆光站在他面前,飘逸的发丝在阳光的照射下变得模糊,但是她开口的声音又把林秋拉回现实。

    周晓彤的眼睛一眨一眨,她的妆还没有卸掉,但是林秋却觉得她不化妆的样子最好看,周晓彤永远青春,和年纪无关。

    这些都是上辈子不敢奢望的存在,这辈子都在他的身边。

    “没有,我心情很好。晓彤,能和你考上一个大学,我非常开心。”

    “你怎么突然这么肉麻?”周晓彤挠挠脸,想挡住林秋的情话攻击,今天林秋非常不合常理,在村子里的时候,他从来不说这些话来哄她。

    “可能是因为失去过,所以现在很珍惜吧。”林秋把奖杯递给周晓彤。

    周晓彤表示理解:“你大伯那一家子是够奇葩的,录取通知书都偷。”

    不止是录取通知书。

    林秋没有再说话,只是看着周晓彤温和地笑,然后越笑越开心,最后笑出了声。

    周晓彤当然不知道他在笑什么,还以为是在笑自己,就生气地嘟起嘴;“林秋,我就这么好笑吗?”

    周晓彤作势去打林秋,两人吵吵闹闹,一片青春靓丽。

    ......

    回到宿舍,孙丰茂揶揄地挤着林秋的肩膀:“和校花谈恋爱是什么感觉啊。”

    “校花?”林秋皱眉。

    “你不知道吗?咱们系都传遍了。说申玉堂和你抢女人,就是抢周晓彤,然后好多人都去礼堂看她长什么样子。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真是好看极了。”

    孙丰茂很激动,越说越高兴:“有个摄影社的富少,偷偷拍了周晓彤的照片,贴公示墙上了,好多人都围那儿看呢。”

    林秋没想到事情发酵得这么快,周晓彤已经变成校花了,那是不是意味着喜欢她的人会越来越多?

    顿时间有点儿紧张。

    孙丰茂没有注意到林秋的不对劲,继续说:“不过周晓彤本人好像不喜欢别人拍她照片。晚上回去的时候把照片一把撕了。”

    林秋失笑,的确像是周晓彤做出来的事。她就是那样风风火火的姑娘。

    孙丰茂话锋一转:“但是因为她的性子非常率真,喜欢她的男生更多了。”

    林秋安静了,看来他要加快他的挣钱进程了。

    这时李正卿抱着课本回来了,提醒舍友他们:“下周就开始正式上课了。你们要提前预习吗?”

    孙丰茂一把把身体甩在床上:“不是说上了大学就自由了吗?”

    他喜欢打游戏,他父母在高考前两年答应他,只要考上大学,就给他买游戏机,结果他一努力,就考上清华了,他父母就给他买了一个最贵的。

    来大学之前,他每天都在幻想该怎样打游戏。

    李玉卿推眼镜:“的确比高中自由,课少了很多。”

    而且还有社团。

    “你抄课表了吗?”林秋问道,他们现在还没有手机,只能去教室抄课表。

    “嗯,你们可以抄我的。”李玉卿话还没有说完,赵康胜就推门进了宿舍,他的脖子上还在流汗,面颊带着生理性红晕,怀里还抱着一个篮球。

    一看就是剧烈运动完刚回来。

    “外面有社团招新,你们要去逛逛吗?”赵康胜嘴比较大,笑起来很有感染力,他也因这个面相交了不少朋友。

    林秋和孙丰茂都想去看看,社团可以学习到不少东西,而且能认识不少朋友,拓宽一下社交圈也挺好,毕竟清华大学出去的人,都会是各自圈子的领头羊。

    “李玉卿,你去看看吗?”林秋邀请道。

    李玉卿木讷地收起课表:“我就不去了,我要去图书馆学习。”

    听见大家出门的声音,李玉卿低头蠕动嘴唇,每次都是这样,大家总会忽略他。

    他默默地把拿着课表的手缩回袖子里。

    教学楼前人山人海,两排桌子对立放着,每个桌子前都有穿着正装的学生,手里拿着社团的工具,大家都喜气洋洋的。

    社团就是让同好聚集,然后分享自己的爱好,这些都是让人开心放松的事物。

    可是林秋没有把目标放在晚上,他想加入金融社团,之前在彩票店玩的时候,他有好多东西都不知道。

    如果加入金融社,他一定会学习到很多知识。这样就能赚更多的钱了。有过一次人生经历的他,现在感觉钱无比的重要。

    内心也有点感慨,他再也不会是那个真正进入大学的青葱少年了,但是也没有关系,他还有机会尽情享受大学时光。

    周围的人看到有新生过来就招呼他们:“来文学社吧,文学社需要你们。”

    赵康胜开朗的笑笑:“真的吗?我已经加入篮球社了。”

    林秋直接往前走,好不容易才看到了人烟惨淡的金融社。

    他走上前问道:“同学,还招人吗?”

    一个吊儿郎当的高个子男人,腿荡在凳子上摇晃,脸上盖着一张报纸遮阳。

    听到林秋的声音就缓缓坐直,拉下来脸上的报纸,看向林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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