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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2章:我的白眼狼长官(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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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赫从没想到,他竟也有不想当使臣的一天。

    当初那块玉佩显然非常有用,至少他能感觉到,辛是真的将他当成上宾看了。

    只是这上宾当真的不做也罢,因为实在太贵了,贵的让他这私底下的志国首富有想要逃走的冲动。

    尤其是当他拿出一块饼金当做自己的食宿费时,他发现自己的待遇居然比之前更提高了几分。

    如今,市面上流通的钱币多是铜币。

    像他这样的使臣,身上带着的大多是金玉之物,用的钱也是小金饼,以此证明自己的大国风范。

    可问题是,这些郑国人也未免太重视他了。

    就在郑国人第二次送饭过来时,他便已经意识到不对了。

    那天,李赫如之前那般送过去一只小金饼。

    原以为对方也会像之前那般对他感恩戴德,谁料却见那人露出一脸为难的模样,告诉他这块小金饼不够。

    不够?

    不够!

    这金饼都够买整个馆驿所有人的命了!

    李赫被来人的论调气的冷笑,却听对方直接介绍起桌上的菜肴。

    李赫原本还在冷哼,可听着听着,表情却慢慢严肃起来。

    炒菜,他还是第一次听说炒菜这东西。

    给李赫做饭的,是棕的厨师。

    毕竟是打下来的第一个城,余光老早便培养出一批厨师,专门放在棕这边。

    万一有使臣来访,总不能让对方感到怠慢不是。

    这段时间边城一直没人来访,厨师们使尽浑身解数伺候棕,生怕自己的技艺懈怠。

    反正城主府人多,再多食物都吃得下。

    如今终于有了使臣,还是被辛定义成非常有钱的使臣,他们自然也要好好招呼。

    身为一个未来的商人,听到炒菜这个新鲜词后,李赫瞬间来了精神。

    他嗅到商机!

    李赫慢吞吞的坐到桌边,及时掩去眼中的讶异之色,目光平静的看着桌上色泽比水煮菜颜色鲜艳的炒菜:“看起来倒是有些特色。”

    负责伺候李赫的驿官,小心翼翼的为李赫夹了一筷子菜,又迅速退后两步,防止口水落在桌上:“请使臣品尝。”

    李赫嗯了一声,优雅地夹了一点放在嘴里细细品尝,好一会儿才轻轻点头:“还不错。”

    何止不错,简直是比他手下的厨师好了太多太多。

    驿官留神李赫的表情,心中知晓李赫这是觉得好吃,当即对他笑道:“使臣喜欢便好。”

    发现驿官并未介绍这菜,李赫最终没忍住主动询问:“这是什么食材,我感觉它有些像肉。”

    发现李赫的反应与自己培训时听到的无差,驿官心中大定:“这是鸡脚。”

    听到鸡脚,李赫胃里一阵翻搅,差点当场吐出来。

    鸡脚不雅,看了都觉得有辱斯文,这人居然给他吃,简直就是在羞辱他.

    他刚准备质问对方为何要给自己食用如此上不得台面的食材,便听驿官自顾自继续说道:“鸡脚心上最嫩的一块肉,主公称之为掌中金,一只鸡身上只有两块,取这么一盘大小相同的掌中金需要杀几十上百只鸡呢。”

    哪里要那么多鸡,主公说过,这玩意儿都是用来忽悠傻子的,若要形状一样,用刀多切两下就是了。

    其余的鸡,已经被送去了城主府和军营,权当使臣给大家加菜!

    这人真不错。

    末了驿官疑惑的看向李赫:“我家主公说这食材极为珍贵,只有贵人能吃得起,使臣之前没见过么?”

    听出驿官口中隐隐的鄙夷,李赫的声音沉了沉:“见过自是见过,只是我志国对吃食更加讲究,本官也是第一次见到这食材本真的样子。”

    一道菜消耗几十上百只鸡,倒真是价格不菲。

    只不过没必要让对方知道自己没吃过这东西,平白落了身份。

    驿官双眼亮晶晶的:“志国不愧为大国,小的仰慕已久,也不知有生之年能否过去瞧瞧!”

    等我家主公准备好装备粮草,就过去干死你丫的!

    李赫没同这人多言,而是自顾自从另一只盘子里夹起一块肉:“这又是何物。”

    他是讲规矩的人,同一道菜不会吃第三口。

    驿官的表情满是羡慕:“这是鸡舌尖,不同于掌中金只能取自公鸡身上,鸡舌尖只能在母鸡身上得,这一盘也是几十只鸡,啧啧,果然是使臣的待遇。”

    这话当然是忽悠人的,若不是城主说鸡头上还有些肉,他还能把鸡冠子剁下来当盘菜。

    李赫:“.”虽然味道还行,但他更想吐了怎么办。

    第三盘菜是汤羹,味道极其鲜美,甚至还有些弹牙。

    看李赫忍不住多吃了一勺,驿官当即解释:“这是我们国家的特色菜,鱼肚参鲍羹,这一盘菜,可是要耗费无数人力去海里捕捞,这价值.哎呀!”

    如今国号未定,他们也没有很好的自称,对外都自称我国。

    海里的食材难得,是因为之前那些人下不去水。

    主公最近发明了一种水中气囊,只要穿在身上就能在水中呼吸一盏茶的时间。

    因此现在这东西真没多难得,都是主公着人处理好并烘干再送到各个城中,想吃的时候,放水里泡一泡就好。

    鱼肚也就是鱼鳔,都是城主平日里吃剩下他没舍得扔,拿出来晒干的,没想到出乎意料的鲜美。

    整道菜中,最贵的就是人参,不过就大厨的手艺,那根人参最多也就是擦伤,没有什么要紧。

    吃鱼同样不雅,李赫放下勺子,别过脸不去看那道鲜美的汤羹,转而看向桌面最正常的一道菜,先问了一句:“这是什么。”

    郑国的菜品精致昂贵,虽不能说上不得台面,可终究是有些怪,让他无法下口。

    可若是提出异议,他又不想对上驿官那种“你们国家竟然没有这道菜”的震惊眼神。

    驿官一脸得意:“这是猪肩膀的雪花肉,一头猪身上只有一片,您这道菜用了六头猪,而且是我们从小用草药喂大的猪,没有一点腥臊味。”

    当然不会有腥臊味,因为这些猪都是按照主公所教,从小就劁过的。

    如今刚好可以让他吹个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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