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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笔楼 > 我这辈子还要当神仙 > 第137章 飘飘欲仙的仙人(第二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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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福喜想了想,自己确实好像有适合做餐桌布的材料,后土娘娘有一种宠物是蝴蝶,扇动翅膀在陆地上能够引起狂风卷起人畜房屋,在大海上就是滔天巨浪。

    有一次他在后土娘娘召唤出冥河时遇到了这只蝴蝶,它居然朝着他吐丝想要把他做成茧子,于是周福喜就扯下了它的一只翅膀略施小惩,当然也作为战利品收了起来。

    回忆过后,周福喜看了看刘苏婉,想起了早去一些年从倭国流传过来的糟粕。

    “我看你倒是适合做餐桌布。”

    “为什么啊?”刘苏婉有点委屈,她适合当厨娘,在厨房里忙来忙去的工作,拿她当餐桌布属于大材小用,而且人怎么能当餐桌布呢?

    “知道女体盛吗?把你摆那块儿,菜都淋到你身上。”周福喜头也不抬地说道。

    刘苏婉没有听说过什么女体盛,只是想象了一下自己身上淋满菜的样子,忍不住笑起来,“那还怎么吃菜嘛……对了,附近有家大超市,晚上八点,叶子菜和肉类都打五折甚至四折、三折,吃完饭我们就去抢吧。”

    周福喜指了指自己的电视机。

    刘苏婉也看了看电视机,又疑惑地看着周福喜,不懂他的意思。

    “我都是用这么贵的电视机的人了,还需要去抢打折吗?”周福喜提醒刘苏婉注意他的档次。

    刘苏婉不以为然,“难道有钱人就不买打折的东西吗?该花的花啊,该省的就省,有钱人也要勤俭节约,不能乱花钱,这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

    “行,行,伱说得对。”她都提到了美德,周福喜便没有二话说了。

    刘苏婉得意,起身跑下楼,去拿了一瓶娃哈哈给周福喜喝,她发现他喜欢喝这个。

    她只给周福喜拿了,没有给刘筒筒,因为刘筒筒放学回家就喝了一瓶,小朋友每天喝一瓶就可以了。

    “我同意你的观点,愿意跟你去,你就拿瓶饮料奖励我。你该不会在对我进行巴甫洛夫训练吧?”周福喜一边喝着娃哈哈,一边怀疑地看着刘苏婉。

    “什么啊?”刘苏婉不懂,拿起了十字绣,然后依然把脚放在茶几上,因为周福喜时不时地就要捏一捏她的脚,似乎是在做鞋子时需要时刻检查尺寸对不对。

    “没什么。”周福喜喝完,把喝完的瓶子放到一边。

    刘筒筒走过来,举起瓶子咬着吸管滋滋吸了几下,确定福喜哥哥喝完了没有浪费,便又走回去坐在小板凳上看电视。

    周福喜做鞋子,远比任何精工巧匠都要快,除了频繁捏一捏刘苏婉脚掌,揉一揉她的脚趾头,挠一挠她的脚底板,摩挲一下她的脚后跟,没有其他多余的动作。

    在这段时间里,刘苏婉保持着脸颊红扑扑的状态,时不时地扭扭身子或者交错双腿更换坐姿,十字绣也没有绣几针,但是她也没有办法,毕竟做鞋子是大事,还是帮她做!

    周福喜做好高跟鞋,放在茶几上,就开始给刘筒筒做,小朋友的更加简单,很快就能好。

    “筒筒的不用量尺寸吗?”刘苏婉看着周福喜咔咔几剪刀似乎就做好了鞋面,有些疑惑。

    “你是成年人,鞋码都已经定型。小朋友长得飞快,今天量了的尺寸,过几天就变,所以只需要一个均码。”周福喜的解释合情合理。

    对哦,自己居然没有想到,真不是一个合格的妈妈,刘苏婉恍然大悟,但是又想到自己平常给刘筒筒买衣服鞋子是记得这个理的,看来只是因为在麓山中学的高材生面前,自己变得稍稍迟钝了一点,平常还是个合格的妈妈,于是她又笑起来,挪不开眼神地看着自己的那双高跟鞋。

    他还没有让她试,所以刘苏婉双手放在腿间夹住,乖巧地看着。

    “你先试试吧。”

    刘苏婉连忙拿了过来,瞪大眼睛,爱不释手地抚摸着鞋面,又捏了捏鞋跟,仔仔细细地看了好一阵子,这才崇拜地看着周福喜,“福喜弟弟,你好厉害啊,你是我遇见的最厉害的人!”

    刘苏婉觉得,就算是经常来她早点摊的那些老教授、专家和老师,都没有周福喜厉害,因为他们就算再有本事,她又没有见过,和她也没有关系!

    迎着她的眼神,周福喜不由得坐直了身体,还轻咳了两声,露出端正严肃的工匠姿态,刘苏婉的这种眼神,真和天魔魅惑没有什么区别,常常让周福喜飘飘欲仙。

    嗯?他本来就是神仙,所以飘飘欲仙,也就是说他只是正确地认识到了自己,属于有自知之明的感觉,并不是膨胀和飘了。

    对,就是这样。

    刘苏婉扯了扯周福喜的衣袖,就站起来来到客厅中,扶着墙壁穿上了高跟鞋,她又不敢走动,就只是站在那里,一会儿松开手身体动一动,一会儿扶着墙挪动一下,然后又脱了鞋,很快就回来了。

    “等下楼以后,你再在其他路面上走动走动。”周福喜家的地板比较滑,确实不适合第一次穿高跟鞋的人走动尝试,“我这些鞋子质量特别好,当传家宝都行,尤其是这皮子,经常穿的话能够让双脚都散发着诱人……咳,我是说,防异味防灰指甲防真菌感染。”

    刘苏婉更宝贝了,拿着纸巾把鞋底都擦了擦,双手托着下巴看着鞋子,“那我也只穿漂亮衣服的时候搭配它,平常要干活,还是不方便,也容易糟蹋好东西。”

    “嗯嗯。”

    周福喜很快就给刘筒筒做好了鞋子,把她叫过来换上,刘筒筒穿着新鞋子就在客厅里跑来跑去,又跑到楼下去,在外面大喊“福喜哥哥给我做了新鞋子”,跑了两圈才又上楼来,精力旺盛极了,继续在客厅里蹦蹦跳跳。

    还好楼下没有住户了。

    刘苏婉只是目光柔软地看着,一会瞟瞟刘筒筒,一会瞅瞅周福喜,然后就去厨房系上漂亮的围裙,在厨房里忙活起来。

    周福喜也用上了围裙,他本来就买了两件,给刘苏婉打打下手,大概是熟悉了周福喜那品类繁多的调料和功能齐全的烹饪用具,她现在做的菜口味比刚开始不是强了一丁半点。

    “我从来没有见你丢过垃圾。”刘苏婉有些疑惑地看着那个空空的垃圾桶,它好像填不满的样子。

    “它连接着一个小世界。”周福喜如实说道。

    刘苏婉嘴角微翘,福喜弟弟终究是个弟弟,像正常男孩子一样喜欢幻想,她也没有很在意这个问题,刘苏婉遇到想不明白的事情,就不会多想,因为这个世界上想不明白的事情太多了,她这颗聪明的脑袋也会不够用!

    晚上吃完饭,刘苏婉看时间还早,先下楼去干活了,她发现自己现在手脚越来越利索,做什么都快,以前只能单手切菜,现在双手拿刀就跟多年的老师傅一样,效率提高了很多。

    更不用揉面团、包包子之类的事情了,她都觉得自己可以去参加那些职业技能比赛了。

    七点半,刘苏婉喊周福喜出发。

    刘筒筒已经去过了,跑跑跳跳地走在前面,看到一颗梧桐树,忽然想起福喜哥哥说要先学会爬树的事情,于是就抱着树干准备往上爬,被刘苏婉一把抓了下来。

    正是饭后暑气消散,秋风渐起的凉爽时候,出来散步的行人,正在大大小小的花园广场空地准备跳舞的大爷大妈,嬉笑的孩童,凡间的喧闹让周福喜赏心悦目。

    更让他感到舒爽的是,此时的城市上空不停地有和他发生纠缠的功德袅袅升空,就像一个个气泡中包裹着“+1”的字样,这都是各处有好人好事、乐善好施、乐于助人等事件发生时绽放出来的美德光辉,都会给他带来类似于香火的灵炁转换。

    尽管丑恶依然无处不在,但是盛世的气息依然浓烈许多,是周福喜历朝历代感受最舒服的时刻,要知道除了本朝,历史上绝大多数所谓的“盛世”,其实依然是“兴,百姓苦,亡,百姓苦”。

    来到超市,周福喜才发现精明的不止是刘苏婉,更有附近的老头老太,早已经人头攒动地挤在肉柜附近,一副摩拳擦掌的样子。

    周福喜能够理解这种心态,省钱就是赚钱,反正吃喝是每天都必须用的,原本必须花一百块钱买菜,现在只用五十,那不就等于赚了五十?

    “你帮我看着筒筒!”刘苏婉精神焕发的样子,她不打算让周福喜参与。

    男人嘛,会觉得这种事情没有面子,尤其是年轻男子更是如此,这种时候就让女人来好了!

    今天至少要抢到牛杂或者羊杂,这两类一般打四折,新鲜牛肉只会打七折,刘苏婉觉得有点奢侈,但是排骨性价比就高了,打五折而且不用搭配一段脊骨!

    为了让穿着新鞋子的刘筒筒不要乱跑,周福喜把她抓起来放在购物车里,然后拿了几包零食放在她身上,于是她就被成功镇压住了,乖乖地捧着那些零食一动不动。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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