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页   夜间
爱笔楼 > 娱乐:让你上台卖惨,没让你笑场 > 第333章 哪还有下一次见面

    天才一秒记住本站地址:[爱笔楼] http://www.ibiquzw.org/最快更新!无广告!

    楚云轩回去酒店后就赶紧休息了。

    明天还有一场硬仗。

    今天这场与天华传媒的仗,自己打赢了。

    明天,他和林沁将再次迎战天华传媒!

    那就看歌王,到底是谁了。

    他楚云轩肯定要保持好状态的。

    虽然林沁是半路上杀进节目的,但因为她联系三期踩下江芸,拿到竞演第一名!

    所以,林沁绝对是有资格去竞争歌王的。

    而江芸,也是绝大多数人公认的歌王。

    她其实很稳。

    如果没有林沁连续三期蝉联第一的话。

    正常来说,节目组这边其实从节目一开始就大概预定了歌王就是江芸了。

    只要江芸在节目中排名普遍靠前就行了。

    但林沁杀了进来,这就会让节目组很纠结。

    没有林沁,江芸是公认的歌王,没毛病。

    有了蝉联三期第一名的林沁了,那么节目组真的就不知道这个歌王,到底颁给谁更好。

    给江芸?

    人家林沁从进入节目开始,每一期都压着江芸,不服众。

    给林沁?

    江芸咖位,地位和歌曲的成绩也摆在那里,也不服众。

    歌王,是按照整季表现来定的。

    既然这种情况发生了。

    那么,大概率就是,歌王之战,谁第一,歌王给谁!

    所以,楚云轩肯定是用心的。

    他也知道,对方肯定也是大招。

    “不知道江芸老师请的人是谁呢?”

    楚云轩寻思了一下。

    他楚云轩虽然没啥咖位,但是这人气,热度什么的摆在这里。

    这是他的优势。

    而对方的优势,应该就是咖位了。

    “哦对了,你这首歌拿了最高分,虽然得到了一众好评,但是也出现了一群喷子。”王玲玲道。

    “我看到了。”

    楚云轩回答道。

    这些人喷什么?

    就是说,这首《送别》也就词好,但是根本没那么感动,而且整首歌毫无难度,极其平淡,简单到就跟一些民歌,儿歌一样。

    拿第一,而且是分数破490拿第一,完全不合理!

    第一就应该是陈昊斌的那首《从前》。

    这种声音挺多的。

    因为楚云轩这首歌,真的是太简单了。

    楚云轩笑了笑。

    当然简单。

    因为这在地球,那可是课本上的歌。

    但,在地球,这可是一首民族歌曲啊!

    这首歌的地位怎么说呢?

    极高!

    艺术品。

    因为这首歌,它真的很好听,歌词真的特别好。

    如果去拿所谓的流行乐来抨击这首歌过于的平淡,那么确实如那些喷子而言,没问题!

    但本身,《送别》它就不是流行音乐。

    王玲玲:“不过不用去管,他们说什么都没用,许明义,高飞,谭小伟还有那些音乐人都打出了高分,专业人士是认可的,而且极度认可,他们说什么都没有用。”

    楚云轩点了点头。

    ……

    与此同时。

    在一个酒店房间里。

    一个留着胡子,戴着一个毛毡帽的中年男子,他坐在电脑前,手里抱着一把吉他,怔怔的看着眼前的电脑屏幕。

    而电脑上播放着的是楚云轩现场版《送别》的演唱视频。

    听着听着,眼角两行泪忍不住滑落了下来。

    过了一会儿,他的呼吸越来越粗重,然后一抹眼泪。

    他平复了好一会儿才把心情给稳定了下来。

    只能说,每一个人都有每个人不同的经历。

    听一首歌,尤其是民谣,当它真的能打动你的时候,那打动的就会很彻底。

    李树深吸了一口气,然后他拿出了手机打了个电话。

    “明天晚会,我想换歌。”

    另一头沉默了两秒钟。

    “树哥,都排好了,明天那么紧,非得要换吗?”

    李树:“听到了一首把我彻底打动的歌曲,我想唱。”

    “明天晚会不唱您自己的歌吗?”

    “不唱。”

    “那您想换什么歌?”

    “楚云轩的《送别》。”

    “《送别》?楚云轩有这首歌吗?”

    李树:“刚发的,就这样,明天换歌。”

    然后他挂断了电话。

    又是深吸了一口气,李树上网看了看。

    他看到了大量的说楚云轩这首《送别》不应该是这一期《我是唱作人》最高分的言论。

    他没有去评价什么。

    过了一会儿,他只是默默地发了一条微博。

    而上一条微博,是一年前。

    【有的时候觉得生活就像炼狱一样,特别难熬,但在音乐里面的时候,即使唱最悲伤的歌也是享受,这一辈子,能写出《送别》这样的词,死而无憾了。】

    李树的微博一发,短时间也是在网络上引起了不小的轰动。

    他是一个民谣歌手。

    这世界上,民谣歌手不多,成名的,很火的民谣歌手更是少之又少。

    因为民谣,本就是小众。

    而很多民谣歌手,他们是很纯粹的音乐人。

    李树就是如此。

    真性情,很纯粹,很真实。

    上一些节目的时候,主持人问他为什么要来参加这个节目,他直接回答因为最近缺钱了。

    从来不去营销自己,只是默默地做音乐。

    因为他的作品很好,再加上他在娱乐圈有点独树一帜的意思,他的粉丝不少,而且粉丝粘性很高。

    李树的这一条微博,似乎就是去反驳那些觉得《送别》普通的网友们,最最重的一个力量。

    ……

    翌日中午。

    楚云轩直接就跟着林沁一起去往《我是歌手》的现场了。

    节目晚上才开始。

    这歌王战定在了晚上八点。

    最黄金档的时候。

    大家吃完了饭,散完了步,看完了新闻联播。

    人最多最闲的时候。

    而当天中午。

    一个小县城的长途汽车站。

    人来人往。

    车子一辆一辆驶离了车站,去往了四面八方,近则几十里,远则上千公里。

    在那几个看起来有些年份,很破旧的露天的椅子上坐着一些人。

    两个看起来年纪有近九旬的老人来到这里,等待着长途汽车的发车。

    一个拄着拐杖,颤颤巍巍,穿着朴素。

    一个坐在轮椅上,身上穿着的是一件棕色的老款的风衣,身后是一个很有气质的中年女人在推着他,似乎是他的女儿。

    “爸,您在这里等会儿,我去买瓶水,车子很快就要发了。”

    女儿对他道。

    “去吧,去吧,我跟你吴叔聊聊……”

    风衣老人颤颤巍巍的抬抬手说道。

    然后他的女儿松开了轮椅便走到了远处。

    “哎呀。”

    风衣老人双手放在腿上,看了一眼旁边的老者,说道:“不让你送你非得来送,你这腿脚也不利索。”

    老吴说道:“那也比你这腿脚要强不少吧?”

    风衣老人老李笑了笑:“那是,我这腿都五年没下过地了,这次回来啊,还以为要吃你的席了呢,没想到你这老家伙竟然挺过来了。”

    老吴双手拄着拐杖,低着头沧桑的笑了笑:“我还想着先吃你的席了呢,哪能这么早就走了呢。”

    老李叹了一口气,看着前方来来往往的车辆,浑浊的眼中布满了沧桑:“老吴啊,还记得这个车站吗?”

    老吴笑了笑,慢悠悠的颤颤巍巍的坐在座椅上,眼中满是回忆:“记得,怎么能不记得呢?这车站,光你跟我来了不下十躺了吧?”

    老李也是笑了一声:“那你还记得第一次咱们来这里吗?”

    老吴看着远处,眼神微微闪烁,声音略带沙哑,说:“记得,怎么不记得?六十多年咯,那年咱俩才十八岁,哎哟,我当时刚好坐的就是这个椅子吧。”

    思绪回到了六十八年前。

    两个年轻的小伙子第一次来到了这个车站。

    一个带着鸭舌帽,一个戴着太阳镜,翘着二郎腿。

    “非得去京都吗?大城市不一定好。”

    吴越看着身边戴着太阳镜,翘着二郎腿的李四海。

    李四海翘着二郎腿,意气风发的抖着:“等我在那边混好了,立马过来找我,咱哥俩一块赚钱。”

    吴越笑了笑:“切,你到那边先照顾好自己吧,到了京都,遇到什么事的话,打电话叫我,我帮你。”

    李四海:“切,我能有什么事?”说完,他抖着的二郎腿停了下来,太阳镜下的眼神露出了一丝担忧:“就是……”

    吴越拍了拍他的腿:“放心吧,你家里的事不用担心,有我呢。”

    李四海拍了拍他的肩膀:“行,有你这话我就放心了,我就不跟你客气了哈。”

    说完,他目光看向前方,然后拎起了包;“车要走了,不跟你说了。”

    说完,李四海拎着行李走开了。

    吴越看了看他,然后起身离开了车站。

    ……

    画面一转。

    四年后。

    两个人再度出现在了这个车站里。

    吴越穿着西装,胸口别着一朵红玫瑰。

    李四海穿着白衬衫,拎着行李走了过来。

    两个人坐在了位子上。

    “丫的,四五年都不回来,是不是老子不结婚,你还不回来了!”

    说完,吴越直接对着李四海的头就是几巴掌,然后用力搂着李四海。

    “哈哈哈,你丫的轻点。”

    李四海笑着说道,说完,露出了一抹落寞的表情,低着头,攥着背包的带子,道:“哎,没混好,不好意思回来。”

    吴越松开了他的肩膀,叹了一口气看着前方:“这有啥的,很正常,大城市哪有那么好混。”

    说完,他又是笑了笑,拍了拍李四海的肩膀:“别想了,走吧,带你见见你嫂子。”

    “嫂子也来了?”李四海露出了笑容。

    李四海朝着一个方向怒了努嘴:“酒店呢,马上去接亲。”

    李四海对着他的腿就是踢了一下:“你丫的是不是有病啊,那你来接我干啥,我自己过去就得了,走走走,赶紧的赶紧的,快走!”

    这是第二次来到这个车站。

    ……

    第三次。

    两个人一前一后的又来到了这里。

    “这才回来几天啊,这就走了?多待几天。”

    吴越看着面前的李四海。

    “走,得走了。”李四海说道。

    吴越看着他:“要不别走了,大城市没你想得那么好混,留在家里得了。”

    李四海靠在椅子上笑着摇摇头:“不行,我不服!我就不信我闯不出名堂来。”

    吴越见状,也就不劝了。

    他从口袋里拿出了一个信封,然后放在了李四海的腿上。

    “这样吧,这个你拿着,你不是要创业吗?没钱咋成?”

    李四海看了一眼手中鼓鼓囊囊的信封,然后笑了一声,把信封给他塞了回去:

    “哎呀,我哪有那么失败啊,这钱啊,我是不会要的哦,你都结婚了,你那房子都还没买呢。”

    吴越笑了笑。

    他看了看前面。

    “噢哟,车要开了。”

    说完,他直接把钱扔在了李四海的腿上,然后便跑开了。

    “哎,你这……”

    李四海拿着钱就想追过去,看到车马上就要开走了,他犹豫了一下,还是拿着钱跑上了车。

    ……

    画面再次一转。

    又是十五年后。

    步入中年的两个人又来到了车站。

    吴越穿着普通,面色看起来有些憔悴,胡子也没有刮。

    李四海则是穿着名牌风衣。

    俩人又是坐在了熟悉的两个位置,等着车。

    李四海翘着二郎腿看着旁边的兄弟,随后说道:“兄弟啊,要不跟我去京都吧,到了京都,我公司的职位随你挑,实在不行,我这老总给你当当,成了吧?”

    吴越笑了笑,道:“我哪干的来这个啊,在这个地方待了几十年了,父母老婆都在这,我走了他们怎么办?”

    听罢,李四海从口袋里拿出了一张卡递了过去:“这个拿着。”

    吴越推开,笑了一声:“我不要。”

    李四海语气坚定:“要么跟我去京都,要么钱拿着。”

    吴越没有看他,看着前方没有说话。

    李四海手拿着卡举在那里,继续道:“再说了,这钱又不是给你的,给咱闺女的,她还上着学,用钱的地方多着呢。”

    吴越没有看,还是没有说话。

    李四海把卡塞到了他的手里:“拿着吧,别装了,别以为我不知道你失业了。”

    吴越拿着卡,忍不住笑了一声,然后看向李四海:“那行,这钱就当是我跟你借的。”

    “借你妹啊借,要发车了,走了,有事电话打给我。”

    ……

    视角回到现在。

    两个老人坐在那里,眼中满是回忆。

    “老吴啊,这么多年我在外面瞎混,我这家里大事小事,多亏你了,谢了。”

    老李强忍着情绪,轻轻拍了拍老吴的腿。

    老吴笑了一笑:“咱哥俩说这个干啥,再说了,我困难的时候不也是你帮忙的吗?我闺女考到京都,也是你帮忙在照顾,咱哥俩……”

    老吴控制着情绪:“不说这些……”

    然后两个人坐在那里,都没有说话。

    老李的女儿拿着水走了过来。

    “爸,车要开了。”

    老李颤颤巍巍的把手放在了老吴的手上。

    “到点了,我……就先走了。”

    老吴握着他的手,用另一只手拍了拍:“到了多保重……”

    老李跟他做了个手势,然后被推走了。

    车上,老李看着窗外,老吴拄着拐杖颤颤巍巍的走到了这里。

    两个人向着对方挥了挥手。

    车子缓缓地开走。

    老吴转过了身。

    老李也低下了头。

    两个人各自流下了眼泪。

    这时,老车站的喇叭里刚好响起了那首歌。

    “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

    “晚风拂柳笛声残,夕阳山外山。”

    “天之涯,地之角,知交半零落。”

    “一壶浊酒尽余欢,今宵别梦寒。”

    “情千缕,酒一杯,声声离笛催。”

    “问君此去几时还,来时莫徘徊。”

    “……”

    老吴擦了擦眼角的泪水,看着老友的车子远处。

    他知道,他们都是快九十的人了。

    这一别,或许就是永别了。

    这一面,就是最后一面了。

    下次再见,应该就是在他们某一个人的葬礼上了。

    (最近出去有事,都是闲暇时候写的,状态不太对,马上回去了~)

    (本章完)

    
章节错误,点此报送(免注册), 报送后维护人员会在两分钟内校正章节内容,请耐心等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