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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6、如果法律无法约束行为人,那存在的意义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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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一起故意伤害案。

    委托人的家属认为,他的儿子是受人欺负,被逼无奈下才拿刀动的手,地检署的人则认为当事人和被害人是1v1solo,在这种条件下的还击手段不是正当防卫。

    具体的事情是这样的:

    当事人名叫王华,是一名上高中的学生,和被害人是同学关系。

    被害人名叫杨怀宇,在学校属于小霸王级别的人物。

    这个杨怀庆平日里就经常欺负王华,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王华上学时拿了一把水果刀。

    不同于他人,王华拿刀并没有直接动手,只是想要吓唬一下这个杨怀庆。

    而杨怀庆也知道王华不敢动手,也是越发的嚣张了起来,后被其他同学给劝住的他干脆留下了放学别走的狠话。

    或许是平日里被他欺负怕了,又或者是其他的原因,王华真就没走。

    这就是地检署的起诉原因,因为王华本身就有避险的条件。

    直白点说,只要他不去,那么悲剧就不可能发生。

    李晨之所以接下这个委托,有两点原因:

    第一,案件本身又涉及到了校园问题。

    当事人作为受害者,长期活在他人的阴影之下,被他人霸凌,才会生出拿刀反抗的心理。

    他拿刀也没有直接行凶,目的性十分的明显,就是想让霸凌者收手。

    这也是案件困难的一个因素,就是对方没有在被他人欺负的时候直接动手。

    案发时间在学校外,性质也就发生了变化。

    你在学校被人欺负忍无可忍的情况下还手,对方的侵害程度是连续性的,辩护的理由和方向也很简单。

    在学校,又有老师和其他同学,结果肯定不会太严重。

    即便是严重了,也有证人来为你作证。

    学校的矛盾不在学校内解决,很有可能就成了互殴约架。

    第二个原因,就是李晨也曾亲身体验过校园霸凌。

    当受害人在面对霸凌者的欺凌时,长期养成的习惯让他不敢再去反抗对方。

    这也是李晨为什么会特别厌恶校园霸凌的主要原因。

    在案件刚开始的阶段,李晨也去忏悔所里面接见过王华,从对方口中了解过案件的真相,他是被逼急了才动的手。

    王华放学后没走,也是老老实实的跟在了施暴者的身后去了小树林。

    在那里,杨怀庆先是出言挑衅,又有肢体的侮辱。

    站在杨怀庆的角度来看,王华就是对他的一种挑衅行为。

    小伙子,你牛x啊,竟然还敢拿刀捅我?

    你捅啊!

    不动手是吧,不动手老子今天就弄你!

    他之所以出言侮辱和挑衅,就是认为王华不可能会还手。

    当然了…

    失算的他也是付出了自己生命的代价。

    案件也有人证,当时有几个同学不放心跟了过去,却因为杨怀庆本身有刀,又是学校的小霸王,这才不敢上前劝阻。

    在案件被一审时,学校的老师和学生也曾联名为王华求过情,却没有被审判庭采纳。

    这就是合情合理不合法。

    从案件的整天来看,王华是被侵害的一方,拿刀也是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

    但从法律的角度来分析,他有条件去避免冲突。

    而李晨则认为,他们一定是没有过被别人欺凌的经历,所以很难会去带入当事人的真实心理…

    二审审判院他也去过,比较遗憾的是他没有说服二审法官。

    李晨认为,王华应该是正当防卫,而二审法官从态度中可以看出来,还是更偏向于防卫过当。

    可以少判,但不能不判…

    你说你被人欺负了,可以通过其他合法的手段来化解冲突,比如说:

    在学校被别人欺负时报告给老师,让他们出面解决,放学之后先走,要是还感觉自己没有感全感也可以给治安所打电话获得庇护。

    自己动手解决问题,往往是最无效的手段,因为从双方拿刀那一刻开始,事情就已经脱离了双方的掌控。

    一趟流程全部走完,李晨也开始准备自己的答辩状。

    李晨把案件分为两个部分:

    第一个部分,是王华和杨怀庆双方往常在学校的表现以及他被欺负的过往,第二个部分才是案件的起因和过程。

    两件事是一个整体,本身就有绝对的因果关系。

    案件的起因,就是王华经常被杨怀庆欺负,再忍无可忍的情况下从从家里拿了刀。

    他和人犯法就会被判刑是一个道理,也是不可以去忽略的重点原因。

    老实人的反击,都是有原因的,不能说因为老实反击了就成了过错方,这本身就是对案件的就是不负责,和颠倒黑白的性质也差不多。

    从问题的整体来看,王华拿刀就是在保护自己不被别人侵害,他错在哪里?

    从案件的起因到矛盾结束,也是反映了王华的真实心理。

    认错、认怂是作为被欺凌者的真实反映,只是一个习惯,并不是他想利用正当防卫为理由将对方直接搞死。

    而还手,才是一个正常行为人应有的思维。

    从案件中可以看出,王怀是一个十分正常的行为人,他也不是变态,更没有受虐倾向。

    在考虑死者的情况下,能不能多去站在行凶者的角度来分析问题。

    杀人不需要动机么?

    这个世界有校园反霸凌法,但有些搞笑的是,所谓的校园反霸凌法并不能够制止那些对他人实施霸凌的行为…

    第二个则是执法机关。

    他们最大的问题,就是偏向于被害人。

    一件案子,从起因到结果,本来就是一整个的。

    先有杨怀庆在学校行事不端,欺负他人,后有王怀忍无可忍出手还击。

    这本来就是一系列的因素反应,也能被理解为为是老实人的还击。

    可在案件中,执法人员并没有把整个事情连接起来,所围绕的重点也只有学校外发生的事情。

    当一件事被分成两个部分,结果自然而然的会成为一个新的故事…

    是和他人约架还是被迫前往案发现场,这一点要搞清楚…

    全部搞定,李晨将自己的答辩状交到了二审的审判院。

    当审判法官看到李晨的答辩状时…

    他懵了…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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