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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笔楼 > 直播普法,我被网警关注了? > 206、有理走遍天下,懂法才能不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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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大家说的问题,我只能说一点。

    是你做的,你百般抵赖都是无用之功,只要你犯了法,终有一天会被绳之以法。

    反过来说,你没有犯法,任何人都不能让你来背这个锅。

    如果大家真有遇到执法单位有违规的情况,你自身也是没有任何的问题,可以联系我,我会站在大家的角度用法律来维护咱们的合法权益。”

    李晨趁机又给自己打了一波广告,而网友们也开始吐槽:

    “不愧是你,李老板!”

    “我在讲述人间现实,而李老板去趁机打广告。”

    “李律师,你真的敢和执法单位对顶?我上次找了律师,开庭之前说的豪言壮志,开庭之后屁都没放一个(愤怒)”

    “李律师,我家猪难缠大出血,找你可以么?”

    李晨挑选弹幕进行回复:

    “这个东西不叫打广告,而是你们的迫切需要。

    在案件之中,你们身为当事人,又顶着犯罪嫌疑人的身份,说的话很难被执法单位去采纳,这时候就需要律师进行介入,利用自身所学习的法律知识为给你们辩护。

    我不知道你说的是什么,或许你的行为没有可以辩护的点,所以律师才在审判庭上默不作声。

    还有一种可能,那就是你找了当地的律师,他们会注重人情世故,不愿意去替你说话。

    母猪大出血,可以找个兽医,也可以在网上花钱买个母猪产后护理,这本书网上售价九块九,也不算太贵。”

    喝了口茶水,李晨继续说道:“我们现在继续讲述张三的案件。

    说张三在一家游泳馆,屁股下面坐了八个游泳圈。

    李四游泳又一次遇到了险境。”

    李晨面带微笑,直播间内的网友看到了李晨的笑脸开口吐槽:

    “这个李四,不会游泳老是逞能!”

    “看到李律师的笑容,我感觉三哥这次无罪了。”

    “李四:三哥救我!啊…我又死了…”

    “李四:案例死亡一百次达成。”

    “李四:我为普法做成了巨大的贡献,你们一定要记住我啊。”

    李晨没有注意这些弹幕,继续讲述案件:“这个李四在水里拼命的呼叫,希望岸边的张三能够拉他一把,给他扔一个游泳圈。

    而我们的张三也是个暴脾气,见这小子遇到了困难说话这么蛮横便是装听不见,直到没了声息。

    大家说说,张三的这种行为够不构成犯罪?”

    停了一会,李晨才继续说道:“我看了一下,大家有说他是不犯罪的,有说他先用公共资源的。

    我们来再次分析他的行为。

    张三的屁股下面坐着八个游泳圈,到底是不是占用公共资源。

    先从道德的观点来看,李四的死是张三见死不救的结果,他宁愿屁股下面坐了八个游泳圈也不愿意扔下一个救李四一命,但是从原则的角度来分析案件,李四的死,和张三并无直接关键。

    在这里,我们要认清一点,那就是见死不救,是不是犯罪行为?”

    李晨看向直播间,愣了一会解释:“刑法中有解释,见死不救属于不作为犯罪,但他所指的是特定关系或特定身份。

    比如,医生救助病人,救护了属于指责所在,不救就是不作为犯罪,是失职…

    可张三呢,他和李四是陌生人,没有特定的关系就不构成犯罪。

    所谓的占用公共资源,也是有规定才能构成的。

    比如,有法律明文规定,游客到游泳馆游泳只能拿一个救生圈,又或者是场馆有要求,游客只能使用一个救生圈。

    而张三因为害怕自己会遇险情,所以给自己上了几层保险,犯法么?

    别说他拿了八个救生圈,就算是他拿了二十个二百个也是不构成犯罪的。

    而李四的死是他自己所造成的结果,是意外。

    既然是意外,那么只能由他自己买单。

    而张三能够构成犯罪的情况有两点:

    第一,有相关的管理人员出面协调,张三拒绝让出游泳圈。

    李四遇险,游泳馆的救护人员找到张三,让他拿出一个游泳圈来扔给李四,张三拒绝后李四溺水而亡,张三就能够够构成占用公共资源罪。

    第二个情况,张三往水里扔了游泳圈,李四想要去拿这个泳圈,就在他刚要摸到泳圈时,张三使坏将泳圈给弄走了,他要戏耍张三。

    如此反复的折腾,李四彻底失去了力气最终溺水而亡,那他的行为就是犯罪,他和李四的死构成了直接的因果关系。”

    “两种情况,不一样的手段所带来的结果也是不同的。”

    李晨最后开始做总结:“这也是在好多时候别人做了不犯法,我们自己做了就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主要原因之一。

    以前很流行一句话,叫做有理走遍天下。

    现在嘛,我想在后面再加上一句话,叫做懂法才能不怕。”

    “666,好押韵。”

    “真是听君一席话,胜坐十年牢啊!”

    “李律师,我要是早点能看到你的普法直播,也不会被判了两年半啊。”

    直播间内的网友继续整活,李晨则是看了一眼时间,准备进入下一项直播内容。

    “好了,案例呢我们就先说到这里,有喜欢的网友可以在每天的八点钟锁定李律师的直播间,到时候我会挑选新的案件来和大家分享,新进来的网友呢,感觉李律师讲的还行的话不妨点点关注…”

    李晨面带微笑,决定以后多开播来给自己引流。

    之前在律所算是寄人篱下,要考虑的问题很多。

    现在嘛…

    自己当了老板,也就没有那么多顾虑的了。

    “好的,你等我先取消关注,然后重新关注行吧。”

    “李律师:大家点点关注!

    网友:好的,这就取消了…”

    “不是吧,还会有新人么?”

    “关注李律师不迷路,张三带你上高速!”

    “李律师:大家点点举报(闭嘴)”

    看到直播间的弹幕,李晨无奈的嘴角微抽。

    但凡整活的都是这帮老家伙们,一个个挂着高级的粉丝灯牌。

    新人则是默不作声…

    李晨移动鼠标开始连麦新的网友…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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