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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笔楼 > 逗鹤无度之我的那些前男友 > 第十八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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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酒过三巡,面容染上了微醺,身子开始热乎起来,精神也跟着亢奋。余初一喝酒就容易激动,喝得越多,身上的芒刺,就会掉得越多,到最后到毫无设防,一直紧绷的神经也会完全松懈下来。

    余初猛然站起身,吓了旁边两人一跳,她两步上前,望着墨黑的天空,左右顾盼,终于在自己的正后方看见了一轮冷月。

    余初高高举起酒,就莫名的唱起歌来:一杯敬朝阳 一杯敬月光 唤醒我的向往 温柔了寒窗 于是可以不回头地逆风飞翔 不怕心头有雨 眼底有霜 一杯敬故乡 一杯敬远方 守着我的善良 催着我成长……

    他们俩就这样看着她闹着,他们坐在台阶碰杯,唐珂看着杨子艺问:“她一喝酒就这样吗?”

    杨子艺摇摇头:“我没见过她喝酒。”

    唐珂看着他连连叹气,只能又碰了一杯,以酒解忧愁。

    余初唱累了,就又坐下来,强制的跟着他们碰杯:“干杯。”然后直直的望着他们:“你们会唱吗?跟我一起唱,一杯……。”

    然后又撒欢一般,问道“时间到了吗,还有多久,什么时候可以点。”

    杨子艺很配合的说道:“就快了,再等一等。”

    喝了两口又问:“可以点了吗?我要点咯…

    就这样来来回回重复了好多遍。

    唐珂调侃“她怕不是醉了吧,她醉了怎么这个样子啊,这么聒噪,真想把她嘴堵上。”

    杨子艺眼眸含刃的瞪了他一下,唐珂立马服软,打趣:“开玩笑的。”

    ……

    最后他们一起,分部走到了摆好烟花的地方,他们各自管控一个区域,分批点燃。唐珂看着手机上的时间,滴答,滴答…

    倒计时:“10…9…8…7…6…5…4…3…2…1,点。”

    他们置身事外,看着满天的烟花,绚丽多彩,照亮整个夜空,炮鸣声响彻整个黑夜,寒冬不再孤寂,夜晚不再寒凉。

    此时余初的手机在口袋里嗡嗡震动,她拿出手机,见是沈舟鹤打过来的视频电话,整个人更加的兴奋异常,接通了电话,便迫不及待的告诉电花里的人:“沈舟鹤,我这里放烟花了,你看见了吗?”

    两边的炮响都太过嘈杂,根本听不见彼此的声音,余初举起手机照像了天空的漫天烟火,然后又对着镜头道:“你看见了吗。”

    最后就只是余初高举着手机,在夜空下转圈圈,跟他分享着自己的喜悦,不知道这场热闹持续了多久,只知道兴奋过后,就是满身的疲累,还要收拾满地的狼藉。

    余初对着唐珂抱怨:“没想到,我新年第一天的凌晨,竟是在这里跟你打扫公园,作孽。”

    唐珂反驳:“你别得了便宜还卖乖,要不是你嚷着要看烟花,杨子艺这个家伙也不会大半夜胁迫我去买,更不会大年三十跟你们这一家子看烟花。”

    余初顿了工作中的手,郑重其事的看着他说“我早想跟你说了,能不要这么讲话吗?我和他什么关系你不清楚吗?别总扯一块。”

    唐珂也顿住了忙活的手,看着余初,眼眸哀伤:“我们年少无知,混账,我们认,但是人都有犯错的时候,阿艺现在已经变好了,他有一直试图去弥补,你就不能试着去原谅他吗?”

    余初漠然的看着唐珂道:“不关我的事了,我只想一个人好好的生活,一个人。”

    ……

    杨子艺从垃圾池里走回来,他们彼此会意,终止了谈话。伸手想要接过余初手上的垃圾,余初躲闪了一下,拒绝道:“我自己来。”

    唐珂见状态有些尴尬,解围道:“阿艺,帮我啊,我才是好兄弟。”

    杨子艺本来就一肚子气,现在更加气不畅,反驳道:“自己弄。”

    收拾完差不多凌晨一点了,杨子艺依然载着余初回了杨家,余初下了摩托,摘下头盔还给杨子艺道了声:“谢谢。”便转身离开,刚走到大门口,便被追上来的杨子艺拽住了手,余初被迫转身。

    凌晨一点多的嘉庆小区,更加的静默,只有风吹树叶的啧煞声和两个人的呼吸声。

    余初看着他不说话。

    杨子艺也看着她,良久,才见他喉结滚动了一下,试图开口:“余初,我们和解吧,我们以后好好相处。”

    余初挣开被拽着的手,脸上不带任何色彩,回道:“无所谓了,反正不会有过多的交集了。”

    余初推来别墅的门,节奏有条不稳,像是真的无动于衷,杨子艺像是失魂一般,站在大门前。

    回到房间,余初仓促的关上了门,靠着房门,看着房间出神。怎么可能轻描淡写的说和解就和解,那些事情,很长时间成为余初的恶梦,他是怎么说得出口的,怎么能说忘就忘,过去是过去了,可以不计较了,但是也没有必要原谅。

    久久动荡的心才得意平复,收拾了自己一番,准备上床睡觉,从口袋掏出手机想要看一下时间,发现了刚才和沈舟鹤视屏电话一直没有关。自己忘记关也就罢了,难道沈舟鹤也忘记了,余初举到面前,试探的唤他,又担心他睡着了,怕惊醒他,声音都变得小心翼翼:“沈舟鹤…。”

    对面并没有第一时间应答,余初想他估计是睡下了,刚想要挂断,便听见对面那头,沉重的:“嗯~。”像是集赞了满肚子的怨气。

    余初像是没有想到,愣了下,很快进入了状态,问:“你怎么还不睡,你也忘记挂电话了吗?”

    沈舟鹤并没有回答她的问题,而是问了别的:“你跟谁一起看的烟花。”

    沈舟鹤那边一片漆黑,余初看不见他的表情, 也没能听出对面那头语气的不对劲,像聊家常一般的随意回答:“朋友啊,你呢?”余初打了个哈欠,像是已经要昏昏欲睡了,强撑着摇摇欲坠的眼皮,思维也都跟着休眠了。

    沈舟鹤问:“男的吗?”

    余初思索了好片刻,突然的睁大了眼睛,琢磨着,这个家伙怕不是吃醋了吧,是不是听到了什么或看到了什么,所以一直不挂电话的。

    余初努力的回忆着今晚的所有事情,但是实在是太困了,脑子已经超负荷了,空空如也,但是她认定今晚也没说什么出格的话。

    理了理思路,余初解释道:“嗯,我弟弟,还有他的同学。”

    只听见电话那头:“哦~那。”沈舟鹤像是还有很多事要问,但是却不知道如何去开口。余初和唐珂的谈话,余初和杨子艺的谈话,他零零总总都听了个大概,但是依然是一团红线,他们的关系像是错中复杂,不过只是弟弟,沈舟鹤便不用纠结了。

    但是想到自己被放鸽子,还是略有带委屈的说道:“我都不知道你还有个弟弟。”

    余初喃喃道:“我都不知道。”声音不是很大,沈舟鹤并没有听清。

    余初又道:“所以你是因为这个,一直不挂电话的吗?醋味真大。”

    “是你说要跟我一起看烟花的,你转头就和别人看了。”

    余初含笑:“哦~所以是因为这个生闷气呢?跟我视屏,却不给我看了?”

    对面那头,沈舟鹤的手机,正扣在桌面上,被抓包了,没有蹙了蹙,嘴硬的说道:“关灯了。”

    “那关灯了,怎么还不睡觉。”

    沈舟鹤闷闷的说:“现在就睡。”

    余初道:“嗯,沈舟鹤,新年快乐,收到了吗?你是第一个哦~睡觉吧。”说完,余初食指屈膝,敲了一下手机屏幕,想是在瞧某人的头一样。

    对话那头传来:“新年快乐,余初。”

    2015年,九月一号,开学第一天,余初正式开始高中生活。杨叔叔百忙之中,亲自开车送余初和杨子艺到郾城附中。

    杨正础送他们下了车,杨子艺拖着行李便要往前走,被杨叔叔叫住:“杨子艺,这就走了,小初是女孩子,你帮她拿点啊。”

    杨子艺木木的回头,看着杨正础,又看了眼余初,不知道是太过敏感还是生性多疑的缘故,他寡淡的脸上,即便连脸皮都没有变动一下,余初明显能从他脸上看见不怀好意的笑,而且深深持久。

    余初觉得有些不好意思,连连拒绝道:“不用了,叔叔,我自己可以,不是很重。”

    杨正础不由分说帮着余初拿行李箱,便塞到了杨子艺的手中,吩咐道:“没关系的,他堂堂七尺男儿,这些事就应该让他来做,你们现在也在同一个学校了,又事,多互相照应着。小艺这孩子野惯了,我还想着,你在学校多看着他点,别让他给惹事了。”

    余初无言以对,心里郁结,我看着他,我怕不是要被他戳骨扬灰吧。

    杨子艺没有反抗,也没有争辩,直接接过了行李便,推着两个行李往前走了。余初在背后追上去,连连跟杨正础道了别。

    杨正础拖着两个行李,磕磕碰碰,行李在他的手里跌跌撞撞,他全然不理会,活像是个出气筒,走到半道,余初见杨正础走远了,才发声道:“我自己来吧。”

    校门正门,两百米长的主干道,两旁,栽满了木棉花树,正值夏季,郁郁葱葱,蝉鸣鸟叫,吵吵嚷嚷,本就热得发慌,此下,更是让人心情烦躁。

    杨子艺把行李拖到拐角,前方有一树荫做遮挡,隔绝了往来的人群,杨子艺毫无征兆的,丢下两人的行李,拽着余初一个转身,按到了墙上。余初的后背在墙上,猛然一磕碰,还来不及感到疼痛,一个人的右手便抵在了胸口,余初完全被禁锢住。

    一双像狼一般的眼睛,注视着余初,片刻,他开口道:“不要在学校里说认识我,否则,我会让你知道后悔两个字怎么用。”

    杨子艺走后,余初的背抵着墙,站立了好久,像是这唯一值得依靠的东西,便是这冷冰冰的墙。

    余初其实能理解,杨子艺,毕竟自小也没有人愿意跟她有过多的交集。记得小时侯常常被人戳着脊梁骨骂:“野孩子,没人要,余初就是个野孩子。”那时候她还会据理力争的反驳道:“我不是野孩子,我有妈妈。”到最后自己的都觉自己的话有些牵强。

    余初没有太多知道自己的身世,识事以来便只有妈妈,没有爸爸,以前她看见别的小朋友有爸爸疼,偶尔会去问,但是余芳都是跟她说:死了。繁衍了之,后来连妈妈也形同虚设,像是个孤儿。后来她还是执着的想要问奶奶,奶奶也说死了。

    在那久远和梦境般的记忆里,那个女人,永远的蓬头垢面,穿着松松垮垮的衣服,每天早出晚归的,脸色蜡黄,没有一点生气,一回到家便会倒头大睡。对着她永远苦着一张脸,从来没有笑过,小小年纪的她读不懂这么复杂的感情,以为天下父母都这样。余初尝尝一个人,被关在一间小小的出租房里,是一间单间,一眼便能看完,那里永远乱糟糟的,沙发上排满了换洗的衣服,茶几上吃剩的食物,地上的垃圾,厨房乌烟瘴气,狞不上的水龙头滴滴答答的漏水。记忆很空洞,除此之外,她不记得有没有跟余初逛过街,有没有去过游乐园,有没有吃过麦当劳,有没有听她讲过睡前故事。

    不过那时候,年幼心无旁骛,觉得只要妈妈在也没有什么,只不过偶尔妈妈会忘记在家没有吃饭的她,不过也没有关系,屋子里还有些剩饭。她会搬着凳子,到厨房的灶台上去找吃的,就是夏天,天气太热了,食物很容易就会变质,味道不怎么好吃。

    本来这样平平淡淡的生活也没有什么不好。五睡那年余芳带回来一个男的,余初给她介绍说:“这叫蒋叔叔,你叫他叔叔就可以了。”在余初的初印象里,这个男子其实长得挺好看的,浓眉大眼,五官凌厉,还有着一头金发,像是欧美系的帅哥。但是就此,他尽然就住在了自己的家里,成为了那挥之不去的童年阴影。

    起初一切如常,更是比以往更加的幸福,没成想那是暴风雨来临的征兆。

    余初有更多的时间陪伴她,他们像是一家啊三口,去逛超市,去游乐园,去玩很多从来没有玩过的项目,让余初产生了他是爸爸的错觉。

    后来余芳照常的早出晚归,蒋叔叔,一天到晚在家打游戏。有时候晚上,余初放学回家,会在茶几上写作业,不懂的时候会去问他:“叔叔,我有些题不会做,你能来教我吗?”

    “你自己想。”

    有时候余初真的想不出来,屁颠颠的捧着作业过去问,依然被推拒:“去去去,一边玩去。”后面余初死心了,只能自己的埋头苦干。

    就在思路刚有些眉头的时候,又听见蒋叔叔唤她:“小孩,给我倒杯水。”余初会蒙然的看着他,然后他也看着余初,脸上多了些不耐烦:“看什么,就说你呢,倒杯水。”

    余初还是照做了,去接了杯热水给他,本来想提醒他有些烫,结果他动作太快,喝了一口,烫了下舌头,一口吐了出来,紧接着,骂了句:“m的,又死了。”重重的摔了下鼠标,转头恶狠狠的看着余初:“你是想烫死我吗,连杯水都倒不好。”

    这是余初第一次看见过这么凶恶的眼神,吓得不敢说话,小心翼翼的看着他。

    但是到了晚上,饭桌上,这个男人又会在余芳的面前夸赞她:“小初今天特别乖,特别懂事,作业也做得很好,好好培养是个好苗子。”余芳只是笑笑不说话。

    假惺惺的给她夹菜说:“这个菜好吃,小初多吃点,可以长身体的。”

    然后就是客气的问侯余芳:“今天工作怎么样,还顺利吗,累不累。”

    然后就是开始吐槽:“我今天去面试了一家公司,待遇太差了,工资低不说,连电话费,车费这些都不报销,我就没同意去,我再找找看有没有好一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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