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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笔楼 > 穿越战国,开局直面白起 > 72.狂战八方,血夜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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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辆投石车,三辆完成组装。

    此时掷弹兵已经发起了投掷,不能再等了。

    甚至都来不及试射。

    但是,实战加训练了这么长时间,能打多远,心里都有数,最起码不会伤害到自己的袍泽。

    完成组装的投石车百将,正看着司马尚。

    司马尚的弹药,是一个特质的木桶。木桶出口上面有一条麻绳,麻绳上用染料做了几个标记。提示燃烧时间。

    火苗烧到红色标记的时候,就必须发射,否则旁边那个拿水的赵军,必须立刻灭火,防止误伤。

    只有司马尚这样坚忍的人,才可以操控这样随时可能伤到自己的投石车。

    木桶里面,装着火油、碎石块,甚至还有面粉。

    面粉与空气的接触面更大,威力倍增。

    司马尚甚至极为享受的闻了闻空气里让人作呕的烧烤味,然后朝着示意麾下点燃火绳。

    他好整以暇的朝着远处的括字将旗欠身行礼,随后挥舞短剑,用力砍断投石车配重上的绳子。

    轰。配重落地的时候,一道黑色光芒呼啸而出。

    随即,在跟随战车一起推进的秦军弓弩手上方爆炸!

    火光四溅,碎石纷飞。

    伴随而去的两道黑色光芒,落地以后,同样造成了很大的杀伤。

    流淌出来的火油,遇到火焰,瞬间成为了索命的死神。

    有的秦军甲胄身上沾上了火油,发现无论如何都无法扑灭。

    想要脱去甲胄,可是战场上,哪有那么容易。

    只能惨叫着在地上打滚。

    却破坏了自己的队形,甚至被惊慌的战马直接踩死,或者被自己的百人将拔剑杀死。

    火焰吞噬着肉体,令人恐惧的气味在空气中蔓延。

    司马尚依然不屑的背对秦军,仿佛除了白起之外,没有可以让他正视的敌手。

    他拿出战袍里风干的肉脯,放进嘴里,细细品尝。

    仿佛置身于酒池肉林,面前是一个烤架,下面是竹炭,上面是被切的薄薄的肉片。

    油脂顺着饱满的肉的纹路滴在竹碳上,发出滋滋的声响,焦黄油亮。

    香气扑鼻。

    秦军因为痛苦扭曲成虾米的形状,如同最美丽的舞蹈。

    秦军大火焚身发出的惨叫,就像最动听的音乐。

    周围的赵军看着俊朗的司马尚,眼里充满了敬畏。

    玉面修罗,一战成名。

    “随我杀秦狗!”李云的右前臂终于套上了盾牌。

    对面的裨将既然敢亲自冲阵,那赵军这里,也有不怕死的裨将!

    路过司马尚的时候,李云用剑敲了敲自己的盾牌,表示认可。

    随后,右翼赵军,全线反攻。

    李云只觉得脚下踩到了什么松软的东西,低头一看,是一个被烧得浑身水泡的秦军,有些水泡已经破开,流出黄色的液体,令人作呕。

    是秦军的裨将。

    李云毫不犹豫,朝着他的头狠狠的踩了下去。

    他祖上虽然是秦人,但是现在,他是赵括的部将。

    风卷残云,右翼赵军,率先进入预定位置。

    赵军左翼,汇集了所有赵军战车的廉颇面沉似水。

    他是宿将,指挥战车反复切割,迂回,包抄,得心应手。

    但是没有占据上风。

    对面的秦将,是王龁,那个据传被赵括阵斩的王龁,那个最先率军攻打长平,斩杀廉颇麾下,一裨四都,占领空仓岭和西壁垒的王龁。

    仇人相见,分外眼红。

    王龁也憋了一口气,想要重新拿回属于自己的荣耀。

    王龁新的将旗被放到了最前面,他本人手握短剑。

    他竟然亲自担任军法队,监督秦军进攻。

    因此在赵军有战车的情况下,秦军竟然还处于优势。

    左翼有好几个地方被突破了。

    廉颇十分着急,已经在整理披挂,不顾自己身上几处伤口裂开,准备下去拼命了。

    “报,上将军将自己的亲兵全部派了过来,支援左翼。上将军说廉将军是军中瑰宝,身上带伤,不能有失,否则他寝食难安。”有都尉进来禀报。

    廉颇一时间心里有些羞愧,但又有些感动。

    秦人兵锋最锐利的地方,一股手拿大锤的雄壮军士快速进入了战场。

    他们五人一组,一人拿锤,两人举盾,投掷手斧,两人背剑,手上拿箭。

    为首的都尉宋意,身披重甲,手持重锤,冲在最前面。

    对面没有战车的情况下,宋意率领的大锤士,就是步兵的噩梦。

    除非弩箭正面射穿,不然寻常武器,根本无法对这些身材最雄壮,力气最大的赵军产生伤害。

    宋意现在压力很大,因为赵括按照他的样子,挑选了两百个精壮,配合精锐,组建了这只大锤士。

    他发现这其中有好几个,比他高大,比他壮实,比他还会玩锤子。

    自己怎么能输给自己的手下。自己的名字可是赵括亲自取的。

    因此,每次作战,宋意完全没有顾惜自己的生命,冲在最前面。

    死神总是会远离最勇敢的人。

    但是宋意身边,被他折服,为他举盾的袍泽,换了好几十个。

    因为他们,总是用盾牌挡住射向宋意的弩箭,而完全没有顾及自身,也暴露在弩箭前面。

    甚至有时候,他们会用自己的身躯,作为宋意的盾牌。

    他们的鲜血,更加激发了宋意骨子里的杀性。

    “死!”宋意狂吼着,手中的大锤上下翻飞,身前的秦军犹如麻袋一般,四处飞舞。

    脑浆、鲜血、胆汁溅了他一身,让他身上的白袍,花花绿绿。

    身上的甲胄,也好几个地方破损。

    “痛快!”赶走对面的秦军以后,宋意拿勺子从木桶里打了一勺水,仰头喝下。

    沁人心脾。

    他刚想拿水从自己头上浇下来,解解热气,顺便洗去甲胄上的血迹,却猛然想起赵括上次看见自己这样做,直接脱去身上衣服,非要给他换上。

    说是大汗以后往头上浇水,虽然解暑,但是衣服也湿透了,寒气入体,长久以后身体受不了。

    自己这条命,已经属于赵括了,自然不能这样糟蹋。

    于是宋意拿着麻布,正准备卸甲,细细擦拭,猛然听见,附近又有一处赵军阵地被突破。

    身上的甲破了,来不及更换。

    “给老子再披一件甲!”宋意大喊,抄起大锤,迈步远去。

    一天一夜,宋意连战八处,披了五层甲,打断了三把大锤。

    赵军左翼,到达预定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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