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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笔楼 > 让你去入职,你顺手破个杀人案? > 第七十四章 江枫的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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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队队长和江枫,还有一众警员都在静静听着汪思宇的自述。

    等听完以后。

    一队队长目中露出一抹惊诧之色。

    他看向面前的汪思宇,心中已经八成确认了。

    汪思宇,很可能就是江枫推测中的凶手b。

    也就是第五案模仿杀人案的凶手。

    因为,汪思宇把一切都交代清楚了。

    无论是杀人动机,还是杀人手法,使用凶器,全部交代的清清楚楚。

    并且,和警方目前掌握的信息,基本吻合。

    但是......这一切,却让一队队长有种不真实感。

    大家费力了这么多,距离案件真相只有一步之遥了。

    结果凶手忽然跑出来自首自爆了。

    这种感觉......就和玩狼人杀一样,本来都要抓到了,结果狼人自爆了,有一说一,一队队长感觉自己内心的那种刑侦破案成就感,并不大。

    江枫静静听着汪思宇自述。

    他脑海中回荡着汪思宇所交代的杀人手法以及凶器。

    汪思宇把事情交代的很清楚。

    他模仿杀人,完全是采用的跟凶手一模一样的方式,对自身进行包装,而且还提供了一个极其重要的信息。

    那就是凶手行凶的时候,穿着的也是一套宽大的袖袍,戴着头套,戴着手套,事后还会专门对现场的一切痕迹进行清理。

    只是有一点,那就是凶手对自身极度自信,每次在将武器插入到受害者心脏,一击毙命时。

    都会对着受害者,如同审判般说一段话。

    而受害者夫妇中的另一位幸存者,则采用的乃是气体麻醉剂七恩有氟烷。

    气体麻醉剂,七恩有氟烷是一种可以让人一闻到就晕倒的麻醉气体,具有麻醉功能强,可控性高的特点。

    而且唤醒时间相对也很快,在停止吸入麻醉气体十分钟左右,麻醉者就可以苏醒。

    这也是为什么凶手在杀完人后,给受害幸存者腹部捅完刀,虽然刀刀避开要害部位,并不致命,但受害幸存者却能够不血流而死,能够及时苏醒过来,拨打报警电话的原因。

    汪思宇也完全是按照凶手的方式进行模仿的,同时他还是一个狠人,也就是现在网上俗称的狼灭。

    为了不引起警方的怀疑,早在案发前,他就提前给自己吸过气体麻醉剂,目的就是让医院检测的时候,能够确定他自身体内存在和其他受害幸存者一样的麻醉成分。

    同时,行凶完成后,汪思宇收拾干净首尾,模仿留下有关于清明清洁人间的语言后,自己硬生生给自己捅了13刀,看着自己血流了十分钟,才选择报警。

    江枫回忆着汪思宇的述说,他脑海中回荡着汪思宇所说的,凶手在李欣彤案时,审判徐开奇的那一段话。

    【蝼蚁尚且贪生,何况是人呢?对于财富的留恋,对于恋人的占有欲,常常让人们痛苦万分。就让这肮脏的灵魂,得以解脱吧,让这个世间,得以清明而纯净!】

    一队队长虽然感觉有些难以置信,但他却依旧没有放过蛛丝马迹。

    他望着汪思宇道:“凶器在哪里?你是怎么知道凶手行凶方式的?李欣彤在这其中扮演了什么角色?”

    汪思宇沉默不言,随后又淡淡道:“这些东西,都去让李欣彤检举揭发我吧,她应该猜得到我把这些放在了哪里。”

    一队队长闻言,他目光看向江枫,问道:“江枫,你还有什么要问的吗?”

    江枫没有回答。

    他脑海中,这一刻似乎有一根线,完全联系上了。

    但是......这其中还是有些地方,不够融洽。

    比如说......面前的汪思宇。

    江枫刚刚一直在观察汪思宇,如今汪思宇自首交代的一切都没有问题,但这恰恰就是最大的问题。

    汪思宇为什么要自首?

    单纯只是因为感觉躲不掉了?这也不对啊,汪思宇房间内的byt,里面的乳白色液体......说明他和李欣彤当时很可能在一起打游戏。

    哪怕那个byt是故意伪造的。

    可那个去杀李欣彤的人,不会是汪思宇。

    那个人,是前面四起连环案以及艾德华这个第六案的凶手,也就是推测中的凶手a。

    最重要的是......如今中级刑侦专家技能在手的江枫。

    对刚刚汪思宇的表现,感觉到了不对劲的地方。

    普通人面对警察,总是以为自己能够天衣无缝,而且现实中确实有许多天才变态凶手,也能够做到一定程度上的天衣无缝。

    但在江枫的眼中,刚刚的汪思宇表现的情况,就不太对劲了。

    一般的普通人面对警察询问时,脑海中预演的场景往往会错漏摆出,面对警察问话的时候,更是呈现出典型的说谎方式。

    比如说眼睛会不自觉的看向右侧,会出现眼睛眨动频率的上升,因为此刻的他内心的反应是不正常的,甚至可能是躁动不安的,就会造成不停的眨眼睛。

    在面对警方凌厉眼神的时候,很大概率会对警员的眼神进行躲闪,因为他此刻内心是心虚的。

    此外,还有一些肢体动作也会变得不协调。

    比如说触摸鼻子。

    有些人在说谎的时候,会不经意之间就下意识的用手去触摸自己的鼻子。这个的依据就在于,当人说谎的时候,由于情绪波动的原因会造成鼻腔内的细胞肿胀,从而引起轻微的不适,所以就会有触摸的动作出现。

    肢体的不安。

    在说谎的时候,内心是不安的,而这种的不安就会让身体表现出异于常态的一些肢体动作。

    而汪思宇刚刚的一切表现,就显得太刻意了。

    是的,他完全避开了这些所谓说谎者的眼神,甚至还主动直视着一队队长的眼睛在说话。

    但他的眼神,其实是在隐隐晃动的。

    这一点上,让注重细节观察的江枫感觉,太刻意了!

    单独这一点还可以说是巧合,但是再联系上他的述说内容,问题就很大了。

    细节成就谎言。

    编故事,编故事,不是事实的故事才需要变很多没有意义的细节来填充。

    人的大脑记忆是有优先级的,上街看到一只会说话的狗,谁还会记得狗主人长什么样?

    而汪思宇刚刚的描述中,有关于他对于第四案,也就是所谓看到凶手行凶的那一案,表述出来的细节实在是太多了,他甚至连桌椅的摆放位置,花瓶里的花有些枯败都说出来了。

    这一切的细节堆积在一起,让江枫不得不心生怀疑。

    不过,江枫没有表述出来。

    他看向一队队长道:“队长,我想我知道凶手的行凶逻辑了,不过我的思路还有一点没有通畅。”

    “但大体逻辑上却要感谢汪先生的协助,基本完善了。”

    “现在,再去李欣彤那里,问几句我就能确认了。”

    一队队长闻言,让警员看好已经在表示自首时就被戴上银手镯的汪思宇。

    他和江枫一起前去李欣彤的位置。

    临走前,江枫意味深长的看了一眼汪思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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