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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八章 弃笔从戎(二合一,四千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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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英吉利的剑桥大学、牛津大学,佛兰西的巴黎大学、义大利(意大利)的博洛尼亚大学……”

    陆皓东口中每报出一个洋学院的名字,迅哥儿心里的期望就更盛两分。

    “这些我都能去?”

    自从投出那篇稿件,他就经常购买各家报社的报纸观阅,对这些大学的名字略有耳闻,其背后的含金量自然不言而喻。

    陆皓东看得一阵蛋疼,咳嗽一声道:“不,这些你都去不了。这些大学都有各自的招生条件,你一不符合条件,二又没有清廷官方出具的协议,人家不会收你的。”

    迅哥儿听了这话,脸色登时垮了下来。

    陆皓东见状赶忙安慰道:“那什么,你也别灰心嘛。这些一等名校不要你,咱们也可以看看次一等的……”

    结束了一天的课程,两人在屋内絮絮叨叨讨论着迅哥儿可以加入的学府,时值午夜,迅哥儿却睡意全无,反而精神奕奕。

    陆皓东看了他一眼,笑道:“还不困?”

    迅哥儿摇摇头。

    “那陪我下盘棋,你会下棋吧?”

    “你可别小瞧我。”

    二人走进一旁的侧房,在书桌后坐下。

    “这挑学院啊,就像下棋,精挑细选,斟酌推敲,除了要看哪所学校要你,还得看看你自己到底喜欢什么样的学校。”

    棋盘上,二人各持黑子白子,开始下了起来。

    “听张兄说,你喜欢写文章,想用文笔唤醒世人?”

    “对。”

    迅哥儿答道。

    陆皓东看着他,眼里有赞赏。

    “你这样的人,若是在和平年代,或许没什么作为。但既然生在乱世,我恐怕可以见证一个文坛巨匠的成长了。”

    迅哥儿听了他的话微怔,然后谦虚地笑道:“哪有什么文坛巨匠?我真正期望的不过是救民于水火,哪种手段能救民,我就学哪种。”

    “果真?让你放弃大部分的写文时间,你也愿意?”

    “果真!只要能救济斯民,吾便甘之如饴。”

    “善!”

    陆皓东笑了笑,便不再说话,专心地下起了棋来。

    迅哥儿见状知道对方心中已有计较,便抛开杂念,开始变得专注起来。

    不知何时,窗外的天空熹微,夜幕逐渐褪去,迎来崭新的黎明。

    陆皓东停下手中的动作,望向窗外。

    迅哥儿看着他,也跟着抬头。

    初阳渐起,撕裂黑夜。

    两人相视一笑。

    ......

    天津码头,一辆大型货船靠岸停泊。

    “我的名字是约翰,你们是吗哈撒神父推荐来的人吗?”

    货船边上,一名金发碧眼的中年洋人走了过来,用蹩脚的官话向早已在边上等待的孟可三人微笑问候。

    陆皓东点点头,率先迎了上去,用一口流利的美式英语答道:“见到你很高兴,约翰先生!我是吗哈撒神父的学生,陆皓东!这两位是我的朋友,周樟寿和张闰土。”

    这位马哈撒神父是亚美理驾洲大合众国(美利坚)的传教士,也正是陆皓东学习西学的第一个老师。

    此次出国、入学,走的自然也是这位神父的关系。

    “哦!陆先生,你的语言非常流畅,看来吗哈撒神父教导水平不比以前差啊!”

    在确认关系后,约翰立刻带着三人登船。

    “约翰先生以前也是神父的学生吗?”

    孟可和迅哥儿虽然自学了几个月的英语,但真正用起来还是有些蹩脚,大概就像约翰说清廷官话一样难听。

    “哦吼吼,你们一定不会想知道我的经历,我怕你们不敢上船。”

    在前面领路的约翰听了这话,不由得露出一副神秘的表情。

    “emmm,怎么说呢?我曾经是帮助外国人偷渡的蛇头,也干一些小型棉花收割机的买卖。啊,不管怎么说,都是犯法的事。是吗哈撒神父开导了我,让我……”

    “你们那句老话怎么说来着?”

    “哦嚯嚯,洗心革面,重新做人!”

    好家伙,那确实有点发怵。

    毕竟这个时期也有不少夏人也被以‘淘金’的名义骗去了花旗国修铁路,最终落了个埋骨他乡的下场。

    三人跟着约翰,上了货船的小楼。

    小楼上铺着厚实的毛毯,看起来十分舒适。

    约翰带着他们上楼,走进最右侧的一间房。

    孟可和迅哥儿站在门口。

    “三位请进。”约翰冲他们做出邀请的姿势。

    三人对视一眼,孟可率先迈步走了进去。

    “这是我的房间,旁边那三间是就给你们的。”

    约翰指着最左边的三间客房,笑着解释道。

    “现在,你们先到我的房间里来,吗哈撒神父让我教你们一些生存技巧和礼仪。”

    “首先,到了那里一定要把辫子剪掉,最好留个像我这样的发型……”

    约翰絮絮叨叨讲了很多,三人也听的很认真,时不时地点头记住了他的建议。

    不知道什么时候起,约翰的话越来越多,一会儿给他们解答,一会儿又叮嘱他们如何穿戴衣服,又拿出几套西装递给他们。

    最终,约翰说道:“三位都很有才华,我很看好你们,希望你们能活下来。”

    三人感激地向他鞠躬道谢。

    走出门外时,孟可回头看了一眼房间里忙碌的约翰。

    那位神父看人的眼力倒很不错,至少约翰应该是真的洗心革面了,不然也不会给他们讲这么多。

    他们没有各回各的房间,而是一齐聚在孟可住的屋子里。

    “闰土,我已经这么大了,真的不需要别人陪着。”

    很显然,孟可放心不下迅哥儿,陆皓东放心不下他们俩。

    于是三人决定一起去花旗国。

    “你说你去哪所学校不好?偏偏要去西点军校学打仗?”

    孟可自从知道迅哥儿的打算之后,就不知道劝过他多少回了。

    “别人都是扬长避短,而你倒好,偏偏反着来。一个文弱书生,去上军校?唉!”

    “上军校怎么了?想要平定乱世,就是要依靠武勇。现在你的学院里什么都不缺,就是缺真正能带兵打仗的军官。再说了,这不是陆先生刚好能凭借吗哈撒神父的关系把我送进去吗?”

    迅哥儿被训了,但气势丝毫不弱,说的话句句在理。

    “等从军校毕业,我来给你带兵起义,带着属于黔首的军队,把腐朽的封建统治彻底结束在我们手里。”

    ……

    两人争论不休,让在一旁看戏的陆皓东哭笑不得。

    这两位,还真像一对冤家。

    其实孟可并不是不让迅哥儿去参加军校,他只是担心迅哥儿受到歧视,他乡异国、又在全是粗莽汉子的军校,难免会受人欺负。

    于是,他们的争吵便越演越烈。

    “咳咳,我说句公道话啊!张兄,你也别太小看文人了。”

    陆皓东看不下去了,咳嗽了一声,将争执的两人拉开。

    这个时代的文人或许羸弱不堪,但再往前几个朝代,那就真是上马治军,下马治国。

    为何樟寿不能再现昔日之荣光呢?

    “张兄,君不见班定远弃笔从戎,尊帝诏,腹中藏兵,万里西域觅封侯呼?君不见辛稼轩文武双修,闻国丧,五十骑劫贼营,功成名震天下呼?”

    孟可闻言辩解道:“此等皆是声名赫赫之人,青史几千载,方才留廖廖数人之名……”

    “闰土,那你又如何知道,我不能成为那几人中的一员呢?千年青史,当以功绩书写吾之名讳!”

    迅哥儿的这一番话说的掷地有声。

    陆皓东忍不住拍掌赞叹道:“樟寿果然有魄力!”

    迅哥儿闻言,脸上顿时浮上红晕,不自在的低下头。

    陆皓东又说道:“樟寿说得不错,我也是这个意思。文与武从来不是区分人才的标准,真正有能力的人,当文武双全。”

    你们都同意了?那我呢?我怎么办?

    陆皓东和迅哥儿转头望向孟可,等待他的回答。

    “看我有屁用?都开船了,还能走不成?”

    孟可没好气的白了陆皓东和迅哥儿一眼。

    “我也就出出气,让樟寿知道以后的艰难。樟寿,既然你话已经说了,那希望勿要食言。”

    说着,孟可站起身,走到房门口。

    他拉开了门。

    “你去哪里?”迅哥儿以为对方生气了,赶紧问道。

    “干饭!”孟可没有回头。

    “等等我们!”陆皓东笑着说道,心里却松了一口气。

    孟可走出房门,忽然想到了什么。

    他没有回头,而是自顾自的说道:“别吃太饱,下午我教你一些防身技巧,别到了军校被逼着捡肥皂。”

    身后的两人自然是不知道何为‘捡肥皂’,但听孟可这么说,他们还以为对方已经彻底消气了。

    孟·心眼小·可表示:校长心眼小,别怪我!

    接下来在船上的日子,迅哥儿过得是度日如年。

    这哪怕教学啊?这分明就是单方面的暴打。

    从上船时的翩翩公子,到下船时披头散发、腰酸背痛的‘残疾人’,迅哥儿在船上的生活简直就是悲剧。

    陆皓东都忍不住捂嘴轻笑。

    当然,孟可下手很有分寸,迅哥儿的伤口好的快,配上药酒,基本上一晚上就能好个七七八八。

    只是昨天教了他一记必杀术,现在走起路来一瘸一拐的,看起来特别狼狈。

    孟可一脸同情地看着迅哥儿。

    迅哥儿一脸无语的瞪着他。

    “你干嘛那样看着我啊?我可是帮了你的武术老师,难道你不应该尊师重道吗?”孟可不爽的说道。

    “谁让你把我打成这样的?!”迅哥儿强忍着泪水怒斥。

    我都让你夹紧腿了,谁叫你不听劝。孟可不满的嘀咕了一声。

    “我夹紧了啊!谁知道你用这么大的力?哪有踢人这里的?”

    孟可闻言心虚的移开目光。

    “放心,没踢多重,我有分寸,就只是用鞋尖弹了一下。”

    陆皓东笑着表示:这是你们的私怨,我不插手,让你们哥俩自己解决去吧。

    迅哥儿:......你还真是一点也不讲义气!

    陆皓东:不然咋办?我又不会武功,打不过他啊!

    孟可:......

    ……

    商船自天津下海,一路横贯太平洋、穿过巴拿马运河,沿着北美洲南部北上。

    在历经一个多月后,总算达到了花旗国的首都。

    在港口下船后,迅哥儿和陆皓东立刻就被眼前繁华热闹的景象吸引。

    不得不说,这时候的花旗国首都远比清廷首都要繁华得多。

    “樟寿,别被繁华迷了眼,学成文武艺,记得一定要回国。”

    孟可不忘叮嘱道。

    迅哥儿点头,他自然明白对方的用意:“放心,我不会让你失望的。”

    “嘿,你们三个!我需要看着货船卸货,没时间陪你们去办理身份,你们先拿着吗哈撒神父的介绍信去市中心的大教堂,那里的神父会帮你们安排剩下的事。”

    货船边上,约翰看着三人似乎不知道干嘛的样子,连忙大声呼喊。

    一连串的美式英语,再加上距离太远,声音时断时续,三人听着更是一脸懵逼。

    “欧,谢特!强,你带他们三个,对,那三个黄皮肤的人去市中心教堂,找主教!”

    约翰说完,船上立马跑下来个白人小伙,领着三人去市中心教堂。

    教堂里,一位头发灰白,穿着白色长袍,戴着白帽的主教正在祷告。主教是一名男性,看起来有六十多岁,身体微微有些发福,但精神矍铄。

    孟可三人跟随白人小伙走进教堂的大厅时,那个主教抬眼扫了他们一遍。

    小伙心里一惊,赶忙躬身行礼。

    孟可等人见状也有样学样。

    这位主教是个白人,名字叫麦克,能在纽约这种首都城市当主教,可想而知他在花旗国的影响力和地位。

    他的眼睛在三人身上巡视一圈,眼神在前方白人小伙身上停留了一秒后,点了点头,继续祷告,仿佛对这三人毫不关注。

    几人只能站在一边等待。

    麦克祷告完毕,站起身。

    “四位请随我来。”麦克对几人做了一个请的姿势。

    “噢,麦克先生,我只是带路的,我并没有事需要祈祷,您带他们进去就行。”

    白人小伙立马出言解释。

    “好的,三位,请跟我来。”

    孟可三人跟着他离开了大厅,走进单独的小房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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