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页   夜间
爱笔楼 > 不列颠之主 > 326.可怜无定河边骨,犹是春闺梦里人。

326.可怜无定河边骨,犹是春闺梦里人。

    天才一秒记住本站地址:[爱笔楼] http://www.ibiquzw.org/最快更新!无广告!

    “罗马城跟君堡,就像两块永不饱和的海绵。多少水都能吸入。来自四方的十字基督徒,每一分每一秒,都会前往这两地方,或朝圣,或居留,或膜拜。到这,就能离上帝近些。罗马的宗座,君堡的牧首,谁更接近上帝多些,平民跟贵族不懂,只知道一生一定要来这一次,若有余裕,还可以把目光放到更东方的耶路撒冷。可那边已经被外教徒跟外邦人占据。十分危险,所以托人前往朝圣,也成了一种热门的职业。接受富商或者贵族的委托,冒充新月教徒,混进其中。有些则是军事贵族或者教会委托,派人前往圣城查看当地情况。各怀目的。主历869年夏,一条来自北盎萨的商船队伍,载运纸张,羊毛,木料前往法兰克东北,进入巴黎之后,队伍又走阿尔卑斯山前往意大利。他们满怀信心,这一路餐风露宿,护卫的武士团倒了一半。到达罗马后。他们又逗留一个月,给北方的主母祷告。先前贸易赚得的利润,除了沿路花销,此刻就用去一半。罗马僧侣对一位叫

    “玛尔姆”的北方女子,开始祈福。这只是商队旅途的中继站,接下来便是君堡。

    可当海船在威尼斯湾下去,进入爱琴海时,他们因风暴被迫转向,碰上东地中海的海贼们。

    海贼就是海贼,无论维京或者其他地方,都没有仁慈可说。在大洋,碰到危险想生还的几率只有百分之五。

    激斗之后,商队所有人几乎都战死,只剩下一位领头的年轻男子。因为他长的还可以。

    外邦的贵人中,有人就好这种外国奴隶。茫茫大洋的终点,将在大马色一带停靠。

    可也许在罗马的祷告,使上天卷顾。这只强盗船队也遇大雨搁浅,船底进水,许多不必要的牲畜货品,都被丢下去。

    商队主人被丢入海中,成为海妖口中的食物。可不知道哪条遇难商船飘过来的浮木,正好撞到他身上。

    无意之中,被他抓住。就这样,一人一木,随时会被大浪吞灭,却又顽强地生存下来。

    人命卑贱如草,却始终不倒。他又碰到一条商船。上面的人,旗帜,语言,商队主人完全不懂。

    当他醒时,船只已经靠岸,躺在床上。这个救治商队主人的船长,留着山羊胡,一脸的精明,双指因为长期握笔而有重茧。

    带着一种外教徒才戴的帽巾。他说的话,商队主人全不懂,但是懂其中一句,这是前往爱琴海中,为了躲避新月教徒的刀剑而学的。

    “万物非主,唯有真主”。法兰克语,拉丁语,斯拉夫语……这位外邦贵族船长,找来海员以及自身所学试验几次后,确定能用法兰克语沟通,才明白落难者的身份。

    船长让人下去,静静地看着商队主人,自我介绍。外邦人的名字都很绕口,即便用上法兰克语翻译,还是一长串的音节。

    于是商队主人给这船长的音节中取出一段,暗中叫他

    “易罕”在对方的救命之恩,以及还想继续活着的生存欲望下,商队主人自我介绍,自己叫

    “雷吉艾斯”。接着把一路上的经历都说出口。说来自北方的诺森布里亚,这地方易罕听过。

    被维京人入侵,近来还因为他们那产出纸张,更加出名。这种美妙好卖的商品,如果能在地中海贩售,那几年时间,就可以买下一座城堡。

    为了贸易跟生存,易罕学习十字教徒的语言,来往威尼斯与爱琴海之间。

    他喜欢查探未知,去过很多地方。英格兰的土地他还没去过,碰见雷吉艾斯后,整整三天,有空就来找,把北方的一切问的干干净净。

    从而得知,雷吉艾斯的主人让他来南方朝圣,给妻子治病。

    “虽然你无法去君堡,但你已经来到了圣城周边。”听见这话,雷吉艾斯才惊觉,再往内陆走三天就可以到圣城!

    如果能带回一点圣城的纪念品,表示自己曾到过,再回到英格兰,说不定会被阁下封为骑士!

    雷吉艾斯是主教乌尔夫情人的一个弟弟,靠这层关系以及先前功劳,成功揽下此次差事。

    因殿下生育之后,健康日消,所以阁下让人去各地祈福。对奥兰来说,他不信这些,但妻子信,既然你信,我就派人去各处圣域。

    希望你健康转好。顺便也让这些使节队伍,记录沿途所知,以及开展人脉。

    雷吉艾斯不知,原来易罕一族是基督的信徒,当年圣城沦陷,没有迁出,虽然假意改信,暗中却保留信仰。

    所以才肯偷偷救治基督徒。雷吉艾斯被命令要穿上外邦人的服装,学习经典,才不会被抓住。

    雷吉艾斯为了增加对方对自己的重视,欺骗他们,自己是国中重臣的亲属。

    易罕便想借由雷吉艾斯,将来跟英格兰搭上线,取得纸张的独占权。两个月后,他们前往圣城,准备朝拜后就转头回去地中海。

    可悲惨之神再一次卷顾雷吉艾斯。圣城爆发内斗,易罕一族也因为有个亲属祷告时被发现,依然信奉十字神。

    从而引发追捕,一查之下,牵连更多。最后易罕一族就像草一样,被人割去。

    雷吉艾斯在圣城混乱中,勇敢拿起武器,救了一个小贵族,从而得到庇护,没有失去性命。

    他是个有语言天赋的人,两个月的时间,学了不少短句,能够进行一些沟通,他的肤色也不白,眉眼更接近地中海甚至西亚人种。

    也许祖上出自这附近总之,他从一位主教的记账人员,商队特使,朝圣者,变成武士!

    他有了个新名字

    “勃罗”。男人的梦想是什么对有些人来说,骑最快的战马,睡敌人的妻女,毁异端的家园,听奴隶的哭声。

    勃罗又被转让一次,成为一支较大规模的外国雇佣军之成员。在北面时,他也打过雷普顿之战,更早之前,他天天练习投掷,想杀无数的维京老。

    因为他们家族,有二十个男性长辈都死在拉格那一族手中。暴力是埋藏他骨血中的基因。

    被迫改信成为外教徒,那正好,杀的也是外邦人,邪恶魔鬼们,不用手软。

    他不知道能否活着回去,只能一直拿着刀剑,成为牛羊,任人驱使。渐渐地,他学了两河流域的方言。

    知道这世界很大很大,比他原本认为的要大几十倍。在东方,有各种大主教。

    草原上,呼风唤雨的萨满,山区中,杀人如麻的祭司,平原处,全身金银的婆罗门,长生天,湿婆,胡巴勒......各种肤色的外邦人。

    勃罗开始记录这些经历。他想,如果有天能回去见到阁下,把这书给他。

    雷普顿之战,勃罗本该死去的,因为受伤很重,可阁下说了,

    “只要还有希望,那就他马一个都不能少!”所以自己愿意承当朝圣帮助女主人的重任。

    阁下也信任自己,赏赐很多财物给自己的未婚妻还有亲人。

    “雷吉艾斯,你的未婚妻将会等你,直至你回来那天,谁敢污辱你,都会死!”这是阁下说过的话,意思就是,会看好自己妻子。

    但自己如果不回去,她要守一辈子寡!第一年过去,第二年也过去了,勃罗跟随军队越走越远,领导他们的军官说,要在两河流域建立

    “政权”。但却被打败了,像狗一样的跑。进入北天竺时,又被一群白象军团给威吓。

    勃罗这辈子都没见过这么大的

    “东西”,跟移动的船体似的,真吓人。两河流域立足不了,天竺人又穷凶极恶,且那里的气候太热!

    病死很多人。残兵败将们成为中亚一带的地方军阀。军队分裂,几个小首领各领一队,占据山头为王。

    这段时间,勃罗碰见于阗人,回鹘人,吐蕃人……还有从遥远东方,被流放来到西北的

    “唐人”。有个唐人是混血儿,皮肤黑黄。能说回鹘方言,自己队伍中恰巧也有回鹘出身的逃奴。

    从中问到许多故事。他说自己是军族出身,祖辈被抓到大食商人抓到中原来,成为

    “昆仑奴”,是贵人取乐的玩意。母亲是出逃的妓生,有胡女血统,后来为了口饭,成为大户人家女奴。

    因为父亲天生力大,成为护院后,被赏了母亲。随中原大乱,各节度轮番上阵。

    还有

    “南绍”勾结

    “吐蕃”,在剑南道一带发动第三次叛乱。他的父亲辗转成为低层军官,自己也因此踏上军功之路……南绍三乱,节度霸道,这些话勃罗听不懂。

    中原又是哪长安跟洛阳还有广州,自己就听商人提过这些地方。每个人都有故事,可以说的很长很长,没完没了。

    勃罗没问他为什么到这,反正都到这了。想活着只能拼命。这个黑黄肤色的新成员,力气很大,也敢杀人。

    勃罗就让他自己取个名字。他想了很久,说

    “阿苦”。人生太苦了,他有过一个意上人,却被一个考中过进士科的文人玩弄,最后自尽。

    阿苦曾想成为

    “节帅”,报这个仇。但后来,这个士人开罪了宦官,被

    “神策军”砍成肉酱……仇恨还没报,就报了......勃罗如今是个小头目,有二十几人,领导勃罗的总首领,是中亚一个游牧出身的武夫。

    他信长生天,也信拜火众神,甚至天竺的三相神,大唐的东王公西王母……反正哪边香火对自己有利就拜!

    他们这支残军,靠着点生存的欲望,总是死不尽。渐渐站稳脚跟,成了回鹘首领中一支可以利用的残兵。

    同意他们占据一块小根据地。他们在帕米尔高西部至楚河一带活动。这一片的老大是葱岭回鹘,再往东去是甘州回鹘跟唐帝国的范围。

    有天,他们被回鹘人命令,当炮灰攻击一支进入境内的败军时,遭遇苦战。

    死伤四百多人!得到的只是回鹘人发善心,给他们几口吃的。可他们这样还能保护自己的人,已经算好的。

    这一片战乱地带的老弱妇孺更惨,有时还被当成食物烹煮。打完仗还能活着,就有出人头地的机会。

    勃罗跟阿苦都得到晋升,接着首领们让他们去招人。现在,勃罗已经成为一个真正的

    “骑士”贵族。这一年多的骑马还有步战,三次死里逃生,把他变成毫不心软的战士。

    阿苦则依然没怎么变。讨南绍之战,他参加过,饿死人他见过,吃人他也见过,他所有的家人都死去,他不知道活着是为了什么直至有天,葱岭回鹘的商人从东面抓回一群牲口。

    有十几个吐蕃跟唐人面孔。他们看见阿苦接近唐人的脸孔时,有个骨瘦如柴的女娃喊着大哥哥救我。

    阿苦把她买下来,给她一碗米汤。人生太苦,只要一点甜就能温暖,她终于吃饱一次。

    看着最终还是死去的小女孩。阿苦愤怒,冷静,烦躁……最后把人埋了,立下碑文。

    他会写唐人的字。他把坟头朝往大唐边关的方向。

    “落叶要归根呐……”阿苦这么说着,勃罗听不懂,但习惯了。随后他用木刀凋刻木制的碑文。

    “如果不是我的出身,老子就去考明经科……甚至进士!”如果当年自己不从军,带她走,故事也许会不同吧他另外也刻印很多木碑,朝向不同方向。

    大多是战士同袍的尸骨,根据他们的过往所说,判断他们家乡在哪,从而选定方位。

    “可怜无定河边骨,犹是春闺梦里人。”阿苦自言自语,没人懂。但他跟勃罗,两人都处飘零,语言虽难通,却成为依靠的好友。

    勃罗第一次听到

    “诗词”,也把西边的

    “上帝故事”告诉阿苦。谁都没比谁高贵,只是友好分享所知的一切。不过往往夕阳快下山时,两人看的位置不同。

    “衣锦要回乡,落叶要归根。”勃罗花了很长时间,终于学会写这两句涵义非常中意的汉文文字。

    他想回去!

    
章节错误,点此报送(免注册), 报送后维护人员会在两分钟内校正章节内容,请耐心等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