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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笔楼 > 凡仙逆 > 第四百三十四章 必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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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后,司马家开创了皇族内乱和门阀横行的制度。司马家最大的一个问题,我认为还是没有平衡好当时国内的政治体系。而先秦最大的问题其实就是权臣过于强大,导致了赵高直接架空了皇帝,从而搞得天下大乱

    而汉代的问题主要是外戚和宦官之间都太厉害,这个外戚其实代表的就是皇太后的家族,而这个宦官的行事风格,大多数都是皇帝的挡箭牌,并且由于双方斗争过于激烈,不但发生了外戚王莽篡汉的先例,后来东汉灭亡其实也是十常侍和外戚何进之间内斗内战有一个原因在里面

    但是,这些都没有司马家的皇族之间内乱严重。最著名的就是八王之乱。整个社会风气的堕落。司马家族上位之后,世家大族直接垄断了社会上所有的财富,而这个社会上贫富差距就变得极其悬殊

    那个时候上层贵族开始攀比斗富时,底层老百姓恐怕连口饭都已经吃不上。而司马家作为当时最大的世族,更是骄奢无比。毫不客气地说,这个时期的底层百姓,看不到任何的希望,出生就决定了一切,而这之间的差距也是越来越大

    西晋在经历了八王之乱之后,国力损失惨重,最后被匈奴灭国。北方和西域多个胡族趁着天下大乱,大举侵入中原,他们所到的地方,烧杀抢掠无恶不作;他们称女人为两脚羊,被抢来的女人夜间奸淫,白天杀掉吃肉。史称“五胡乱华”。而五胡乱华是对hua夏民族的一场浩劫和苦难

    历史文献形容当时情况是:恒代而北,尽为丘墟;崤潼已西,烟火断绝。齐方全赵,死于乱麻,于是民生耗减,且将大半。在那种大环境下,便是“人皆相食”、“白骨遍野”、“千里无烟爨之气,hua夏无冠带之人”。统治阶级之间的争权夺利,加上对人民的残酷剥削,使得“民尽流离,邑皆荒毁,由是劫抄蜂起,盗窃群行”。受苦受难的永远是平民百姓

    而在胡人的野蛮统治下,北方的汉人被屠杀的只剩下四五百万人,导致hua夏人口严重减少;为了免于屠杀,残留的汉人纷纷筑城自卫与胡人对抗”

    “你们有没有觉得如今的永安,如果联系到那些隐藏在后面的仙神的话,是不是和我之前所说的很相似。”叶枫淡淡地总结道

    叶枫顿了一下,于是继续道:“我不喜欢仙,但是不代表我有杀尽天下仙人的想法,但是只有赢皓背后的那位,我,必杀之”

    。。。

    回去的路上,叶枫轻声说道:“其实我想告诉赢皓的还有一件事情,就是王冠的意义。王冠的确会让戴上它的人高人一头,是地位的象征。但是王冠的真正意义是:当灾难从天而降的时候,我会为你抵挡一切,让你们看到金色的希望。但是看来他似乎已经再也听不进我说的话了”

    片刻后,任小瑾问叶枫“枫,那你的王冠呢?”

    叶枫笑了笑道:“我不喜欢王冠,相比之下,我比较喜欢我此刻的斗笠,因为它不仅可以为我遮风挡雨,而且”

    说着叶枫拿下了斗笠戴到了任小瑾的头上“而且我更喜欢它的一点是,它也可以为我喜欢的人遮风挡雨”

    叶枫将马的缰绳递给了任小瑾,“你不是想试试吗?”

    任小瑾笑道:“你发现了?”

    叶枫微笑着说“关于你的,我是知道的”

    。。。

    看着翻到沟里的马车,还有早就跑的没影的马匹。任小瑾涨红了脸。因为她玩得太high了,把马车开沟里面去了

    胖子想说几句的时候,被叶枫不知道从哪里拿出的馒头塞住嘴了。毕竟叶枫是任小瑾的御用厨子,带点食物还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了

    叶枫此刻笑了笑道:“我觉得大家应该都有点坐累了,下来走走也是不错了。胖子他也需要下来走走消消食”

    闻言,任小瑾的脸更红了

    。。。

    宴会散席的凌烟阁内,一间密室之中,徐欣或者说是姓司马的剑仙附身的徐欣,他坐在正中的太师椅上,而赢皓次居末座

    剑仙道:“你求我试试成色的家伙就是叫叶枫的那种蝼蚁?”

    赢皓恭敬地说道:“是的,他真的只有锻体9重,会不会影藏的修为?”

    剑仙冷声道:“你是说我一个堂堂真仙,会被一个没有灵根的凡人骗过去,你太小瞧仙人了。或许他有什么手段能短时间内提高力量达到类似伪练气境的程度。但是也绝不可能达到筑基的,因为灵根就是一切的基础。没有灵根就终究只是一堆白骨,这是天理”

    旁白表示:你太小看人类了

    “是”赢皓低声道

    “这个人没什么了不起的,所以别再疑神疑鬼的了。计划正常进行,到时候我就接引你去上界。”剑仙冷漠地看着赢皓,这个在人间权势滔天的蝼蚁

    紧接着徐欣本来一个如花似玉的女子,面貌却瞬间衰朽枯老了下去,头发开始花白,皱纹横生

    “还真是件没有的肉身,连我万分之一的力量都承接不了,不然宴会上那个人刚才就已经死了”随着愤怒的抱怨,剑仙的分魂渐渐消失,直到最后彻底消失

    良久后,赢皓冷冷地道,似乎在对着自己说“你当世人皆是蝼蚁,那我在你的眼里又何尝不是一个蝼蚁?”

    赢皓的眼中慢慢显露出杀机和冷芒

    而叶枫的问题,虽然那个剑仙这么说,但是自己的心里还是有所疑虑。毕竟自己也没有完全信任那个剑仙,毕竟到现在自己连剑仙叫什么,对方都没有说过,理由很简单,他没必要对蝼蚁报上名号

    。。。

    而伪仙境内,玲珑跟着焰灵学了大半天的时间,焰灵发现其实玲珑还是很聪明的。自己教的东西她都能很快的学会,完全可以用天赋异禀来形容

    以至于到最后,焰灵都奇怪的问玲珑“玲珑妹子,为何你那么聪明,却还要装作愚笨的学渣呢?”

    “灵姨,你这么说我可有点失礼了。再说灵姨你难道不知道,老师在差生的身上投入的精力肯定要比优等生多的啊”

    “。。。”焰灵无语地心道。得亏叶枫不在,如果他听到这话,一定会揍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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