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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笔楼 > 整座大山都是我的猎场 > 第二章.重生1986 围猎野猪(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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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山深处。

    人与野猪,相向冲锋,胜负未分。

    可在不远处的赵军,此时就已然知晓了结果。想来两秒之后,就能听见李宝玉的惨叫声了。

    难道他会未卜先知?

    不,因为他是重生者。

    他不但知道今天这一战,那野猪先后挑翻了自己和李宝玉后,便冲破了两条猎狗的围杀,逃之夭夭。

    还知道,这一次虽然失败,但却不曾打消他对打猎的向往。

    虽然现在家里管得严,但一年后母亲去世,父亲续弦,继母对他和两个妹妹并不好。

    父亲夹在中间左右为难,干脆早早地给他说了一门亲事。从此他和父亲分家,另立门户,娶妻生子。

    婚后生活倒也惬意,主要是他工作不错,在山中林场任检尺员,这在当时可是一份美差。

    关键是这份差事不累,还有很多的闲暇时间。

    在闲暇的时候,他就在家练枪、训狗。

    在这个不禁枪、不禁猎的年代,山里人只要有钱,弄一把枪根本不难。

    从此,他便时常入山,带狗围猎。

    赵军的枪打的准,训练的猎狗也厉害。不到三年,便成了远近闻名的猎手。

    这样的生活,要是放在三十年后,那可真是给个神仙都不换。可此时,山里再怎么好,也比不上大城市啊。

    他还记得,那是95年的时候,他跟着林场领导去奉天城公干,有当地人做东宴请,席上有一盘虾。

    这虾和他在山里溪水中摸的小虾不一样,这虾是海虾,这一个可顶那山里的虾几十个大

    山里的虾或炸或炒,不用去皮去头尾,囫囵个的就吃了。

    这是赵军第一次知道,吃虾还得扒皮。

    看着盘中通红的大虾,他麻爪了。

    因为,他不会扒这虾。

    等他回了家,脑海中一直回想在奉天城的经历,那颗心渐渐地就不安分了。

    往日对他而言,充满着无穷乐趣的大山,已再不能带给他任何的新鲜感了。

    三十几年如一日的乡村生活,也让他逐渐地厌烦。

    他想进城,他想过城里人的生活。

    可是,就算是进了城,他又能干什么呢?

    一没钱,二没人脉,难道要放弃铁饭碗,去城里打工?

    就在这时,一个朋友的到来,彻底地改变了赵军的命运。

    这个朋友前些年经常托赵军从林场买散碎木料,拉回城里加工成

    一次性筷子。

    几年下来,攒了一笔小钱,然后这个朋友就去了罗刹国,在远东那边收购人参,再卖回国内。

    在他的带领下,赵军去了罗刹,期初就是帮着这朋友收购人参,再倒卖赚取差价。

    但后来,赵军直接自己进了远东那些大山,在山中寻参采参。

    比起他那个朋友,赵军可是在山里长大的,知道什么地方能长人参、能出人参。

    就这样,不过两年,赵军就发了。

    在千禧年时,身家近千万,那是何等的豪气?

    都说男人有钱就变坏,此话诚不欺人。

    赵军有钱之余,还有了小三,有了小四,甚至有了小五。家里的妻儿早已被他抛之脑后。

    在与妻子离婚后,他更是流连于牌桌旁。

    老话说:挣钱好比针挑土,花钱好比水冲沙。

    何况这是败家呢?

    在被人做局坑了一把以后,赵军猛然发现自己没钱了。

    不,不光是没钱,竟然还拉了不少的饥荒。

    树倒猢狲散,他一落魄,那小三、小四和小五,立马就成了别人的了。

    他曾一掷千金,给那些女人在城里都买了楼,更是大气的都写了人家的名字。

    可现如今,赵军再想上门,人家都不给他开门。

    四十岁的他,突然一无所有了。

    不,还有债。

    杀人偿命,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啊。

    可他拿什么还啊?

    林场的工作早已辞了,曾经日进斗金的他,哪里还看得上那份“苦”差事啊?

    山里的房和地,那也不值钱啊。

    最难的时候,是他的大姐和两个妹妹帮了他。

    在他富裕时,姐妹们没沾着他什么光。

    在他落魄时,姐妹们倾尽所有地替他还债。

    心灰意冷,又没脸见人,了无牵挂的赵军,干脆游走各个城市之间,给人打零工。

    或是打更,或是在工地上搬砖、扛沙子。

    要知道,这样是挣不到钱的,有时候赵军连温饱都困难。

    所以,在外面混了十五年,仍然是毛干爪净。

    最后,他向工地的工友借了五百块钱,踏上了回乡的火车。

    回到村里,早已物是人非。

    他无处可去,沦为了村溜子。只能住在大姐家里,靠着姐妹们的接济,混到了2021年,他55岁生日这一天。

    这一天,他重生了。

    重生回到了三十五年前,这一年,他才二十岁。

    落魄时,他曾无数次想过,如果上天能给他重来一次的机会,他会怎么选择?

    可此时,他知道,自己要做的就有一件事。

    就是,今天一定要干翻了这头野猪。

    原因无他,因为半个月前,大姐生产,自己的大外甥出生了。

    大姐对他的好,无需多言。而就在他刚回村那一年,那个冬天特别冷,是他大外甥进城给他买的棉衣、棉鞋。

    这头野猪,正好给大姐补补身子。

    想到此处,赵军双手一撑地,两腿用力一蹬,整个人就起来了。

    他刚一起身,就见李宝玉与那野猪已短兵相接。

    李宝玉双手持刀,奔着野猪脊背就扎。

    那正是野猪挂甲之处!

    锐利的刀尖,竟然不能刺破猪身。

    随着李宝玉奋力、野猪前冲,就听咔嚓一声,木棍折断,半截木棍带着侵刀落地。

    用力过猛的李宝玉止不住身,往前一个踉跄。

    这时,野猪一低头,脑袋穿李宝玉双腿,猪身发力一挑,只将李宝玉挑在半空。

    一米九十多的大小伙子飞过猪身,重重地摔在了地上。

    毕竟是过了三十多年,记忆出现了些许偏差。

    原来李宝玉并没有赵军想象的那样,发出一声惨叫,而是连哼哼声都没能发的出来,就直接摔晕了过去。

    好狗护主!

    见主人被野猪挑翻在地,李宝玉家的大黄狗可就急了。连叫都不叫,直奔野猪就冲。

    猎狗虽勇,但身型、体重、力量都差野猪许多,围猎多是仗着速度、团队配合。

    所以往时,猎狗与野猪厮杀、缠斗,决不硬拼。

    可此时,幼主生死不知,大黄狗哪里顾得上其它?

    啪。

    一声闷响,大黄狗很干脆地被野猪一嘴巴抽飞出去。

    大黄狗落地,摔了个七荤八素,但一个轱辘,翻身而起,再次奔向野猪。

    这时,赵军眼见大黄狗一条后腿不敢落地,就知道大黄狗那一下摔的不轻。

    还好啊,这头野猪是头母猪。

    要是那长了獠牙的公猪,将近三百斤的公猪,那一双獠牙如尖刀一般,不论是李宝玉,还是大黄狗,恐怕都要吃苦头了。

    “嗷……”

    这次惨叫的是野猪。

    就是野猪发威,连伤人、狗之时,赵军家的大花狗早已潜到野猪身后,给这士气正盛的野猪又来了一口。

    这时,赵军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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